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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多数人还记得,2024年2月12日,河南尉氏县一个网红桥发生了一起烟花伤人事故。10岁的男孩随父母家人到当地网红桥游玩,被人群中蹿出来的“狼嚎”烟花击中头部。
2月17日,男孩未能熬过去,不幸身亡。当时还没找到目击者,大家也都担心可能找不到。因为在场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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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才知道,原来2月19日就有目击者看到了凶嫌。警方通过排查,确认14岁的张小强就是嫌疑人。他当时在附近燃放了烟花。并且在询问笔录中承认燃放了“狼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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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该案一审宣判,张小强和他的监护人承担40%的责任。因为张小强围满14周岁,不承担刑责。他和他家人只要赔偿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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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亡男童的父亲王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张小强父母也不接受。
原被告双方都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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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强父母说他当时承认放了“狼嚎”是受到了胁 迫等。并且张小当天只买了“加特林”,没有买“狼嚎”。
可是卖狼嚎的人说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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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去年看到新闻的时候,真心为受伤男孩难过。他才10岁,突然被烟花炸伤了后脑勺。什么都不知道,稀里糊涂离开了人世,太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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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父母家人要为他讨回公道,完全理解。可是嫌疑人只有不到14周岁,也不是故意的,只能是承担赔偿责任了。
此案10月13日二审将开庭,到时候会关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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