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这东西能发财吗,何必这样呢...
象山警方消息,近日象山警方接到水产品批发市场商户刘先生报警称,其店里刚批发到货的大闸蟹被盗,价值1200余元。

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经现场走访、调查取证发现一名身着黑色衣裤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对该男子相关信息摸排,成功掌握其大致行踪及活动范围。
10月8日11时许办案民警在环城南二路附近将犯罪嫌疑人方某抓获并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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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方某对其盗窃水产商铺大闸蟹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当日凌晨5时许,犯罪嫌疑人方某趁着夜色前往水产批发市场,在途经刘先生的商铺时见到几袋大闸蟹放在店铺门口。
店员因忙碌无暇看管于是他便动起了“歪心思”,将一袋十斤重的大闸蟹“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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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方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象山分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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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十斤大闸蟹,就这样把自己送进公安局!为了这点钱冒这个险,让自己落到这个下场,实在是划不来啊!
▍内容来源:象山警讯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必被LQ的人字拖
顾晃任律师
广西瀛桂律师事务所律师
(微信同号)
该律师专注于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等领域,任桂林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有需可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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