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台风来袭,总有一批人不甘于只从窗户观察风势,而是选择走出家门,到岸边“近距离感受自然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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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K01
这样的行为,在台风“桦加沙”吹袭香港期间再次上演,但这次,不仅有人因此受伤,更有人被警方拘捕,事件随即引起社会广泛讨论。
故事发生在南区海怡半岛。
9月25日当天正值十号风球生效期间,风势猛烈,海浪汹涌,绝大部分市民都选择留在家中避风。但就在这样的天气里,两名来自南亚的女子却带着一名8岁男童前往岸边观浪,并在海边逗留自拍。
其间,突如其来的一個巨浪拍岸而至,将三人一同冲倒在地,场面惊险。
幸运的是,三人并未被卷入海中。但相关片段在网络上迅速传开,引发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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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岛头条
警方其后展开调查,并于当日下午在香港仔一个单位内拘捕这两名女子。
据了解,其中一人是男童的母亲,另一人是其朋友。
警方表示,男童当时手脚均有明显擦伤,已被送往医院接受检查。
警方表示,两名女子涉嫌“疏忽照顾儿童”,目前仍被扣查。
根据香港《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7条,如家长或监护人在明知存在风险的情况下仍让儿童处于危险中,可能构成疏忽照顾儿童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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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网
除了这起事件,警方还透露,打风期间亦收到有人在已关闭的黄金泳滩游泳的报告。
根据《泳滩规例》,任何人在风暴期间进入已关闭泳滩均属违法,可面临最高2000元罚款及14天监禁。警方强调,将会继续调查,并不排除作出检控。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同日的电台访问中提到,现行法律虽未明确禁止“追风逐浪”,但如市民强行进入已封闭区域,已属违规行为,政府会研究是否需要就此行为进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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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岛头条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桦桦加沙期间唯一的一起意外。
柴湾亦曾发生一家四口在防波堤观浪期间,其中母亲与年仅5岁的儿子被巨浪卷入海中的事件,父亲见状跳海营救,所幸最终被成功救回。
政府在事前已多番呼吁市民不要冒险观浪,但类似行为仍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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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K01
这些事件的共同点,是市民对风险的低估,以及对公共安全建议的忽视。
台风来袭期间,岸边浪高水急,突如其来的巨浪足以造成严重后果。即使看起来风平浪静,也可能在瞬间出现致命的变化。
对于成年人而言,这样的选择已经存在极高风险;若还将年幼孩子牵涉其中,所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就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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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岛头条
这场风暴也让外界开始重新检视现行法例是否足够应对类似行为。
立法会议员江玉欢在电台节目中指出,目前的规定对于闯入封闭区域的市民,只能依《泳滩规例》或《游乐场地规例》检控,处罚多为罚款,对部分市民而言缺乏足够阻吓力。
她更指出,不少观浪行为发生在私人地方,如私人屋苑的海滨平台等,并不属于现有法规的监管范围,执法难度较高。
江玉欢建议,政府可考虑设立“极端天气紧急条例”,将这些场所纳入监管范围,以便在风暴来袭时及早介入,防止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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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K01
追风逐浪,看似只是一种“冒险”,但在台风来袭时却可能引发一连串严重后果。不仅是自身安危,还牵涉到其他人的安全,包括陪同前往的儿童,甚至是必须冒险前往施救的紧急服务人员。
如江玉欢所言,“人死不能复生,赔都没有用。”
救援行动牵涉的是宝贵的人命与公共资源,一旦发生意外,不仅伤害的是家庭,也给整个社会带来沉重代价。
这不应该是任何一场风暴中,我们需要再次学到的教训。
桦加沙的离去,给城市带来了树木倒塌、交通受阻、结构损毁等实质性破坏,但更深层次的警示,是我们是否真正意识到,在自然面前,谨慎与尊重风险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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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K01
法律或许可以逐步完善,但真正的防线,始终在于每个市民自己的选择。
风暴过后,我们或许都该冷静问自己一句:在天灾面前,我们的判断是否真的理性?对风险的态度,是否还停留在侥幸与观望?
唯有这样反思,才能让每一次灾害过后的重建,不只是环境的修复,更是社会意识的一次提升。
你认为应不应该就“禁止追风逐浪”立法?如果立法,如何界定行为与量刑才算合理?评论区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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