近日,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一起触电亡人事故调查报告。
![]()
2025年7月15日23时45分许,广州萝岗万达影城大厅,一名电工在更换水吧大厅广告灯箱作业时触电受伤,后经抢救无效身亡。据核定,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2.2416万人民币。
经调查认定,萝岗万达“7·15”一般触电事故是一起因人员违章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6月22日,萝岗万达影城通过微信联系图文服务部店长彭*成开展水吧大厅屏幕拆除及灯箱安装施工。之后彭*成找到邓*庆(提供高处作业证)、并由邓*庆找杨*飞作为电工(提供低压电工作业证)共同开展施工作业。
7月15日晚22时02分许,杨*飞、邓*庆、彭*成按约定时间到达水吧大厅。萝岗万达影城由安维主管晏*涛负责对接,此时,大堂LCD(1)、LCD(2)开关已处于关闭状态。
22时52分许,现场拆卸屏幕完毕,杨*飞、邓*庆开始进行安装灯箱准备工作。23时12分许至23时44分许,杨*飞、邓*庆开始进行灯箱安装作业。杨*飞进入天花检修口到达维修平台。先由杨*飞在灯箱内维修平台、邓*庆在灯箱外升降平台上将灯箱底板(不透明、微透光)固定在原屏幕位置。后杨*飞独自在灯箱内维修平台作业(外部不可视),邓*庆继续在灯箱外升降平台上拧螺丝固定灯箱。期间萝岗万达影城当晚当班的巡厅谢*良将拆卸下来的屏幕搬运到影城内隔间存放,晏*涛及彭*成在一旁监护。
![]()
当晚23时45分左右,谢*良开始逐一关闭大厅内自动贩售机电源,于23时45分37秒进入配电箱通道后迅速折返,并叫上晏*涛于23时46分00秒一起进入配电房配电房通道。
![]()
水吧台区域平面示意图
23时46分24秒开始,两人在配电房逐一关闭值班室电箱1中开关,影城水吧大厅内大部分照明灯光随之熄灭。
![]()
配电房通道示意图
23时46分59秒,晏*涛打开值班室电箱1中的大堂LCD(1)、LCD(2)开关,此前大堂LCD(2)灯箱线路已连接完毕,影城水吧大厅灯箱部位有灯亮起。
杨*飞发现大堂LCD(2)线路已经送电后,隔着底板对外要求“不要开电”,在未穿戴绝缘手套的情况下操作大堂LCD(1)线路接电,用双手拇指与食指接触裸露的火线线头拧线,导致触电。
邓*庆在灯箱外升降平台上隔着底板听到杨*飞在灯箱内维修平台说“不要开电”,立即在升降平台上要求现场不要送电。23时47分14秒,谢*良同晏*涛从配电房通道出来后,听到情况,于23时47分20秒立即折返。
23时47分31秒,晏*涛关闭了值班室电箱1中的大堂LCD(1)、LCD(2)开关,影城水吧大厅灯箱部位的灯光熄灭。
23时47分44秒,晏*涛同谢*良再次离开配电房通道进入水吧台大堂,谢*良稍作观察后返回检票口,晏*涛在同彭*成、邓*庆交流后继续在现场监护。
23时48分35秒左右,邓*庆隔着底板听到有重物落地的声音后,开始大喊“救命”并开始操作升降机下降,晏*涛跑向配电房通道、彭*成也跟着进入,由晏*涛关闭了值班室电箱1的总闸。
23时49分许,邓*庆返回地面,晏*涛从配电房出来返回水吧大厅,两人陆续爬上检修口,谢*良听到声响后到水吧大厅查看情况并跟着爬上检修口。
23时51分许,三人穿过过道到达维修平台后发现杨*飞已经触电受伤倒地,三人随即开始救援,并由谢*良拨打120急救电话。
![]()
事发维修平台现场环境
7月16日0时3分许,120救援人员抵达事发现场,现场处置后将杨*飞转运至医院继续进行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萝岗万达影城安维主管晏*涛未等施工结束,在线路上仍有人作业的情况下,打开配电箱大堂LCD(1)开关,向施工线路恢复送电。
杨*飞在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操作大堂LCD(1)线路接电,用双手拇指与食指接触裸露的火线线头拧线,导致触电。
![]()
事故现场被剪断并剥开裸露线头的排插三芯电线
▷分析导致事故发生原因如下:
1.业主方电工违规送电,误合闸大堂 LCD(1)开关,违反了 DLT409-2023《电工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5.7.5的规定。
2.施工方未按要求在停电的断路器上加锁并悬挂标识牌,未在明确专门的停送电人员违反了 DLT409-2023《电工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6.2.3.a 以及 GB55024-2022《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10.1.1-4的规定。
3.施工方未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人员未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业的电气回路未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违反了 DLT409-2023《电工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11.3.1、11.3.2、11.3.3 的规定。
![]()
合上LCD(1)开关后测量裸露火线对地线的电压
事故处理意见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的人员
杨*飞,男,群众,涉事图文服务部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作为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过期后,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继续从事电工作业,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反操作规程作业,操作大堂LCD(1)线路接线,违反了《电工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T409-2023)11.3.1、11.3.2条、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但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二)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
晏*涛,男,群众,萝岗万达影城安维主管。作为萝岗万达影城安维主管、施工现场业主方旁站监督人。未履行其作为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未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方案及管控措施、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违反操作规程,未等施工结束,在线路上仍有人作业的情况下,打开配电箱大堂LCD(1)开关,向施工线路恢复送电,违反了《电工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T409-2023)5.7.5条以及萝岗万达影城与涉事图文服务部制定的《施工方案及管控措施》第六条第6点安全管控措施第(11)项的规定、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条第一项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建议移送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继续调查处理。
(三)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罗*文,男,群众,涉事图文服务部经营者。该图文服务部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杨*飞,上岗从事特种作业(低压电工);未为杨*飞提供电工作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要求在停电的断路器上加锁并悬挂标识牌,未明确专门的停送电人员,未落实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未进行施工安全交底、未按施工方案要求安排专人对电工作业进行监护,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罗*文作为涉事图文服务部(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管理缺位、未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事故发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刑事犯罪。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条第一项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建议移送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调查处理。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萝岗万达影城:萝岗万达影城对施工资质审核不到位,未发现杨*飞持伪造证件继续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对外来施工人员培训教育不到位,仅通过视频拍照走过场;现场管理不严格,未及时制止杨*飞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不到位,致其员工晏*涛违反操作规程,未等施工结束,在线路上仍有人作业的情况下,打开配电箱大堂LCD(1)开关,向施工线路恢复送电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由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