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津威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7”触电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区应急管理局:
《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天津威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7”触电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请示》(金应急〔2025〕3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事故调查组《天津威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7”触电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请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后续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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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威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7”触电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6月27日14时16分许,位于金山区枫泾镇万枫公路环东三路阿里巴巴上海枫泾镇飞天园区项目数据中心D楼三层北侧过道处,发生一起触电事故,致一人死亡。
经调查认定,天津威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7”触电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阿里巴巴上海枫泾镇飞天园区项目(以下简称“飞天园区项目”),位于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四至范围:东至自来水提升泵站,西至环三东路,南至劲霸男装,北至万枫公路),工程内容包括7号数据中心C楼和8号数据中心D楼,房屋建筑面积48200平方米。2021年8月9日,区建管委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10116202108090301)。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
橙云翔宇(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橙云翔宇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xxxxxx,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xxxxxx,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成立日期:2020年11月5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等。
2.总包单位
中建-大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大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000xxxxxx,法定代表人:许某,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xxxxxx,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86年3月5日,经营范围: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承接国际项目为主;承包国内外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和装饰;与承包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技术咨询服务等。
持建筑施工类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京)JZ安许证字[2022]11xxxx,有效期:2022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4日】。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3.劳务分包单位
天津威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972xxxxxx,法定代表人:宗某,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天津开发区第十三大街xxxxxx,注册资本:101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7年1月12日,经营范围:土木建筑工程、给排水、港口与海岸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桥梁、栅栏、遮板声屏障、无喳轨道板、RPC活性粉末砼、涂装保护、防水卷材研发、安装、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建筑施工类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津)JZ安许证字[2022]LB001xxxx,有效期:2022年7月20日至2025年7月20日】。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施工劳务不分级。
4.监理单位
上海三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凯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6302xxxxxx,法定代表人:曹某某,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松花江路xxxxxx,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6年3月22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持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证书编号:E13100xxxx,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2日),资质类别: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三)相关合同签署情况
1.2021年8月,橙云翔宇公司与中建-大成公司签订《阿里巴巴上海枫泾镇飞天园区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由中建-大成公司负责飞天园区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朱某,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京111070xxxxxx。
2.2021年3月29日,橙云翔宇公司与三凯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由三凯公司为飞天园区项目全部工程提供监理服务。总监理工程师为郑某某,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号:3101xxxx。
3.2024年11月1日,中建-大成公司与威泰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机电工程)》,由威泰公司负责飞天园区项目D楼机电安装劳务分包,具体内容为飞天园区项目D楼的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和保修等服务的机电分包工程。
(四)项目进展情况
2025年5月,在施工单位完成D楼合同约定工程内容后,橙云翔宇公司启动施工验证测试,将发现的施工问题汇总形成问题整改销项表,交由施工单位对表格中的问题开展销项整改。
6月5日,D楼合同约定工程内容通过橙云翔宇公司组织的竣工验收,后由橙云翔宇公司运维部门继续查找问题。
6月27日,D楼仅剩保洁和部分销项作业。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6月27日上午,根据项目总体进度安排,威泰公司普工马某与王某某在D楼3层北侧房间清理卫生。
结合王某某笔录及事发位置监控视频:
9时15分许,马某发觉3层北侧过道照明灯双控开关失效。
13时40分至14时16分期间,马某同王某某至过道处作业。马某佩戴黄色安全帽,使用螺丝刀、钳子和绝缘胶带爬上人字梯对过道桥架线路进行维修,王某某在地面配合拆除双控开关面板内电线。
14时16分03秒,马某双腿突然抽搐,随后黄色安全帽掉落至地面,王某某发觉异常后试图踢倒人字梯未果,即跑向配电房关闭电源。
14时16分48秒,马某从人字梯上坠落至地面。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人员赶至事故现场并立即拨打“120”,救护车到场后将马某送至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救治,后于当天16时38分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死者:马某,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142519xxxxxxxxxx,户籍地址:河南省虞城县稍岗乡xxxxxx,威泰公司普工。
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X万元。
四、现场勘查、技术鉴定及有关调查情况
(一)现场勘验情况
1.事发现场位于金山区枫泾镇万枫公路环东三路上海阿里巴巴上海枫泾镇飞天园区项目数据中心D楼三层北侧过道处。
2.事故现场位于过道上方处照明灯线路桥架,地面见有两处血迹,另见有一人字梯,人字梯高度为3.43米,共有9个踏步板,踏步板间距为35厘米,人字梯顶部、底部宽度分别为33厘米、72厘米,四个梯脚处绑有胶带。事发现场另见有一军绿色工具包及一黄色安全帽,工具包内装有红色电线、绝缘手套、尖嘴钳、扳手等工具。
3.事发位置照明灯线路桥架上盖子已打开,可见2根棕色电线已被切断,一根电线裸露出电线铜丝,另见一棕色电线中部位置有一处断裂,电线铜丝已裸露;桥架上另见有一十字螺丝刀和黑色绝缘胶带。
4.事发位置下方墙面上可见有两个照明灯控制开关,其中西侧的照明灯控制开关有三根电线连接在面板上,东侧的照明灯控制开关有四根电线连接在面板上。涉事照明灯控制开关东侧转角处另见一双控照明控制开关,可控制涉事桥架上照明灯开关。
5.事故现场见有两处监控,调查人员已调取事发时段监控录像视频。
6.附事故现场照片12张。
附图略。
(二)尸表鉴定情况
2025年6月27日,事故调查组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死者马某进行尸表检验。2025年7月28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司鉴院[2025]病鉴字第227号),法医病理学诊断为:1.双手皮肤电流斑;2.顶枕部头皮挫裂创,颏下皮肤擦伤。鉴定意见为:马某符合电击死。
(三)技术鉴定情况
2025年6月30日,事故调查组委托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对事发现场的桥架线路进行技术鉴定。2025年7月4日,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出具《现场检测分析报告》(SD25-005):事发区域位于地面上方电力线路桥架内,作业区域有导线裸露,接通电源后,导线与金属管道之间实测电压为53V。
检查结论:如未关闭总电源、作业人员未穿戴防护装置并且身体趴在金属人字梯上同时触碰桥架上金属管道与裸露导线,可能发生触电事故。
(四)其他调查情况
1.经查,事发当天马某同王某某搭班作业,马某和王某某二人均未将此次电力维修作业向公司上报,且马某在电力维修作业前未关闭线路电源,未穿戴绝缘防护用品,擅自带电开展作业。
2.经查,马某未持有电力作业相关资质证书,在马某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的培训内容中明确“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威泰公司未严格督促马某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未持有电力作业相关资质证书的马某从事电力作业的情况失察失管。
3.经查,中建-大成公司项目经理朱某未有效督促、检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未持有电力作业相关资质证书的人员从事电力作业的情况失察失管。
4.经查,三凯公司,对飞天园区项目D楼的安全巡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未持有电力作业相关资质证书的人员从事电力作业。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威泰公司普工马某安全意识淡薄,在未持有电力作业相关资质证书、未关闭线路电源且未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电力线路维修作业,作业中身体同时触碰到桥架上的金属管道与裸露导线,从而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中建-大成公司项目经理朱某,未有效督促、检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未持有电力作业相关资质证书的人员从事电力作业的情况失察失管。
2.威泰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未持有电力作业相关资质证书的马某从事电力作业的情况失察失管;二是未严格督促作业人员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三凯公司,对飞天园区项目D楼的安全巡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未持有电力作业相关资质证书的人员从事电力作业。
六、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人认定及处理建议
1.马某,威泰公司普工,安全意识淡薄,在未持有电力作业相关资质证书、未关闭线路电源且未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电力线路维修作业,作业中身体同时触碰到桥架上的金属管道与裸露导线,从而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
2.朱某,中建-大成公司项目经理,未有效督促、检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未持有电力作业相关资质证书的人员从事电力作业的情况失察失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金山区应急管理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二)事故责任单位认定及处理建议
威泰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未持有电力作业相关资质证书的马某从事电力作业的情况失察失管;二是未严格督促作业人员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金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三)其他处理建议
三凯公司,对飞天园区项目D楼的安全巡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未持有电力作业相关资质证书的人员从事电力作业,建议行业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处理情况书面报金山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威泰公司
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一是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开展各类特种作业,严禁未持证人员开展特种作业的行为;二是切实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确保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二)中建-大成公司
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入场资质审核,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持续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未持证人员不得开展特种作业的教育,确保安全施工。
(三)三凯公司
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理责任,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巡视力度,特别是要强化未持有特种作业相关资质证书人员违规从事特种作业行为,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的不安全作业行为,采取进一步的整改预防措施,更好的履行现场监理职责。
(四)行业部门
建议行业监管部门加强督导检查,严把施工安全关,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切实做好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天津威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7”触电一般事故调查组
2025年10月9日
(发布机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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