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真实图像,仅用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二十年军旅生涯后,我终于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
我换下军装,本想以一个普通儿子的身份,悄悄探望年迈的父母。
然而,一场无法推辞的同学聚会,却将我推到了风口浪尖。
当年嫌我穷困潦倒而分手的初恋李晓燕,如今正挽着她的暴发户丈夫。
她将我当成炫耀财富的背景板,肆意嘲笑我一身寒酸。
面对他们讲‘赏我一份保安工作’的刺耳羞辱,我没有争辩,在满场哄笑中默然离席。
他们尾随而出,准备欣赏我最后的狼狈。
当我走向停车场角落那辆毫不起眼的黑色轿车时,驾驶座上突然冲下一道身影。
在所有人惊愕的注视下,他以一个标准的军礼。
呼喊出一个名称,顿时让整个世界陷入长久地死寂。
![]()
01
车轮碾过最后一段颠簸的土路,那辆黑色的红旗轿车终于平稳地停在了我们镇子外围的一片小树林旁。车窗降下,一股混杂着泥土、青草和北方冬日特有的凛冽气息的空气涌了进来,熟悉得让我心脏猛地一缩。
近二十年了,我,陈刚,终于回来了。
“司令,就停在这儿吗?到镇上还有几公里路。”驾驶座上,我的警卫员兼司机小张回过头,年轻的脸上带着一丝不解和担忧。
我摆了摆手,目光贪婪地望着远处那个在暮色中显得有些萧索的小镇轮廓。“就这儿吧,小张。你找个地方把车藏好,自己安排一下,晚上十点,到镇上那个叫‘金碧辉煌’的酒店门口等我。”
“是!”小张没有再多问一句,这是他作为一名优秀警卫员的职业素养。
我脱下身上那件笔挺的深色外套,换上了早就准备好的一套行头——在县城客运站旁边的地摊上花八十块钱买的夹克,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还有一双沾了点黄泥的运动鞋。
我从一个精致的皮箱里,拿出一个旧得发亮的帆布包,随意塞了几件换洗衣物,然后将那个沉重的皮箱“咔哒”一声锁好,推到了座位底下。
做完这一切,我对着后视镜里的自己照了照。镜子里是一个皮肤黝黑、眼角已有几丝风霜纹路的中年男人,眼神沉静,相貌平平,看起来就像一个在外地混得不怎么样,回家过年的普通务工人员。
我满意地点了点头,拉开车门,对小张说:“我走了。”
“首长,注意安全!”小张下意识地挺直了腰板。
我没回头,只是挥了挥手,独自一人,拎着那个破旧的帆布包,一步步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脚下的路坑坑洼洼,和我记忆里一模一样。
路边的白杨树光秃秃的,直愣愣地刺向灰蒙蒙的天空。镇子还是那个镇子,只是街边的店铺换了些招牌,路上多了些我叫不上名字的牌子的汽车。
一种既疏离又亲切的感觉包裹着我,让我近二十年戎马生涯里早已磨砺得如古井般波澜不惊的心湖,泛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当年离开时,我对自己发过誓:不混出个人样,绝不踏回这里一步。
如今,我回来了。我的成就,早已远超当年最不切实际的幻想,但那些缀满功勋的档案,那身象征着无上荣耀的将官服,都和我此刻的身份格格不入。它们被我锁在了箱底,也锁在了心底。
这一次回来,我不想做那个别人口中遥不可及的“大人物”,我只想做回爸妈的儿子。
凭着记忆,我拐进一条狭窄的巷子,尽头那栋灰扑扑的二层小楼,就是我的家。门前的对联是新贴的,红得有些刺眼。我深吸一口气,抬手敲了敲那扇熟悉的木门。
“谁呀?”门里传来母亲苍老而警惕的声音。
“妈,是我,我回来了。”我的声音有些沙哑。
门里静了两秒,随即传来一阵慌乱的脚步声和挪动东西的声响。
门“吱呀”一声被拉开,母亲愣愣地站在门口,头发已经花白,脸上布满了皱纹。她盯着我看了好几秒,浑浊的眼睛里慢慢蓄满了泪水。
“刚……刚子?”她颤抖着伸出手,想要摸我的脸,又缩了回去。
“妈,是我。”我再也忍不住,上前一步,紧紧地抱住了她。母亲瘦弱的身体在我怀里微微颤抖,压抑的哭声变成了嚎啕大哭。
“你这个死孩子!你还知道回来啊!你知不知道妈有多想你……”她捶打着我的后背,力气却轻得像羽毛。
父亲闻声拄着拐杖从里屋走了出来,他比我记忆里更老了,背也驼了。他没有说话,只是眼眶通红,一个劲地吧嗒着旱烟,烟雾缭绕中,我看到他悄悄用袖子抹了一下眼角。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他重复着,拍了拍我的肩膀,“快,进屋,外面冷。”
屋子里的陈设几乎没变,只是更旧了。墙上还挂着我当新兵时寄回来的照片,照片上的我,一脸的青涩和倔强。母亲拉着我坐下,一会儿摸摸我的手,一会儿看看我的脸,嘴里不停地念叨:“瘦了,黑了,在外面肯定吃了不少苦吧?”
我笑着摇头:“没吃苦,部队里伙食好着呢。看,不是长壮实了吗?”
晚饭是母亲亲手做的,还是我最爱吃的土豆炖豆角和白菜猪肉馅儿的饺子。那熟悉的味道,瞬间将我拉回了无忧无虑的少年时代。父亲破天荒地拿出了一瓶藏了多年的白酒,给我倒了满满一杯。
饭桌上,他们问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冷不冷,饿不饿,睡得好不好,绝口不提我在部队里到底是干什么的,级别多高。他们不懂,也不想懂,他们只关心他们的儿子过得好不好。
这种被最纯粹的亲情包裹的感觉,让我在外面紧绷了多年的神经,终于彻底松弛下来。我大口地吃着饭,陪着父亲一杯接一杯地喝酒,听着母亲的唠叨,感觉自己又变回了那个需要父母庇护的孩子。
饭后,我正帮着母亲收拾碗筷,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嗡嗡”地震动起来。我拿出来一看,是一个沉寂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初中同学微信群,此刻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刷新着消息。
“过年了,大家都在家吧?咱们搞个同学聚会怎么样?”一个叫赵胖子的人提议。
群里立刻炸开了锅,一片响应之声。
“好啊好啊!好多年没见了!”
“必须的!我赞成!”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又刺眼的头像跳了出来,发了一条语音,声音嗲得发腻:“大家想聚会啊?那必须得安排!地方我来定,就去咱们镇新开的那个‘金碧辉煌’大酒店!最贵的包厢!大家尽管来,我老公王浩买单!”
是李晓燕。
她的名字像一根针,毫无征兆地刺进了我的心脏。紧接着,一个叫王浩的人在群里发了个大红包,并附言:“大家好,我是晓燕的老公,初次见面,不成敬意。聚会的事听我老婆的,大家吃好喝好!”
群里瞬间被“谢谢王总”“王总大气”的吹捧刷了屏。
我默默地放下手机,端着碗筷的手,在微微发抖。李晓燕,王浩……这两个我以为早已被我埋葬在记忆深渊里的名字,就这么毫无防备地跳了出来。
去,还是不去?
这个问题像一座大山,沉甸甸地压在了我的心头。这个聚会,仿佛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一个迟到了二十年的战场,正等着我走进去。
02
那一夜,我失眠了。
躺在自己少年时代的床上,闻着被褥上阳光和母亲的洗衣粉混合的味道,我的思绪却不受控制地飘回了二十多年前。
那时候的天,好像总是很蓝,时间也过得很慢。我和李晓燕,是镇上中学里最普通的一对学生情侣。
她是班里的文艺委员,长得漂亮,两条乌黑的辫子,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我呢,学习不好不坏,性格内向,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篮球打得还行。
我们的开始,源于一次校运会。我参加一千五百米长跑,跑到最后一圈时,已经快要虚脱。是她在跑道边,带着几个女生,用她那清脆的嗓音,一遍又一遍地为我喊着“陈刚,加油!”最后,我冲过终点线,直接瘫倒在地,她递过来一瓶水和一条毛巾,脸颊红扑扑的,比天边的晚霞还要好看。
从那以后,我们就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我们一起在镇东头那家最便宜的小吃摊吃两块钱一碗的凉皮,我会把碗里所有的花生都夹给她。
我们一起在镇子南边的小河旁散步,她会靠在我的肩膀上,畅想着我们未来的大学生活。那时候的她,眼神清澈,笑容也很真实,她说她最大的愿望,就是以后能当个老师,而我,最好能当个警察,因为那样很威风。
那段时光,是我灰暗的青春里唯一的一抹亮色。我以为,我们会像所有故事里写的那样,从校服走到婚纱。
可惜,生活不是童话。我们俩成绩都不算拔尖,高考双双落榜,最后只考上了本地一所不起眼的大专。毕业后,现实的重锤狠狠地砸在了我们身上。
![]()
我家里条件一般,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拿不出钱也找不到关系。我在镇上的小工厂找了份打零工的活,一个月几百块钱,累死累活,连自己都养不活。李晓燕的情况好一些,她凭着漂亮的脸蛋,在县城的商场找了份卖化妆品的工作。
世界的不同,从那时候就悄然拉开了序幕。
她开始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开始见识到什么是名牌包,什么是高档化妆品。而我,依旧是那个穿着洗得发白T恤的穷小子。她开始抱怨我没出息,抱怨我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我们之间的争吵,从无到有,从少到多。
“陈刚,你看人家小丽的男朋友,给她买了个金项链!”
“陈刚,你能不能换份工作?在那个破厂子里有什么前途?”
“陈刚,我累了,我真的看不到我们的未来。”
我无言以对,只能默默地抽着烟。我的无能,像一根根刺,扎得我遍体鳞伤。
压垮我们感情的最后一根稻草,是王浩的出现。他是我们镇上的拆迁户,家里一夜暴富。他开着一辆崭新的桑塔纳,手腕上戴着明晃晃的金表,开始疯狂地追求李晓燕。
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场景。那是一个寒冷的冬日,北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她约我到我们曾经最爱去的小河边,身上穿着一件我从未见过的、崭新的狐狸毛领的红色大衣,在萧瑟的冬日里显得格外刺眼。
她没有看我,只是望着结了薄冰的河面,冷冷地开口:“陈刚,我们分手吧。”
我感觉心脏像是被一只冰冷的手攥住了,疼得无法呼吸,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她似乎觉得我的沉默很可笑,转过头来,眼神里带着一丝怜悯和决绝:“我不想再过这种一眼就能望到头的苦日子了。王浩家拆迁分了五套房,两间门面,他爸妈还给他买了车,准备让他开公司。你呢?你看看你自己,你能给我什么?”
“我……”我张了张嘴,却发现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团棉花。
“你什么都给不了。”她替我说了出来,“陈刚,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放过我,也放过你自己吧。”说完,她转身就走,没有一丝留恋。那件红色的新大衣,像一团燃烧的火焰,灼伤了我的眼睛。我一言不发,逆着风,一步步走回了家。那天的风很大,吹得我眼泪直流,分不清是冷的,还是疼的。
这次分手,像一记重锤,彻底击垮了我,也彻底点燃了我。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第四天早上,我推开门,看到了镇政府门口挂着的征兵宣传横幅。
那一刻,我做出了改变我一生的决定。
我撕下了那张海报,怀着一股不成功便成仁的狠劲,毅然决然地报了名。在去武装部体检的路上,我看到了王浩开着他的桑塔纳,载着笑得花枝乱颤的李晓燕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溅了我一身泥水。
我没有擦,只是死死地攥紧了拳头。
在新兵连,我成了最拼命的那个兵。五公里越野,我跑到吐;射击训练,我趴在地上练到胳膊脱皮;格斗练习,我被人打倒一次又一次,又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我把所有的痛苦、不甘和耻辱,都化作了训练场上挥洒的汗水和血水。
我要去最艰苦的地方,我要去最危险的前线,我要干出一番事业!
我要让李晓燕知道,她当初的选择,错得有多离谱!
这个念头,像一团火焰,在我心中燃烧了近二十年。它支撑着我从一名普通士兵,一步步走到今天的位置。它是我军旅生涯最初,也是最强大的精神支柱。
如今,我回来了。而那团火焰,似乎并没有熄灭,只是被我埋藏得更深了而已。
03
天亮了,我做出了决定。
去。
我对自己说,我陈刚,如今是指挥千军万马的共和国士兵,是面对过真枪实弹、经历过生死考验的军人。难道还怕去面对一个早已物是人非的同学聚会?还怕去面对一个活在过去记忆里的前女友吗?
我不是去炫耀,更不是去报复。我只是想去亲手埋葬我的过去,去堂堂正正地和我那个曾经卑微、敏感、脆弱的自己,做一个了断。
我依旧穿着那身不起眼的便装,出门前,母亲还在叮嘱我:“刚子,要是见到熟人,别跟人起冲突,少喝点酒。”
我笑着答应:“妈,你放心吧,我多大的人了。”
走到镇子口,我找了个公用电话亭,拨通了小张的手机。
“小张,计划不变,晚上十点,金碧辉煌酒店门口等我。”
电话那头,小张敏锐地察觉到了我语气中的一丝异样,他迟疑了一下,担忧地问:“司令,您的安全……”
我打断了他,语气不容置疑:“这是我的私事,执行命令。”
“是!”小张的声音洪亮而坚定。
金碧辉煌大酒店,是这两年镇上新盖的,也是唯一一座超过十层的建筑,在普遍低矮的平房和楼房中,显得鹤立鸡群。酒店门口的停车场上,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豪车,宝马、奔驰、奥迪随处可见,在小镇的背景下,透着一股张扬的俗气。
我拎着那个帆布包,像个走错地方的农民工,穿过金碧辉煌的大门。门口的迎宾小姐看到我的打扮,眼神里闪过一丝鄙夷,但还是职业化地鞠了一躬。
![]()
按照群里发的位置,我找到了那个名为“帝王厅”的包厢。推开沉重的包厢门,一股混合着酒气、香水味和饭菜香的热浪扑面而来。巨大的水晶吊灯下,一张能坐下三十多人的大圆桌旁,已经坐满了人,喧闹非凡。
我一进去,包厢里瞬间安静了几秒。所有人的目光都像探照灯一样聚焦在我身上。有惊讶,有好奇,有探究,有同情,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视。
“陈刚?真是你小子!”一个大嗓门响起,是当年的同桌赵胖子。他热情地跑过来,给了我一个熊抱,“你可算回来了!这么多年死哪儿去了?”
“在部队。”我笑着拍了拍他的背。
几个当年关系还不错的老同学也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问着我的近况。我一一笑着应付,目光却不由自主地瞟向了主座的方向。
那里,李晓燕正被一群人簇拥着,像个骄傲的女王。她打扮得珠光宝气,手指上鸽子蛋大的钻戒在灯光下闪着刺眼的光。她的身边,坐着一个戴着大金链子、满脸油光、挺着啤酒肚的男人,想必就是王浩。他正高谈阔论着什么,引得周围人一阵阵附和的笑声。
就在这时,李晓燕也看到了我。
她脸上的笑容,先是僵硬了一秒。随即,那种僵硬迅速转变为一种混合着惊讶、优越和浓浓轻蔑的复杂表情。她仿佛看到了什么极其可笑的东西,嘴角抑制不住地上扬。
她松开挽着王浩的手,端起一杯红酒,迈着她自以为优雅的步伐,摇曳生姿地向我走来。她的高跟鞋踩在光洁的地板上,发出“哒、哒、哒”的声响,每一下,都像是踩在我的心上。
王浩也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他带着一群跟班,脸上挂着不怀好意的笑,也跟着走了过来。
整个包厢的嘈杂声,诡异地小了下去。所有人都停下了交谈,放下了筷子,目光齐刷刷地投向我们这边。他们眼神里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
所有人都知道我和李晓燕的过去。现在,所有人都等着看这场迟到了二十年的好戏,将如何开场。
04
李晓燕走到我面前,停下脚步。她那精心描画过的眼睛,毫不掩饰地上下打量着我,从我那过时的发型,到我脚上那双沾着泥土的运动鞋。那眼神,就像是在审视一件地摊上处理的残次品。
“哎呀,这不是陈刚吗?”她终于开了口,声音不大,却尖锐得足以让整个包厢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我们的大兵回来了!真是稀客啊!听说你去当兵了,这么多年也没个音信,我们还以为你牺牲在前线了呢。”
她的语气夸张,带着一种刻意的、虚假的惊喜。
我没有说话,只是平静地看着她。眼前的这个女人,妆容精致,满身珠光宝气,却和我记忆里那个梳着乌黑辫子、笑容清澈的女孩,没有一丝一毫的重合。岁月没有让她变得更好,只是让她变得更加陌生。
见我不说话,王浩顺势上前一步,用一种宣示主权的姿态,将李晓燕搂进怀里。他比我高半个头,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从鼻子里发出一声轻哼。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包还没拆封的软中华,撕开包装,抽出一根递到我面前,用一种施舍的口吻说道:
“兄弟,别站着啊,来,抽根烟。在部队里可抽不到这么好的烟吧?听说你们那儿纪律严,这也不让那也不让的。没关系,今天我做东,想抽就抽,想喝就喝,别客气!”
他身边的一个跟班立刻凑上来,谄媚地笑道:“就是,陈哥,王总今天高兴,你可得给面子啊!”
我淡淡地看了一眼那根烟,摇了摇头:“谢谢,我不抽烟。”
我的内心,平静得像一口深不见底的古井。这些年来,我指挥过集团军规模的实弹演习,我亲身参与过危机四伏的海外维和任务,我曾在枪林弹雨中为牺牲的战友合上双眼。眼前的这一幕,在我看来,就像一场幼稚得可笑的孩童闹剧。
我没有愤怒,只有一种深深的悲哀。我为李晓燕感到悲哀,她的人生,她的骄傲,竟然只剩下用这些肤浅的物质来衡量。她的世界,变得如此狭小。
我的平静和沉默,在他们看来,却是无言以对的窘迫和自卑。
李晓燕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她笑得花枝乱颤,靠在王浩的怀里,声音更大了:“老公,你看你,别为难人家了。人家在部队里待久了,可能都不习惯这种场面了。陈刚,你现在到底混成啥样了?在哪个山沟沟里当兵啊?一个月工资有五千块吗?”
“还好,在部队习惯了。”我依旧是那句平淡的回答。
“还好?”李晓燕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陈刚,你别死要面子活受罪了!你看看你穿的这身衣服,从上到下加起来有一百块钱吗?再看看你自己,都快四十岁的人了,要车没车,要房没房,连个像样的工作都没有,你跟我说还好?”
她顿了顿,挽着王浩的手臂,用戴着鸽子蛋钻戒的手指指着他,高声宣布:“我告诉你,我现在的生活是你这辈子都想象不到的!我老公王浩,现在是我们市里有名的青年企业家!他手底下随便一个工程项目,赚的钱都够你在部队里干一辈子了!我们家在市里有三套房,光是我的车,就比你这一身加起来贵几百倍!”
整个包厢,彻底成了他们夫妇的审判庭,而我,就是那个被绑在耻辱柱上,用来衬托他们光鲜亮丽的罪人。
一些老同学尴尬地别过头去,假装在夹菜。另一些人则饶有兴致地看着,眼神里充满了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兴奋。
李晓燕似乎还嫌不够,她走到我面前,压低了声音,用一种既恶毒又带着一丝报复快感的语气说:“陈刚,你后悔吗?当初你要是稍微有点出息,求求我,别那么硬气,今天站在我身边,享受这一切的人,可能就是你。可惜啊,你没那个命。”
我终于抬起眼,正视着她。
我从她的眼睛里,再也看不到一丝一毫当年的影子。那里只剩下被物质填满的空洞,和因为空洞而愈发需要靠贬低别人来证明自己幸福的可怜。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转身,走到了圆桌最末尾一个空着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我的沉默,成了他们眼中最确凿的证据。
“哎,大家快看,他坐哪儿了,哈哈哈!”王浩指着我,笑得前仰后合,“真是没出息,被人说成这样,屁都不敢放一个!”
李晓燕也跟着笑,她重新回到主座,仿佛打赢了一场至关重要的战役,整个人都散发着胜利者的光芒。她高高地举起酒杯,对着众人说:“来来来,大家别管他了,一个扫兴的家伙而已。我们继续喝!今天不醉不归!”
整个聚会的气氛,因为我这个“背景板”的衬托,而显得更加热烈。王浩开始吹嘘他最近又拿下了哪个大项目,李晓燕则在和女同学们炫耀她新买的爱马仕包包。他们说的每一个字,都像是在故意说给我听。
我默默地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看着眼前这群熟悉又陌生的面孔。赵胖子几次想坐过来跟我说说话,都被他老婆拉了回去,他只能抱歉地对我笑了笑。我理解,没有人愿意在这种时候,去靠近一个公认的“失败者”,从而得罪今天这场宴会的主人。
我成了这个热闹包厢里的一座孤岛。
那些嘲讽和炫耀,像苍蝇一样在我耳边嗡嗡作响。我没有愤怒,也没有屈辱,只是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疲惫。这种疲惫,比在演习场上连续七天七夜不眠不休还要磨人。
我为什么要来这里?
我以为我是来和过去和解的,可我发现,我的过去,早已在我投身军旅的那一刻,就烟消云散了。而眼前的这些人,这些事,与我的人生,早已不在同一个维度。我跟他们,就像雄鹰与井蛙,我看到了万里的天空,而他们,只看得到头顶那一片方寸之地。跟他们争辩,本身就是一种自我消耗。
我慢慢地喝完杯子里的茶,心中再无一丝波澜。
05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包厢里的气氛在酒精的催化下愈发高涨。我像个透明人一样坐在角落,看着他们上演着一幕幕人间闹剧。
我再也待不下去了。这里的空气让我感到窒息。
我站起身,走到赵胖子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胖子,我家里还有点事,得先走了,你们慢慢吃。”
赵胖子愣了一下,随即露出理解的神情,他压低声音说:“行,陈刚,你……别往心里去。他们就是那样的人。”我笑了笑,表示没事。然后,我转身,准备离开这个让我感到无比压抑的地方。
就在我的手即将碰到包厢门把手的时候,李晓燕那尖锐的声音,像一根毒刺,再次从背后射来。
“哎,陈刚,这就走了?”她的声音里充满了毫不掩饰的报复的快感,“是不是受不了刺激了?也是,你这种人,本来就不该来这种地方!听着,我这人念旧情,你要是真在外面混不下去了,看在咱们过去的面子上,我让王浩给你在工地上安排个看大门的活儿,风吹不着雨淋不着,一个月好歹也有几千块!总比你在部队里吃沙子强!”
她的话音刚落,身后立刻爆发出一阵刺耳的哄堂大笑。
“哈哈哈,晓燕你真是太善良了!”
“王总,你可得给老同学安排个好活儿啊!”
我没有回头,紧紧地攥住了拳头,指甲深深地嵌进了掌心。我一步一步地走出了包厢,走出了酒店。
外面的冷空气涌来,让我滚烫的头脑瞬间清醒了一些。酒店门口灯火通明,将黑夜照得如同白昼。
我没想到,王浩和李晓燕,还有一大帮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同学,竟然也都跟了出来。他们三三两两地站在酒店门口的台阶上,抱着胳膊,脸上挂着戏谑的笑容,显然是想亲眼见证我这个“失败者”最后的狼狈收场。
他们想看我怎么离开。是垂头丧气地步行消失在寒冷的夜色里,还是伸手去拦一辆不知道会不会停的破旧出租车。
在他们所有人的注视下,我无视了门口那一排排闪闪发亮的宝马和奔驰,径直走向停车场最不起眼的那个角落。
那里,在几棵光秃秃的树的阴影下,静静地停着一辆黑色的红旗轿车。
那辆车虽然被小张擦得一尘不染,但在周围各种新款豪车的映衬下,它那经典而略显老旧的款式,显得格格不入,甚至有些寒酸。
看到我走向那辆车,王浩轻蔑地撇了撇嘴,对他身边的人大声说:“切,我还以为他有什么后招呢,搞了半天,是去开一辆不知道哪个单位淘汰下来的老掉牙的红旗。这车,送给我我都不要。”
李晓燕也掩着嘴笑了起来:“这车看起来比他的年纪都大,能发动得了吗?”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的身上,以及那辆在他们眼中“一文不值”的国产车上。他们的眼神里,充满了最后的、也是最彻底的嘲弄。
我走到了车旁,停下脚步。
故事,似乎就应该在这里,以我的彻底溃败而画上句号。
06
就在我的手即将碰到后排车门把手的那一瞬间。
“唰!”
驾驶座的车门,毫无征兆地被猛地推开,一道黑影如猎豹般蹿了出来!
是小张。
他依旧穿着一身便装,但那身姿挺拔如松,眼神锐利如刀,浑身上下透出一股只有在生死线上打过滚的军人才有的、冰冷而凌厉的杀气。他出现的瞬间,酒店门口那嘈杂的嬉笑声,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掐住了喉咙,戛然而止。
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一愣。
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小张已经以雷霆万钧之势,三步并作两步冲到了我的面前。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像是用尺子量过一般,标准到可以写进任何一本军事教科书。
他猛地拉开后排车门,宽厚的右手以一个无可挑剔的护卫姿势,挡在了车门顶框上,以防我碰到头。他的左手稳稳地扶着车门。
紧接着,他当着所有人的面,身体呈九十度,向我深深地鞠了一躬。
随即,他“啪”地一下,双脚并拢,身体如标枪般立正。
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从丹田深处发出一声响彻整个夜空的、带着无上崇敬和绝对忠诚的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