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9月26日,《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正式施行,花都区卫生健康局迅速启动专项执法行动,聚焦医疗机构、酒店、物业等重点场所,严查登革热、基孔肯雅热(以下简称“两热”)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截至目前,已有5家单位因未规范清除积水孳生地、未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等问题被依法警告,逾期未整改将面临最高1000元罚款!
执法“零容忍”:
5类场所被点名,问题集中在这些细节!
执法人员通过检查发现,违规单位普遍存在积水孳生蚊虫或防疫流程疏漏,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一
10月10日,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新华街某酒店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酒店楼顶有水培植物,其容器积水内见有活动的蚊幼虫。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酒店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
![]()
案例二
10月10日,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花城街某诊所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诊所门口摆放的水缸存有积水,水体浑浊,有绿苔,见有大量的蚊幼虫游动。
![]()
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诊所警告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
案例三
近期,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炭步镇某门诊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门诊部未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要求清除室内容器积水,控制蚊虫孳生。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门诊部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
案例四
近期,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花城街某美容院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美容院未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要求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美容院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
案例五
近期,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花东镇某门诊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门诊部在接诊发热患者时未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要求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门诊部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
![]()
普法课堂:这些“红线”不能踩
根据新规及配套法规,所有单位和个人需重点注意:
单位及个人义务: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除积水、废弃容器、堆积杂物等病媒生物孳生地(违者按照《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住户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医疗机构防疫义务:接诊发热患者必须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防止传染病传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面临法律追责)。
市民监督:发现公共场所积水、蚊虫孳生等问题,可拨打12345热线举报。
花都卫健部门提醒:
当前正值“两热”高发季,
各单位需立即自查自纠,
重点清理办公区、楼道、天台等区域的积水;
市民也应做好家庭防蚊措施,
共同筑牢健康防线。
法规面前无小事,逾期不改将从严处罚。
来源: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通讯员:梁露 李作雄
编辑:聪杰
复核:龚耀东 吴敏娜
校对:贾愚
审核:邓必彦
内容推荐
“花都发布视频号”内容推荐
“花都两会”系列推荐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