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驶电动自行车撞到人怎么办?
反正没人认识我,干脆跑掉算了……
人看着也没事,我直接骑车走了……
千万别侥幸!
一念之差,后果可能完全不同!
9月21日,在钦州市南珠西大街与文峰南路交叉口,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事故。一方驾驶人黄某因车速过快,与陆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猛烈相撞,陆某受伤倒地,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而黄某却选择了驾车逃离现场。
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接到报警后赶赴现场调查,根据道路监控和陆某提供的信息, 民警在精准定位其最后消失的监控盲区后, 以该盲区为中心,开展地毯式排查,对可疑区域的住户挨家挨户走访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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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8小时后在当天,从监控到入户,民警在一处民宅内成功找到肇事逃逸的黄某。在证据面前,黄某承认了肇事逃逸行为,他交代,当与陆某发生碰撞后,看到对方倒地,将陆某扶起来后,认为没有其他事了,他便抱着“反正没人看见,她又不认识我”的侥幸心理驾车回家了,没想到交警会找上门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黄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谁都不愿意发生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更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既然已经发生了
就应当立即停车,妥善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做?
1、现场取证。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第一时间停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可在拍照取证后,将车辆移至安全区域,不妨碍道路交通正常通行。
2、人员救助。若是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必要时可寻求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予以协助。
3、迅速报警。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迅速报警,如需救助可在报警时标明事发时间、地点及受伤人员情况等信息,并等待警力支援。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第一时间救助伤者并报警
肇事逃逸的后果只会加重处罚
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都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安全出行 规范行车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麻新宇
内容来源:钦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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