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张哲 胡慧慧)一场标的额达53万余元的跨省买卖合同纠纷,在历经被告接连提出保全异议、管辖权异议及上诉导致案件陷入程序僵局后,最终却以原告自愿撤诉、双方握手言和圆满收尾。这背后,离不开灵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侯晓莉的专业坚守与耐心调解。
此案源于原告某防火涂料公司与被告山西省柳林县一对夫妻的货款争议。原告作为卖方,在完成货物交付后迟迟未收到全额货款。多次催讨无果后,原告向灵寿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债权。然而,被告不仅未积极协商付款事宜,反而先后针对保全措施、管辖权问题提出异议。在灵寿法院一审驳回其管辖权异议后,被告仍坚持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这一系列程序主张,不仅让案件推进节奏大幅放缓,更使得双方对立情绪日益加剧。
面对复杂局面,侯晓莉始终以程序正义为基石,对被告提出的每一项异议都依法依规审查、严谨处理,既保障被告的合法诉讼权利,也确保案件在法律框架内有序推进。待所有程序争议尘埃落定后,侯晓莉凭借敏锐的洞察力,捕捉到了双方潜在的和解意愿:原告急需回笼资金维持企业运转,被告则面临一次性支付大额货款的压力。
为此,侯晓莉多次组织线上线下沟通,一方面向被告清晰阐明拖欠货款的法律责任与逾期风险,消解其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引导原告换位思考,劝解其理解被告目前的经济困难,为后期协商预留空间。经过法官多轮释法明理与情绪疏导,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共识:被告承诺分期支付拖欠货款,原告自愿放弃部分利息并申请撤诉。法院作出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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