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找不到,车被查封却无法处置,案件两次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该怎么办?面对“躲猫猫”、玩消失的被执行人,又该如何破局?
近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珙县法院通过一场跨区域联动执行,给出了有力回应。朱某与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首次执行阶段,法院虽按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查封其名下车辆、依法采取罚款措施,但因始终无法查找到黄某的下落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最终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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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该案经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珙县人民法院交叉执行。珙县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继续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行踪,多次通过电子送达、张贴公告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并屡次尝试联系黄某,但其拒不接听电话、拒不到庭,刻意隐匿行踪。执行法官依托网络查控系统及线下走访等多种途径,核实黄某确定具备履行能力,遂依法扣押其部分保险和银行账户存款,将执行到位的部分款项发还申请人朱某。然而,因黄某再次“玩失踪”,被查封的车辆没有被实际控制,导致车辆不能进行处置,无奈该案只好第二次依法终结本次执行。
2025年9月11日,申请人朱某通过“执行110”热线向珙县法院提供线索,称发现黄某出现在宜宾市临港区。珙县法院“执行110”迅速将这一情况上报至宜宾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协控请求后,市中院立即启动跨区域联动机制,两级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动,成功控制被执行人黄某,并将其带至宜宾中院“执行110”中心接受询问和调查。在法律强制威慑下,黄某当庭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义务,并同意交出已被法院依法扣留的车辆。执行法官全面审查案情后,认定黄某存在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且黄某拒不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了报告财产令制度,遂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4日的决定。
此次执行行动充分体现了宜宾两级法院“执行110”机制的高效运转与跨区域协同能力,通过快速响应、统一指挥,实现了对被执行人的精准控制,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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