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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讯(记者 郑亚雷)10月11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省医疗保障局联合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及妇女联合会,共同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5〕20号),全面启动2025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相关要求,切实保障全省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权益。
明确参保范围与缴费标准,实现人群全覆盖
通知明确,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政策特别强调落实持居住证参保,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可在常住地参保,同时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保。
在筹资标准方面,2025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由各级财政按规定比例分担。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400元。
实施分类资助参保,精准帮扶困难群体
为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通知对部分人员实行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享受定额资助,各级财政补助之和不低于个人缴费标准的50%,且资助标准就高不就低。返贫致贫人口在过渡期内按低保对象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及未成年子女的参保补助则按原有政策执行。
各类享受资助人员的身份由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核实核准,并由医保经办部门进行精准标识,确保资助政策精准落实。
设定集中缴费期,细化待遇享受规则
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定为2025年10月至12月25日。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通知对不同人群的参保和待遇享受期进行了细致规定:一般人员:符合连续参保条件的,待遇享受期完整;不符合的,设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至2026年4月1日起享受)。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保的,待遇可追溯;超过3个月的,自缴费之日起设置3个月等待期。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可享受自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参保,符合连续参保要求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绿色通道特殊人员:包括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及家属、低收入人口等,集中缴费期后可通过绿色通道参保,待遇自缴费次月起享受。
建立激励机制,引导连续参保
为鼓励居民连续参保,通知提出建立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断保后再参保的人员,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连续参保满4年的,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也提高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激励额度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
优化缴费服务与部门协作,保障政策落地
参保人可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渠道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医保钱包”等方式缴费。新增参保或需变更参保地的人员,需先到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登记。
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作。医保部门负责精准标识和权益记录;税务部门优化征收服务;教育部门及各高校便利学生参保;民政、农业农村部门及时提供困难群体名单;财政部门确保补助资金到位;卫健部门落实农村计生家庭补助;妇联配合儿童参保工作。各统筹区需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达到99%,并加强政策宣传,营造积极参保的良好氛围。
此次陕西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全面部署,将进一步织密织牢全省医疗保障网,助力提升全民健康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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