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隐患大曝光
9月25日上午,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根据12345举报投诉的内容,对珠海银河智能电网有限公司开展举报投诉核查,该场所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园二路35号2栋1楼、2楼,为独立园区,园区内共有楼宇2栋,园区实行自主管理。
投诉内容主要针对厂房及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安全问题,经大队监督员核查发现,园区消防控制室内一班仅有1人持证上岗,且未安装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未落实值班制度违反了《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内有关规定: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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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消防控制室无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一班仅有1人持证上岗,未落实值班制度
随后大队监督员对厂房的投诉内容开展核查,经测试发现,厂房第1、3、4层若干疏散指示标志不亮,且应急照明系统故障,在联动过程中无法投入使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能提供必要的照明,帮助人员清晰识别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避难场所,显著提高疏散成功率。系统失效,在人员逃生疏散的紧要关头容易导致因黑暗和恐慌导致的拥挤、踩踏或迷失方向,有人员伤亡的风险。违反了《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消防设施、设备未保持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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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第1、3、4层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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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第1、3、4层应急照明系统故障,测试不亮
核查中还发现厂房第5层东侧疏散楼梯,有若干泡沫夹芯彩钢板堆放,此为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一旦被引燃,火情易弥漫到整个疏散楼梯间,威胁到人员安全。大队监督员对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提问时,发现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相关设施、设备情况不熟悉,且未聘请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保,暴露了场所负责人安全意识不足、且疏于管理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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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第5层东侧疏散楼梯被可燃材料占用
针对以上发现的隐患,高新大队监督员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单位的负责人尽快落实整改,落实管理职责,加强相关防火规范的学习,做好员工培训工作,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若市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可使用“12345”平台进行举报投诉。
法律科普
1、《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十九条 第一款 第二项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落实签字记录,确保完好有效。
2、《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十九条 第一款 第五项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3、《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十九条 第三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4、《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可以实行单人值班。
消防安全提示
1、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确保其完好有效。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器材。
3、企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消防控制室是消防安全的关键岗位,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值班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擅离职守可能导致火灾报警无法及时处理,延误灭火救援时机,造成严重后果。
4、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每位员工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疏散逃生技能,并了解本岗位的火灾风险及防范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撰文、图片、视频丨高新大队
排版丨邓翊阳
终审丨张晓丰
出品丨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丨zhuhaixpk@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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