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疃镇2025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和《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陈疃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报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面向陈疃镇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面向陈疃镇户籍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2人及以上的城镇居民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均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收入家庭中的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1985年10月12日前出生)、男性50周岁以上(1975年10月12日前出生)至法定退休年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即单位失业职工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最近一年内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并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共三次以上,服务记录应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是指脱贫享受政策和动态监测帮扶家庭、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有特殊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登记在册帮扶对象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面向陈疃镇户籍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是指1960年10月12日至1980年10月12日出生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三)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身体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违反信访政策、违规信访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城镇公益性岗位共2个,由陈疃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下称镇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求、岗位设置统筹安排。
乡村公益性岗位共40个,由各岗位开发村根据实际需求、岗位设置统筹安排。
三、岗位名称及职责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名称及职责
1.岗位名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个。
(2)岗位职责:从事就业政策宣传;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养老服务等工作。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2.岗位名称:政务服务协理岗位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个。
(2)岗位职责:从事业务引导、政策常识解答、协助办理居民事务等综合服务。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名称及职责
1.岗位名称:森林防火协理岗位
(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有较强的安全意识,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安排。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村“两委”工作安排。
(2)岗位职责:负责区域内环境保护、护林绿化、森林防火、消防应急、禁烧等工作;宣传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并做好防火宣传和预防工作;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2.岗位名称:村容保洁服务岗位
(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安排。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村“两委”工作安排。
(2)岗位职责:负责区域内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长效保洁工作;从事政策宣传、绿化管理、文明劝导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3.岗位名称:养老照护服务岗位
(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爱岗敬业、乐于交流、工作责任心强、待人热情;遵守养老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遵守工作纪律;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村“两委”工作安排。
(2)岗位职责:做好养老服务中心助餐、理发等养老服务工作;配合做好老年人的信息采集及管理工作;做好老年人的日常服务登记管理、信息上传等工作;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4.岗位名称:水利工程管护岗位
(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水电工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安排;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村“两委”工作安排。
(2)岗位职责:负责村内水费收缴、供水工程日常巡查及维护、供水设施卫生清洁工作;组织村民落实村内保温防冻措施,积极配合村居和供水公司做好抢修、村内管网老化及水表漏损的上报等工作;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5.岗位名称:基层网格员岗位
(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思想政治素质高,法律意识比较强,热心服务,能积极为群众想办法解决困难;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信息设备和办公软件;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村“两委”工作安排。
(2)岗位职责: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帮助化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做好治安联防、信访维稳等工作;协助开展一般治安事件、突发事件的处置和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岗位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政治审查、民主评议和公示、区级审批、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步骤进行指导把关。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1)城镇公益性岗位到陈疃镇便民服务中心(人社)报名;
(2)乡村公益性岗位到岗位开发村村委会办公室报名。
4.报名资料:
(1)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提供:
①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单页、索引页)1份;1寸照片两张。
②报零就业家庭人员需另外提供结婚证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需另外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离婚证、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孩妈妈需另外提供开具合法生育材料及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是指脱贫享受政策和动态监测帮扶家庭、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有特殊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另外提供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低保或扶贫相关手续等材料。
③填写报名申请表、承诺书、就业困难认定表、失业登记表、公职亲属备案等报名材料。
(2)报名乡村公益性岗位需提供:
①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单页、索引页)1份;1寸照片两张。
②残疾人需另外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离婚证、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孩妈妈需另外提供开具合法生育材料及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低保或扶贫相关手续等材料。
③填写报名申请表、承诺书、失业登记表、公职亲属备案等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对申请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由镇便民服务中心(人社)负责资格初审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所有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复审(联审)。复审(联审)通过人员反馈至村,村组织党员、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通过人员超过开发岗位数的,经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同意后,委托第三方进行面试。
2. 对申请报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岗位开发村负责资格初审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所有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复审(联审)。复审(联审)通过人员反馈至村,村组织党员、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公示期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择优确定安置岗位人员。
3. 资格审查贯穿应聘始终,复审(联审)不作为确定符合聘用的最终依据,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对城镇公益性岗位复审(联审)通过的人员,镇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民主评议、考察了解,并委托第三方进行面试,择优确定拟聘用岗位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按照得分多少依次录取。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城镇公益性岗位上岗前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与上岗
城乡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3天后(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岗位开发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镇党委、政府复审,之后报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完成审批备案后,镇组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按年度签订劳务协议。并围绕人身安全、劳动安全、岗位工作等要求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通知拟安置人员上岗工作。
五、日常管理
城镇公益性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乡村公益性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即时解除劳务协议,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一)自然退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 15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30 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因政策原因需要被清退的;
8.其他不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六、岗位待遇
(一)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统一实行政府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按照3400元/月的标准执行。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二)本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每月补贴标准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最高不超过830元/月,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七、其他
(一)报名者身份证与户口本信息不一致的以两者最新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报名人员页、户主页、索引页)。
(二)报名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三)注意事项
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以及名下有任何工商登记注册(法人、股东等)及民办非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社保(含灵活就业)缴纳至报名当月的,不能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灵活就业缴费、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不得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对公职人员或村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经镇研究通过并报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一经发现按照申报材料虚假失实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安置对象上岗后,亲属成为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补充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
(四)本公告由陈疃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7912781
附件:1.陈疃镇2025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2.陈疃镇2025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陈疃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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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陈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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