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皮县应急管理局下达处罚决定书,﹝冀沧南﹞应急罚﹝2025﹞危化-1-11号,对沧州万润隆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类型是: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违法。
处罚依据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参照《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中《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十条第2种情形的规定:“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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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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