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奚伟 通讯员:陈纲 刘天庭】
为彰显执法温度,激发市场主体经营活力,长江新区城管局始终贯彻落实城市管理领域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经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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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武湖街梅教街附近,新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天纵时代天樾未经批准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立即找到权属单位天纵时代天樾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对正在进行设置,经提示主动清除未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处罚”。随后权属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积极配合立即拆除。
长江新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落实“首违不罚”是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具体实践,新区城管局将持续强化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积极落实“721”工作法,将首违不罚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助力长江新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与营商环境协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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