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月25日,四名日本籍男子只因为朋友的一句谎言,让他们全部成了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并被法院判处了终身监禁,直至含冤入狱8年后,律师才找到翻案证据。
可如果这个时候被翻案,当初负责调查的警署就会受到惩罚,于是警方为了保全自己,竟在明知4人无罪的情况下还是起诉了他们,那么最后他们是否能够沉冤昭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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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1月25日上午9点12分,日本山口县警署接到了一通报警电话,一位女性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她的声音颤抖地说道自己的父母死在了家里,并说着说着吐了出来,似乎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画面,
警方接到电话后立即出发赶往案发现场,位于山口县熊毛镇八海村的一座独栋别墅,当警方推开大门后,顿时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紧接着一副令人头皮发麻的画面出现在他们面前。
一名男子躺在血泊之中,身后的墙上还有一个由血液喷溅形成的扇形印迹,头部有多处被钝器敲击的伤痕,其中一处更是形成了一个拳头大小的窟窿,并不断有红色黏稠物从里面流出来,仿佛一颗被暴力打开的西瓜,显然死者生前遭受过残忍的对待。
而男人的妻子则死在旁边,身上没有明显的致命伤,脖子被一条绳索缠绕了两圈悬挂在门梁上,脚下有一把带血的斧头和一把带血的菜刀,似乎就是凶器。
经调查得知,男性死者名为宗兵卫,65岁,妻子名叫比佐,与丈夫同为65岁,二人都是海归学者,所以家庭条件比较优越。
据周围的邻居介绍,他们经常看到夫妻二人吵架,貌似感情并不是很好,所以警方初步推断,应该是夫妻吵架后,妻子失手杀死丈夫,然后畏罪自杀了,可很快警方就察觉到了不对劲。
经法医检测,妻子比佐虽说是死于窒息,但她脖子上有多道勒痕,如果真是上吊自杀,应该只有一道才对。
而且,经过死者女儿的清点,发现家中丢失了大量财物,包括6000元现金以及一些金银首饰。
综合以上信息,警方最终得出结论,这是一场有预谋的入室劫杀,夫妻二人都是被人杀害,妻子之所以会被吊在门梁上,只是凶手为了误导警方而刻意伪造出的自杀假象。
有了这个推论,警方开始沿着这条线展开了更加详细的调查,在搜查取证的过程中,警方在案发现场找到一个酒瓶,经死者的女儿介绍,自己的父母从不喝酒,所以酒瓶大概率是凶手留下的,于是警方立即提取了酒瓶上面的指纹,并且经过比对后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
因为指纹的主人曾犯过盗窃罪,在警局留下过案底,所以警方只花了一天时间就将嫌疑人抓回了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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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名叫吉冈晃,22岁,平时好吃懒做,没有正经工作,却有酗酒的习惯,所以经常入不敷出,做出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当警方询问吉冈晃关于宗兵卫遇害一案的时候,吉冈晃当场就吓得尿了裤子,没有产生丝毫狡辩的想法,当即就认了罪,并在警方的逼问下详细的说出了作案的全部过程。
据吉冈晃供述,他是在1月23日买酒的时候,无意间听到宗兵卫和妻子刚刚领取了一笔退休金,就放在榻榻米下面,于是最近又没钱喝酒的吉冈晃动了歪心思,决定去老两口的家里搞点钱花,并在第二天就展开了行动,即1月24日11点30分左右。
吉冈晃虽然有过盗窃前科,但这还是他第一次入室盗窃,难免有些紧张,于是便决定依靠酒精给自己壮壮胆,所以在小酒馆买了一瓶烧酒后,一边喝一边朝着宗兵卫的家里走去。
当来到宗兵卫的房子前,正好发现房子的窗户没有关,于是直接溜了进去,可让吉冈晃没想到的是,已经临近午夜12点,老两口竟然还没有睡,导致吉冈晃刚进去就被老两口发现了,于是他为了不让事情败露,竟然借着酒劲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老两口全给杀了。
可事后吉冈晃并没有在老两口的家里发现退休金,只找到6000元现金和两枚金戒指,加在一起也就够他喝一个星期的酒而已,这时他才意识到退休金只是一个谣言,为了这么点钱杀了两个人实在不值得,更不想因为这点钱被判死刑。
于是,他就想到了一个馊主意,将案发现场伪装成了夫妻吵架畏罪自杀的假象,却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百密一疏,遗落在现场的酒瓶成了破案的关键证据。
按理说,吉冈晃已经将整个案发过程都讲述的非常清楚了,这起劫杀案到这里也就该结案了,可就在这个时候警方却突然向吉冈晃说了这么一句话:“说出你的同伙是谁?”
吉冈晃当时就懵了,自己明明是单独作案,哪来的同伙呢?
虽然吉冈晃一直坚称自己是单独作案,可警方就是不信,反而做出一副轻蔑的表情,胸有成竹地说了一句:“不要再试图包庇同伙,我已经把一切都猜到了。”
警方之所以如此笃定吉冈晃一定有同伙,其理由正是现场遗留的空酒瓶,在警方看来一位能想出伪造现场逃避罪责的人,不可能粗心大意到将酒瓶遗落在现场,所以真正的幕后黑手一定另有其人。
而且,在法医的尸检报告中显示,死者比佐的体重高达142斤,而凶手吉冈晃身材瘦小,仅凭他一个人根本不可能将比佐悬挂在门梁上,所以警方断定这起案件一定还有其他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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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关于这一点,吉冈晃给出了合理的解释,他表示自己虽然瘦小,但从小就力气很大,所以他完全可以抱起来比佐,然而不管吉冈晃如何解释,警方还是坚信自己的判断,而这种行为则被称之为自我正当化,专业术语叫作认知失调。
其原理就是人一般都不愿意承认自己是错误的一方,所以当遇到分歧的时候,人们首先想到的都会是为自己寻找正确的理由,而不是主动承认错误。
此时的警察就处于这种状态之中,所以面对吉冈晃一次又一次的澄清,他们依然偏执地坚信自己是对的。
特别是在当时,日本警察的社会地位极高,这就导致了他们更加刚愎自用,坚信自己永远都是正确的一方。
于是,警方为了让吉冈晃说出“实情”,竟主动承诺只要吉冈晃愿意供出同伙,就可以给他申请减刑。
一听能减刑,吉冈晃当即就又动了坏心思,立即说出了4名“共犯”的名字,他们分别是21岁的孝义、22岁的隆一、23岁的稻田实以及24岁的安藤周平,并表示其中年龄最大的安藤周平就是主犯,自己只是奉命行事而已。
经调查,警方发现这4个人竟全都有盗窃案底,而且案发当晚都没有不在场证明,显然他们确实有作案的可能,于是将他们全部抓回了警局。
当4人被警方告知涉嫌谋杀的时候,所有人都傻眼了,连忙解释称案发当晚,也就是1951年1月24日,他们一整晚都在一起喝酒,可他们不解释还好,解释后反而令警方更加确信了他们就是共犯。
因为,那天晚上他们4人是在安藤家里喝的酒,而且村子里的房子基本都是独门独院,所以除了他们自己,没人能证明他们供词的真实性。
同时,这也是为什么吉冈晃一定要捡举安藤4人是“共犯”的原因,因为身为他们的朋友,吉冈晃一早就知道了他们那晚的动向,算准了他们不可能找到不在场证明。
警方劝他们不要在狡辩,提前认罪还能减刑,可安藤周平4人压根就没有做过,当然是不可能认罪。
一连盘问了几天,4人始终坚称自己是无辜的,这令警方渐渐失去了耐心,由刚开始的盘问变成了拷问,竟然用警棍殴打安藤他们,企图用暴力的手段逼迫他们说出实话。
在长期的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安藤4人再也受不了了,于是为了免去折磨,他们商议以后决定先认罪,等到了法庭上再翻供,一样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最终他们全部在认罪书上签了字,可到了法庭上他们才发现,事情的走向跟他们预想的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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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6月8日,一审开庭,当安藤4人接受审问时,当场翻供并掀开上衣,露出被警方殴打所致的伤痕,向法官说明他们都是警察用暴力的手段逼供后,这才不得不承认了罪行,希望法官能为他们主持公道。
可法官并没有将安藤4人的话当回事,因为他做了这么多年法官,这种签下认罪书后又反悔的人并不少见,归根结底只是罪犯不愿意接受审判而已,所以法官还是更愿意相信认罪书,最终还是按照认罪书上的罪名对他们进行了判决。
其中年纪最大的安藤周平被定为本案主谋,并由于自始至终没有主动认罪,显然没有悔过之意,所以被判死刑,而包括吉冈晃在内的其他4人,则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事后,5人都进行了上诉,于1952年12月8日二审开庭,可他们还是没有得到公正的判决,最终安藤周平以及吉冈晃维持原判,其他三人则进行了适当减刑,改判为有期徒刑12到15年。
二审的判决下来以后,安藤4人决定继续上诉,可每一次都被驳回,按照日本当时的规定,如果囚犯连续三次上诉被驳回,将再无上诉机会,而如今安藤4人只剩下最后一次机会,若再被驳回将无翻案的机会了,他们已经被逼上了绝路。
然而,就在他们进退两难的时候,安藤无意间得知一位名叫正木弘的律师,据说他为人刚正不阿,对案件的真相非常执着,于是安藤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给正木律师写了一封信,说出了自己的冤屈。
正木律师做事一向严谨,在接到安藤的求救信后,立即展开了调查,最终发现此案确实疑点重重,于是决定接下这单案子。
可正木律师做事精明,并没有马上向法院提起上诉,而是以安藤为原型,写了一本名为《审判官》的书籍,而且出版之后书籍非常畅销,令安藤的案件很快就成为了全日本的焦点,于是当安藤4人再次提出上诉申请时,法院迫于舆论压力,不得不重新审理了此案。
1954年10月15日,苦苦等待将近四年以后,安藤4人终于迎来了第三次的审判,有了一个翻案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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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正木弘作为安藤4人的律师有备而来,列举了很多案件的疑点,但由于没有能够直接证明4人不在场的证据,导致案件一审再审始终没有定论,直到案发后的第八年事情才迎来了转机。
1959年9月18日,正木律师终于找到了三名关键证人,他们是村里的菜农,由于职业的特殊性,所以经常会半夜出门收菜、送菜,而路上正好会经过安藤的家。
据他们所说,在案发当晚的12点以及凌晨3点左右,他们都曾亲眼看到安藤4人围坐在火堆旁喝酒,这也就是说案发当天安藤4人不可能实施作案。
有了不在场的证据,警方对安藤4人的指控自然也就不再成立,于是法庭宣判除吉冈晃以外,安藤4人全部无罪释放。
历经八年,安藤4人终于重获自由,可他们还没高兴多久,案件再度发生了惊天逆转。
由于安藤4人已经确定无罪,那么他们之前做的八年牢就属于司法事故,所以此事一定要有人承担责任,可山口县警方并不想承担后果,于是他们采取了一种无耻的手段来逃避责任,再次将安藤4人告上法庭,因为只有安藤4人被判有罪,警方才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于是在1965年8月,案件进行了第四次庭审,在经过一个月的周旋之后,最终法官废除了三审判决,再次判处了安藤死刑,其他三人无期徒刑,而法官之所以会改判安藤有罪,都是因为警察耍了一些不光彩的手段。
在开庭之前,警方找到了三名菜农,也就是那三位能够证明安藤4人案发时不在现场的证人,警方通过威逼利诱等手段让他们更改证词,最终有两人同意了作伪证,只有一人正气凛然没有同意,但也于事无补,毕竟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法庭上也同样适用,最终导致安藤4人的不在场证明失效,被再次送进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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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安藤4人再度开启了漫长的申诉之路,但由于证据不足,他们始终无法申诉成功,直到案发后的第17年,始作俑者吉冈晃终于良心发现说出了实情,当庭告诉法官那一年的劫杀案都是他一人所为。
案件突然峰回路转水落石出了,可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还没解决,那就是当年负责调查这起案件的警员,他们才是造成这起冤案的重要推手,不办他们实在不足以平民愤,更没法给含冤17年的安藤4人一个交待。
于是,市级警署署长亲自下来调查,将案发当地的警视厅,也就是山口县警视厅内的所有涉案警员全部进行了依法严办。
涉嫌暴力违法的警员依法处以半年至两年有期徒刑,知情不报者处以半年至一年有期徒刑,制造伪证的警员则被判处了三年至五年的有期徒刑,至于那两位做伪证的菜农,则被判处了一年零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只有那位正义的菜农不仅没有判刑,反而获得了现金奖励。
而作为始作俑者的吉冈晃,考虑到他当时也是被警方威逼利诱才说谎,所以并没有对他进行更严厉的惩罚,而是维持原判无期徒刑,只不过他将永远无法获得保释的机会,注定只能死在监狱了。
至此,案件终于完结,所有涉案人员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安藤4人也彻底沉冤昭雪,可他们逝去的17年青春又要找谁去要回呢?
可以说他们的人生因为一句谎言已经完全脱轨,从现实的角度考虑,甚至说他们的人生已经毁了也毫不为过。
那么,对此大家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里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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