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城发环境(000885)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公司章程》,完善治理架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城发环境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变动如下:表述调整:将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监事会调整:公司不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删除原章程“监事会”章节及“监事”相关表述,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条款序号调整: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序号变动的,修订后的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
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治理体系,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制定、修订部分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制度清单形式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3独立董事制度修订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5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修订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制定7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1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1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修订12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1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14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15重大信息内部上报制度修订16重大信息保密制度修订1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1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上述内部治理制度中,第1 - 6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制定、修订的部分公司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城发环境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修订,旨在顺应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后续,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结果推进相关制度的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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