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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北京赛迪经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内容速览
一、地方政府债发行情况
·2025年1-8月新增专项债:五省发行金额超2000亿元,全国剩余额度不足1.2万亿元。
·2025年7月地方政府债券投向统计情况:社会事业、农林水利、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领域投向占比较上月增长。
二、新政发布-重点行业领域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因城施策增强城市发展动力,激活城市存量资源潜力,并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
·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聚焦消费提质,拓展人工智能服务新场景与产品新业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着力拓展体育消费场景、加大金融支持并丰富场地供给。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以城市为单元整体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通知》:以城市为单元系统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
三、新政发布-投融资支持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对照新型工业化重点领域,提出针对性支持举措,并加强金融服务能力和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持续推动市场扩围扩容,积极支持通过扩募方式新购入项目。
·财政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细化专项债券会计核算标准。
四、地方动态
·广东省安排60亿元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
·四川省发布《四川省金融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
一
地方政府债发行情况
2025年1-8月新增专项债:五省发行金额超2000亿元,全国剩余额度不足1.2万亿元
2025年1-8月,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发行额总计32389亿元。其中,累计新增发行专项债额度达到和超过1000亿元的省(市)包括:广东省、山东省、浙江省、江苏省、四川省、安徽省、河北省、福建省、北京市、湖南省、上海市、湖北省,其中广东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四川省发行专项债金额超2000亿元。
结合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万亿元,目前发行进度为73.6%,全国剩余新增专项债发行额度为11611亿元。
表1 2025年1-8月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发行额统计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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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 赛迪顾问整理 2025.09
2025年7月地方政府债券投向统计情况:社会事业、农林水利、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领域投向占比较上月增长
从债券资金投向看,新增债券资金用于市政建设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845.11亿元;土地储备725.72亿元;社会事业608.80亿元;交通基础设施555.68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城市更新400.48亿元;农林水利347.89亿元;生态环保109.82亿元;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79.96亿元;新型基础设施68.86亿元;能源21.91亿元;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17.07亿元;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14.92亿元;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260.00亿元;其他2976.17亿元。
其中,除其他外,占比前三领域为市政建设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土地储备、社会事业。
具体分布情况见下图:
图1 2025年7月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投向情况分布统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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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报告(2025年7月)赛迪顾问整理2025.09
对比2025年6月投向领域占比情况,2025年7月投向占比增加的领域包括:社会事业、农林水利、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
表2 2025年6月、7月地方政府债券投向领域占比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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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报告(2025年6月、2025年7月)赛迪顾问整理2025.09
二
新政发布-重点行业领域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因城施策增强城市发展动力,激活城市存量资源潜力,并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着力拓展体育消费场景、加大金融支持并丰富场地供给。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则聚焦消费提质,拓展人工智能服务新场景与产品新业态。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以城市为单元整体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通知》,以城市为单元系统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
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创新、绿色、安全、文化为支柱,推动城市发展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四)因城施策增强城市发展动力。立足城市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精心培育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协同,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布局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深入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智能建造,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链,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齐短板、提高水平。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低空经济,培育消费新场景。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五)激活城市存量资源潜力。全面摸清城市房屋、设施、土地等资产资源底数。改造利用老旧厂房、低效楼宇、闲置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建立与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需求相适应的规划调整机制。加强和规范存量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提高运行效能。优化产权归集、整合、置换和登记政策,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
“(六)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统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和金融等资金渠道。对涉及重大安全和基本民生保障的,中央财政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补助。创新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吸引和规范社会资金参与,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强化中长期信贷供给,发挥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融资功能,鼓励保险、信托等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
“(三)‘人工智能+’消费提质
1.拓展服务消费新场景。培育覆盖更广、内容更丰富的智能服务业态,加快发展提效型、陪伴型等智能原生应用,支持开辟智能助理等服务新入口。加强智能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文娱、电商、家政、物业、出行、养老、托育等生活服务品质,拓展体验消费、个性消费、认知和情感消费等服务消费新场景。
2.培育产品消费新业态。推动智能终端‘万物智联’,培育智能产品生态,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新一代智能终端,打造一体化全场景覆盖的智能交互环境。加快人工智能与元宇宙、低空飞行、增材制造、脑机接口等技术融合和产品创新,探索智能产品新形态。”
“(十三)强化政策法规保障。健全国有资本投资人工智能领域考核评价和风险监管等制度。加大人工智能领域金融和财政支持力度,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完善风险分担和投资退出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府采购等政策作用。完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准则等,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相关立法工作。优化人工智能相关安全评估和备案管理制度。”
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六)拓展体育消费场景。鼓励依法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打造体育运动空间。充分挖掘城市各类‘金角银边’空间,配建群众身边‘小而美’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引导商业综合体、景区、商圈、街区等引入体育健身、赛事活动等业态。支持在体育场馆、体育公园、运动营地等打造一批沉浸式体育消费场景。推动体育消费场景与数字技术有机融合,培育智能化、定制化、体验式体育消费新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体育场地设施延长开放时间,促进夜间体育消费。搭建更多适老体育活动平台,打造老年体育赛事消费场景,促进体育产业和老龄产业融合发展。”
“(八)实施消费惠民举措。开展促进体育消费和赛事经济试点,探索创新体育消费政策措施。鼓励工会拓展使用会员会费支持职工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或观看赛事。对符合条件的体育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各地可因地制宜推出发放体育消费券、消费满减、积分兑换奖励等优惠举措,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放数字人民币体育消费红包。”
“(十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优化投融资服务,加强信贷管理,丰富信贷产品,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上市和再融资、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鼓励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稳步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确保体育产业相关经营主体及时享受政策优惠。”
“(十八)丰富体育场地供给。出台国家步道体系建设总体方案。持续开展‘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活动,推动户外运动设施、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会足球场地等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彩票公益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以城市为单元整体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以城市为单元整体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硬投资”与“软建设”相结合,着力更好发挥城市在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对以城市为单元整体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作出系统性安排。要求各地自愿申报,申报城市需编制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摸清需求底数,明确“十五五”时期普惠托育服务设施总量、分布和建设任务,优化运营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实现以城市为单元、以全域为范围、以5年为周期,系统规划本地托育服务发展。
三
新政发布-投融资支持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对照新型工业化重点领域,提出针对性支持举措,并加强金融服务能力和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持续推动市场扩围扩容,积极支持通过扩募方式新购入项目。此外,财政部出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统一并细化专项债券资金的会计核算标准。
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
“(一)优化金融政策工具,支持关键技术和产品攻关。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引导银行为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服务器、仪器仪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先进材料等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技术和产品攻关提供中长期融资。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利用合适的金融产品和工具,服务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企业,适用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绿色通道’。加大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
“(二)引入长期资金和发展耐心资本,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金融机构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合作,探索开展多样化的融资服务模式,盘活科技研发资源和成果。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开展‘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和‘千帆百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优化硬科技属性评价体系,加强上市预期引导和政策激励,推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推动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定制信贷融资、信息资源、财务顾问、管理咨询等一揽子金融服务。鼓励创业投资基金与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高校院所、创业孵化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高水平制造业中试平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成果产业化试点单位等合作,赋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优化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创业投资基金协同发展。鼓励创业孵化机构探索直投、基金、物业租金作价入股、服务换股等模式,投资在孵企业。支持保险机构与中试机构合作创新型保险业务。”
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申报推荐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一)高度重视基础设施REITs申报工作。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推荐发行以来,制度规则进一步健全,项目申报推荐有序开展,发行规模稳步增长,资产类型不断丰富,市场表现稳中向好,畅通投资循环、扩大有效投资的作用逐步显现。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基础设施REITs工作,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质效并重,积极开展项目申报推荐,加力推动市场扩围扩容。”
“(二)加快成熟资产类型项目常态化申报。坚持优中选优,严格把关项目质量,优先申报对实现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等具有推动作用的优质基础设施项目。鼓励申报发售基金规模较大、对基础设施REITs市场扩围扩容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加快收费公路、清洁能源、仓储物流、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成熟资产类型项目申报,进一步加大供热、水利、数据中心等潜在发行空间较大资产类型项目的组织力度。”
“(三)积极推动新资产类型项目推荐发行。积极研究探索铁路、港口、特高压输电、通信铁塔、市场化租赁住房、文化旅游、专业市场、养老设施等尚无推荐发行案例的新资产类型项目的发行路径,加大力度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帮助项目尽快满足发行条件。”
“二、积极支持通过扩募方式新购入项目
(一)简化新购入项目申报流程。鼓励已上市的基础设施REITs通过扩募等方式筹集资金购入优质资产,基础设施REITs首次发行上市满6个月后,可通过有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中央企业向我委申报新购入项目。”
“(二)拓宽新购入项目资产范围。支持已上市基础设施REITs新购入行业内同类项目以及具有关联性的不同行业领域项目,新购入项目与首次发行上市项目原则上应同属于所有权类或经营收益权类。支持跨区域通过扩募等方式整合存量资产,做大做强基础设施REITs产品,打造资本运作平台。”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出台
财政部发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包括关于行政事业类项目单位的账务处理、关于企业类项目单位的账务处理、关于专项信息的填报、关于新旧衔接的账务处理、附则等5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关于行政事业类项目单位的账务处理,对行政事业类项目单位的会计科目设置,以及取得专项债券资金、购建相关资产、取得项目收入等的账务处理进行规范。
第二部分为关于企业类项目单位的账务处理,对企业类项目单位取得专项债券资金、购建相关资产、取得项目收入等的账务处理进行规范。
对于行政事业类项目单位和企业类项目单位,均应以项目实施方案(或融资平衡方案)等是否约定由本单位承担本息偿还义务为条件,判断项目单位是否确认负债,以配合债务管理要求压实项目单位的偿还责任。
第三部分为关于专项信息的填报,以项目为主体,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报送“专项债券项目投资表”、“专项债券资金还款情况表”,对每一个专项债券项目的资产建设情况、各类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专项债券本息偿还情况等进行反映。依托财政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系统报送专项信息,提供每一个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信息,为专项债券项目的闭环管理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第四部分为关于新旧衔接的账务处理,对行政事业类项目单位的新旧衔接、项目单位的初始信息填报作出规定。
第五部分为附则,对生效日期等内容进行规范。
四
地方动态
广东安排60亿元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
广东省财政2025—2027年安排60亿元,以注入资本金、降费奖补和代偿补偿三种方式,健全普惠金融政策体系。
其中,省财政每年注入省融资再担保公司资本金15亿元,3年合计45亿元。省财政向省融资再担保公司注入资本金后,由省融资再担保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同步注资。市县通过各级财政适当安排注入资本金等方式,与省级资金形成合力,共同做大做强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升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
另外,省财政3年安排政府性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含担保费补贴和再担保费补贴)和代偿补偿资金共15亿元。
四川省金融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金融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
该工作方案分为5个部分18条,细化明确了四川省金融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机制,并提出四项核心举措,切实提高金融支持水平。
一是加强财政金融协同。统筹用好已出台的央行再贷款、“技改贷”“设备更新贷”“天府制惠贷”等政策,推动省内政策性银行全力支持工业、城乡建设、农业、交通运输等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降低企业设备更新融资成本。
二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举办宣讲会、银企对接会及“全川行”等活动,加强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谋划储备和政策宣传。发挥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便利企业发布融资需求、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并推荐优质项目。
三是丰富金融工具产品。引导保险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为企业融资提供风险保障;推广多元化融资租赁模式,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加快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和绿色信托等产品创新。
四是优化金融服务流程。建立完善银行推荐项目机制,实施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第三方机构联合预审,提高项目清单质量。优化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证照办理。加强已签约贷款项目跟踪调度,规范融资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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