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风,我们分手吧。”
“对不起。”
她在信里只用两句话,就结束了我们那段青涩的爱情。
她考上了名牌大学,去了繁华的北京,而我高考落榜,去了荒凉的边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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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叫陈风。
我生长在北方一座老工业城市。
这里的空气里,常年都飘着一股铁锈和煤灰的味道。
我家就住在钢厂的家属院,一栋红砖筒子楼里。
我爸是钢厂的退休工人,干了一辈子体力活,落下了一身的毛病,背总是微微佝偻着,手上全是磨不掉的老茧。
他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一辈子没对我说过几句软话,但每次我从学校回家,他都会默默地给我端上一碗热腾腾的饭。
我妈是家属院里一个街道工厂的工人,性格和我爸截然相反,嗓门大,爱唠叨,但也心细如发。
我身上的毛衣,脚上的布鞋,都是她一针一线纳出来的。
我们家不富裕,甚至可以说是拮据。
饭桌上最常见的菜就是土豆和白菜,一年到头也难得吃上几回肉。
我的童年,就是伴随着工厂的轰鸣声和父母的争吵声度过的。
他们吵的无非就是柴米油盐,钱不够花。
我从小就懂事,知道家里不容易,从不跟他们开口要什么。
学习上我算不上天资聪颖,成绩在班里也就是个中游水平,不上不下。
但我力气大,讲义气,在院里孩子堆里算是个头儿。
谁要是被欺负了,只要喊我一声“风哥”,我肯定第一个冲上去。
为此,我没少挨我爸的揍。
他总说我不是读书的料,以后就跟我一样,进厂当个工人,卖力气吃饭。
我嘴上不说,心里却憋着一股劲。
我不想一辈子待在这个满是铁锈味的小城里。
我想出去看看。
高三那年,我认识了林晚晴。
她是我们学校的尖子生,永远的年级第一。
她和我,像是活在两个世界的人。
她总是安安静静地坐在教室的第一排,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头发扎成一个简单的马尾。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洒在她身上,连空气里的灰尘都变得温柔起来。
我第一次和她说话,是在一个下雨的傍晚。
那天我打球忘了时间,回家晚了,在校门口看见了没带伞的她。
她抱着一摞书,站在屋檐下,看着外面的大雨发愁。
我当时脑子一热,就把自己那把破旧的得只剩下几根骨架的伞塞给了她。
“你用吧,我家近。”
我说完这句话,就冒着大雨冲了出去,感觉脸颊烫得厉害。
从那天起,我们的世界开始有了交集。
她会在课间给我讲我不会的数学题。
我会在放学后,默默地跟在她身后,送她走过那段没有路灯的小路。
我们谁也没有说破,但那份青涩的感情,就像春天里的野草,在我们心里疯狂地生长。
02
我们的恋爱,是从一碗牛肉面开始的。
那天是她的生日,我攒了半个月的零花钱,带她去了城里唯一一家像样的面馆。
我给她点了一碗牛肉面,我自己只要了一碗清汤面。
她看着我碗里孤零零的几根面条,把自己碗里的牛肉一片一片地夹给我。
“陈风,你对我真好。”
她低着头,声音很小,但我听得清清楚楚。
我的心跳得厉害,鼓起勇气说:“晚晴,我喜欢你,我想对你好一辈子。”
她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像个熟透的苹果。
她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把最后一块牛肉也夹给了我。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我们的关系在学校里成了公开的秘密。
老师找我谈话,说我不要影响林晚晴学习,她是咱们学校考清华北大的希望。
我嘴上答应着,心里却很不服气。
我怎么会影响她呢?
我只会加倍对她好。
为了能和她考上同一所城市的大学,我开始拼命学习。
我把我爸给我买肉的钱都省下来,去买各种复习资料。
每天晚上,我都学到深夜,困了就用凉水洗把脸。
晚晴也总是陪着我,她会把她的笔记借给我,把重点都画出来,不厌其烦地给我讲题。
那段日子很苦,但我心里是甜的。
因为我的世界里,有她。
我们一起憧憬着未来。
她说:“陈风,我们考去北京好不好?听说那里的冬天会下很大的雪,我们可以一起去故宫看雪。”
我说:“好,只要有你在,去哪里都好。”
高考前的那个晚上,我们坐在操场的台阶上,看着天上的星星。
“陈风,你会永远对我这么好吗?”她靠在我的肩膀上问。
“会,一辈子。”我握紧了她的手,语气坚定。
我相信,我们的未来一定会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闪闪发光。
那个夏天,蝉鸣声格外响亮,好像在为我们唱着一首关于未来的歌。
我们以为,只要我们足够努力,就能跨越所有差距,永远在一起。
那时候的我们,真的太年轻了。
年轻到以为一个承诺,就能抵得过世事无常。
03
高考成绩出来了。
林晚晴毫无悬念地考上了北京那所全国最好的大学,分数高得吓人。
整个家属院都轰动了,她父母脸上笑开了花,见人就发喜糖。
而我,落榜了。
我的分数只够上一个本地的专科学校,还是最差的那种。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三天没出门。
我爸第一次没有骂我,只是叹了口气,在我房门口放了一碗饭。
我妈隔着门哭着说:“儿子,没事,咱不上大学了,让你爸托关系给你在厂里找个活。”
我听着门外他们的声音,心里像被刀割一样。
我知道,我和林晚晴的距离,从那一刻起,被拉开了一道巨大的鸿沟。
一道我可能一辈子都无法跨越的鸿沟。
是晚晴把我从房间里拉了出来。
她眼睛红红的,抓着我的手说:“陈风,没关系的,我们可以复读一年,我陪你。”
我看着她,摇了摇头。
“晚晴,我不想复读了。”
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可结果还是这样。
我不想再拖累她。
几天后,我做出了一个决定。
我要去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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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我爸,他愣了很久,最后只说了一个字:“好。”
我能从他眼里,看到一丝不易察觉的欣慰。
也许在他看来,我去部队里锤炼一番,比窝在家里当个工人要有出息。
我告诉晚晴的时候,她哭了。
“你要去多久?两年吗?”
“嗯。”
“那我等你回来,你回来我们就结婚。”她抱着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心里又酸又涩,紧紧地回抱着她。
“晚晴,北京是个大城市,你会遇到很多比我优秀的人。”
“我不要,我只要你。”
她的话,像一颗定心丸,暂时安抚了我那颗自卑又惶恐的心。
她去北京上学那天,我去了火车站送她。
站台上挤满了送别的人,哭声和嘱咐声混成一片。
我们俩谁也没说话,就那么静静地站着。
火车快开的时候,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用子弹壳做的吊坠,挂在了她的脖子上。
“这是我找人做的,你戴着它,就当是我陪着你。”
她含着泪点点头。
“陈风,你一定要给我写信,每天都写。”
“好。”
火车的汽笛声响起,她被人群推着上了车。
她趴在车窗上,对着我大喊:“陈风,我等你回来!”
我站在原地,直到火车消失在视线的尽头,才缓缓抬起手,敬了一个不成样的军礼。
那时候的我,天真地以为,只要我们的心在一起,两年的分离,根本不算什么。
04
我去了部队。
新兵连的日子,苦得超乎我的想象。
每天都是高强度的体能训练,五公里越野,四百米障碍,单双杠……
一天下来,浑身的骨头像散了架一样,躺在床上就不想动。
北方的冬天,冷得刺骨。
我们穿着单薄的训练服,在雪地里匍匐前进,手脚都冻得没了知觉。
但身体上的苦,远不及心里的思念。
每天最盼望的,就是晚晴的来信。
她的信,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
信里,她会跟我描述大学里的生活。
她说她们的图书馆好大,里面的书一辈子都看不完。
她说她们的老师都是很有名的教授,讲课风趣幽默。
她说她参加了学校的文学社,还认识了很多新朋友。
她的字里行间,都透着一股新鲜和兴奋。
那是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光鲜亮丽的世界。
而我,每天面对的只有训练场上的黄土和战友们的汗味。
我们的信,从一开始的一天一封,慢慢变成三天一封,一个星期一封。
她的信越来越短,内容也越来越客套。
从“亲爱的陈风”变成了“陈风”,从分享日常变成了“一切都好,勿念”。
我能感觉到,我们之间的距离,正在被她那个精彩的世界越拉越远。
我开始变得敏感,多疑。
我会在信里一遍遍地问她,是不是不喜欢我了。
我会因为她没有及时回信而胡思乱想,彻夜难眠。
终于,在我入伍快满一年的时候,我收到了她的最后一封信。
信里只有短短几句话。
“陈风,我们分手吧。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你的未来在部队,我的未来在北京。这样对你,对我都好。对不起。”
信纸上,还有一滴干涸的泪痕。
我捏着那封信,站在训练场的寒风里,浑身冰冷。
我不相信,那个说要等我回来,和我结婚的女孩,就这么轻易地放弃了。
我不顾一切地去给她的学校打电话,电话那头,她的室友告诉我,她和一个同系的男生在一起了。
那个男生是学生会主席,家里条件很好,人也长得帅。
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崩塌了。
心,像是被掏空了一样,疼得无法呼吸。
我把自己所有的痛苦和愤怒,都发泄在了训练上。
我成了全连最拼命的兵。
五公里越下,我永远是第一个冲过终点。
射击训练,我能打出满环。
格斗对抗,我能一个人打倒两个。
新兵连结束,我因为表现突出,被选拔进了侦察连。
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我选择了留在部队,转了士官。
我向领导申请,要去最艰苦的地方。
我要去边疆。
我要用那里的风沙,来埋葬我的过去。
我把那枚用子弹壳做的吊坠,连同那段青涩的记忆,一起锁进了一个铁盒子里,扔在了床底下。
从那天起,我心里再也没有了林晚晴这个人。
只有战士,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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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十九年。
人生能有几个十九年。
我在边疆的哨所,一待就是十九年。
这里的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
这里的天,蓝得让人心慌。
这里的戈壁滩,一望无际,除了沙子,就是石头。
日子过得简单又枯燥。
每天就是巡逻,站岗,训练。
我和战友们,守着这条漫长的边境线,守着这份寂寞。
刚来的头几年,我还会时常想起那个小城,想起那个叫林晚晴的姑娘。
但后来,那份记忆就像被风沙侵蚀的岩石,渐渐模糊了轮廓。
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中。
我从一个毛头小子,变成了一个三级军士长。
我带出了一批又一批的新兵,他们都管我叫“风哥”,就像当年家属院里的那些孩子一样。
我立过功,受过奖,胸前挂满了一排排的奖章。
我也受过伤,最严重的一次,一颗子弹擦着我的心脏飞过去,差一点就见了阎王。
我爸妈来看过我几次。
看着他们日渐苍老的容颜和花白的头发,我心里充满了愧疚。
他们总劝我,早点找个对象,成个家。
我每次都只是笑笑,不说话。
我的心,早就在十九年前的那个冬天,冻死了。
十九年里,我只回过一次家。
是奶奶去世的时候。
我穿着军装,在家待了三天,送了老人家最后一程。
那个小城,变化很大,建起了很多高楼,但我总觉得,还是那股熟悉的铁锈味。
我没有去打听过林晚晴的任何消息。
对我来说,她只是一个存在于过去的名字。
今年,我终于要离开这片我奉献了整个青春的土地了。
因为我爸的身体越来越差,我申请了转业,回到了老家。
十九年了,家乡的一切都变得既熟悉又陌生。
我脱下穿了十九年的军装,换上了便服,一时之间,还有些不适应。
我爸妈看着我,眼眶都是红的。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我看着他们脸上的皱纹,心里五味杂陈。
回家的第一天,我哪也没去,就在家陪着爸妈,听他们唠叨这些年的家长里短。
傍晚,我妈正在厨房做饭,门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我以为是哪个邻居串门,就走过去开了门。
门外站着一个女人。
她看起来四十岁左右,穿着一身得体的连衣裙,但脸上却写满了憔悴和沧桑。
她的眼眶红肿,脸上还挂着未干的泪痕。
我们对视着,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十九年的风沙,已经将我磨砺得心如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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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当我看到她的那一刻,那颗沉寂了十九年的心,还是不受控制地颤抖了一下。
是林晚晴。
那个在我记忆里永远穿着白校服,扎着马尾辫的女孩,怎么变成了这副模样。
她看着我,嘴唇哆嗦着,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不断地涌出来。
我张了张嘴,喉咙干涩得厉害,过了好半天,才挤出几个字。
“你......你来干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