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及公司高管收到警示函,投资者可索赔
2025年10月10日亿通科技(300211)及相关人员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在2024年度业绩预告中,公司预计营业收入1.1亿元至1.25亿元,预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但未披露扣除后收入的预计情况,存在相关业绩预告披露不完整的情况。
同时,2024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司未披露公司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相关风险揭示不及时。
以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亿通科技董事长黄汪,公司总经理孙鹏,公司财务总监查青文,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叙明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因此,江苏证监局对四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5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8784万元,归母净利润为亏损1295万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1580万元,虽相比上年同期有所改善,但仍为亏损。
另外,公司在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在2025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也由“亿通科技”变更为“*ST亿通”,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表示,凡在2025年1月24日—2025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亏损,并在2025年4月27日收盘仍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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