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主人谁是服务者?物业与业主的关系大家都很清楚,可总有物业反客为主,把管理变成管控,甚至反过来将业主当成了需要被支配的对象,这样的物业又怎会被业主认同呢?
10月12日,据媒体“大参考”报道:郑州新郑龙湖一小区停车费高得离谱,让业主崩溃,所以找到了媒体记者求助。
业主拿出了当时雇佣物业的合同,上面明确标注了小区停车场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两小时内不收费、八小时以内是4元、24小时封顶才8元。
可是物业在收费的时候却并没有按照合同办事,每小时收费3元,一天封顶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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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同就按合同办事就行了呀,停车费岂能是物业想收多少就收多少?业主也是这么想的,可跟保安扯合同人家根本不认,交8元那就出不去,所以几次过后车库也是空空如也,业主不敢往里面停车。
针对此事,业主们将物业告上了法庭,要求停车费按照合同标准执行,法院也是判决了让物业按合同收费,物业仍不按合同办事,只是将每天封顶50元改成了15元。
面对镜头,业主也是气愤的说道:“你不按合同履行,想要我的物业费那是不可能的,你是服务者,我是花钱雇你来的,不是雇了个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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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说的对,花钱雇物业来是服务的,不是雇来当大爷的,这种乱收费行为属实有点过分了,业主还要交着物业费,还要被迫接受无理要求,这换了谁也不愿意啊,不过这个物业也确实“有点实力”啊,竟然连法院的判决都不执行。
业主反映的问题不止停车费,还有公共收益的问题,据业主介绍:交房8、9年了从来没见过小区公共收益的一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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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物业经理回应称:“不存在广告收益,小区摆放饮水机的位置是白送给品牌方的,后期可以跟品牌方谈收点费用。”
哈哈,这话怎么听着那么好笑呢?对待自己的业主就收50元的停车费,广告商却能免费送位置,真真假假或许只有自己心里清楚了。
后续经过调解,物业承诺会按照规定公示小区的公共收益,同时跟开发商协商争取尽快解决小区停车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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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区热议:
“现在的物业,也不知道到底谁是雇主谁是打工的了,反正我是有点分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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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成立业主委员会,投票把物业换了不就行了吗,只有业委会人数够了就是业主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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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想的简单了,当初签合同都是有年限的,岂能轻易说换就换。
业主们按时交物业费,图的就是一个安心、舒心,希望物业能真正站在业主的角度考虑问题,正视自己服务者的角色。
多跟业主沟通,多听听大家的意见,把该做的服务做到位,而不是反客为主,让业主花钱还受气,毕竟,小区是业主的家,物业把服务做好了,业主满意了,双方才能好好相处,小区也才能更和谐。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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