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升任市长参加初恋婚礼,被新郎冷嘲热讽,临走时一句市长全场静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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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故乡,是为了给无疾而终的青春画上句号。

但在初恋女友的婚礼上,陈默却成了新郎李伟炫耀的靶子和全场的笑柄。

“怎么?这就走了?”李伟轻蔑地将两包好烟塞向他,“拿着路上抽,别说老同学不照顾你!”

在一片哄堂大笑中,陈默的沉默被当成了落魄的证明。

他一言不发,转身走向大门。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场羞辱以他的“狼狈而逃”告终时,门被推开,一个冷静的声音响起,瞬间让整个喧嚣的婚宴陷入死寂——



01

那封烫金的婚礼请柬,是被秘书小张夹在一叠需要紧急批阅的文件里,一并送进陈默办公室的。

彼时,窗外的夕阳正为这座繁华的城市镀上一层温暖的金边,车流如织,生生不息。

陈默刚刚结束一个长达三小时的城市发展规划会议,正有些疲惫地揉着眉心。

“市长,这是今天下午刚收到的您的几封私人信件。”小张轻声说道,将信件整齐地放在桌角。

他的目光在其中一封尤其精致的红色信封上停留了半秒,但职业的素养让他没有多问一个字。

陈默点了点头,目光随意地扫过,随即定格。

那信封的材质极好,微微泛着细腻的珠光,上面用一种略显浮夸的潇洒字体,印着两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名字:李伟与王晓。

王晓。

这个被他用尽全力尘封在记忆最深处的名字,就这么毫无征兆地,带着一股往事的尘土气息,猛地撞了进来。

陈默的指尖在触碰到那信封边缘的瞬间,竟感到一阵细微的、仿佛来自灵魂深处的电击般的刺痛。

他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收回了手,身体重重地向后,靠在宽大厚实的真皮椅背上。

胸口,传来一阵久违的、熟悉的沉闷感,像是被一块湿透了的棉花堵住。

他挥了挥手,示意小张可以先出去。

办公室的门被轻轻带上,隔绝了外界的一切声音。

这间宽敞得有些空旷的办公室里,只剩下他,和那封如同潘多拉魔盒般的请柬。

他闭上眼睛,试图将脑海中翻涌的画面压下去,却只是徒劳。

那个扎着清爽马尾,在洒满金色阳光的操场上,对他回眸一笑的女孩,脸庞清晰如昨。

那个在寒冷的冬夜里,偷偷将一个滚烫的烤红薯塞进他冰冷的手中,自己却哈着白气、冻得直哆嗦的女孩,温暖了他的整个青春。

也是那个在毕业前夕,隔着一张摆满了空酒瓶的桌子,流着泪,一遍遍对他说“陈默,我们算了吧,我爸妈是不会同意的”的女孩,击碎了他所有的幻想。

至于李伟,他当然也记得。

那个总是穿着最新款的运动鞋,开着家里那辆在当时看来无比气派的桑塔纳,在学校门口等王晓的男生。

那个每次看向他时,眼神里都毫不掩饰地带着一丝居高临下的轻蔑与优越感的同班同学。

原来,命运的剧本,早已在那个时候就写好了结局。

他们最终,还是理所当然地走到了一起。

去,还是不去?

这个问题像两只无形的手,在他的心里反复地撕扯,拉锯。

以他如今刚刚履新的身份,回到那个承载了太多复杂回忆的小县城,出现在前女友的婚礼上,无论怎么看,都显得有些不合时宜,甚至荒唐。

可若是不去,那是否意味着,他内心深处,依然是那个面对李伟时自卑、怯懦的穷小子,连直面过去的勇气都没有?

他长长地,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仿佛要将积压在胸中多年的郁结之气,一并呼出体外。

去。

必须要去。

他对自己说。

不为炫耀什么,也不为挑战谁,甚至不为那虚无缥缈的重逢。

他只是需要一个仪式。

一个亲手为自己那段兵荒马乱、爱恨交织的青春,画上一个完整的、再无牵挂的句号的仪式。

他决定,就当一个最普通的老同学,去送上一份最普通的祝福。

周五下午,他将手头的工作处理完毕,把秘书小张叫了进来。

“小张,这个周末我需要回一趟老家,处理一点很重要的私事。”

“好的市长,需要我安排车辆和随行人员吗?”小张立刻问道。

“不用。”陈默摆了摆手,“完全是私事,我自己过去就行,不要惊动任何人。如果有紧急事务,电话联系。”

“明白。”小张没有再多问,只是在心里默默记下了市长不同寻常的严肃表情。

陈默没有动用那辆牌号特殊的黑色公车,而是自己用手机软件,买了一张再普通不过的高铁二等座车票。

当他背着一个简单的双肩包,混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走进车站时,没有人多看他一眼。

这种久违的、被淹没在人海中的感觉,让他感到一种莫名的放松。

列车平稳地启动,窗外的摩天大楼与立交桥,缓缓被连绵的田野和起伏的山丘所取代。

这片熟悉的土地,正以一种既亲切又陌生的姿态,迎接他的归来。



那些曾经低矮破旧的瓦房,许多已经变成了崭新气派的三层小楼,外墙贴着亮闪闪的瓷砖。

那些曾经一到下雨天就泥泞不堪的土路,也被平坦宽阔的柏油马路所取代。

唯一不变的,或许就是远方那黛青色的山脉轮廓,以及自己此刻这五味杂陈的心情。

他的思绪,随着列车的节奏,回到了遥远的过去。

他想起那个夏天的午后,他和王晓逃了自习课,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去了很远的河边。

河边的风吹动着她的长发,也吹动着他年少的心。

她笑着问他:“陈默,你以后想做什么?”

他看着波光粼粼的河面,认真地说:“我想去大城市,我想让你过上好日子。”

那时的誓言,真诚而滚烫。

他又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李伟开着车来接王晓。

车窗摇下,李伟那张带着一丝痞气的笑脸,和王晓坐上副驾驶时脸上那抹无法掩饰的虚荣与喜悦,像一根刺,深深扎进了他的心里。

从那天起,他感觉有什么东西,已经悄然改变了。

最痛苦的记忆,是那场分手的对话。

在学校后门那家烟熏火燎的小餐馆里,王晓哭红了双眼。

“我爸妈说,我们不合适。李伟家里能帮我安排工作,他爸和我们县教育局的领导是朋友。”

“陈默,对不起,我累了,我不想再偷偷摸摸,也不想再跟我爸妈吵架了。”

“你那么优秀,以后一定会有出息的,但……我等不起了。”

他当时说了些什么,已经记不清了,大概是一些苍白无力的挽留。

只记得最后,他一个人喝光了桌上所有的啤酒,胃里翻江倒海,心里却空得发慌。

他发誓,一定要混出个名堂来。

不是为了证明给谁看,而是为了不辜负自己曾经受过的苦难和屈辱。

这些年,他几乎是用一种近乎自虐的方式在奋斗。

从最基层的乡镇科员做起,主动去最偏远、最艰苦的地方。

他用脚步丈量过辖区的每一寸土地,用汗水换来了一个又一个实实在在的业绩。

当同龄人还在为晋升一个副科级而焦头烂额时,他已经因为出色的工作能力被破格提拔。

这条路上的艰辛与孤独,只有他自己知道。

当他终于接到那纸调令,成为这座邻市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市长时,他没有欣喜若狂。

他只是在那个深夜,独自一人,对着窗外的万家灯火,静静地坐了很久。

他想,如果当年的王晓能看到这一幕,会是怎样的表情?

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便被他强行掐断。

一切都过去了。

高铁到站的提示音,将他从深长的回忆中拉回现实。

他走出车站,一股夹杂着泥土和草木清香的空气扑面而来,这是独属于家乡的味道。

他拦了一辆出租车,对司机报出了那个在县城里无人不知的名字:“金碧辉煌大酒店。”

司机从后视镜里打量了他一眼,笑道:“小伙子,回来喝喜酒的吧?今天李老板的公子结婚,包了整个酒店,排场大得很呐!”

陈默只是笑了笑,没有接话。

02

酒店门口的景象,比他想象中还要夸张。

巨大的彩虹气球拱门下,站着一排穿着红色旗袍的迎宾小姐。

高音喇叭里循环播放着震耳欲聋的流行歌曲。

长长的红地毯从门口一直铺到马路边,两旁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花篮,上面的祝贺条幅随风飘动。

陈默穿着一身深色的休闲夹克和牛仔裤,背着双肩包,夹在一众衣着光鲜的宾客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他走到礼金台前,在一个红色的签名簿上,看到了许多熟悉的名字。

他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红包,递了过去。

负责收礼金的是个中年妇女,她头也不抬地接过红包,用笔在上面做了个记号,然后大声唱喏:“老同学,陈默,礼金一千二百元!”

这个数额,在今天的场合里,不上不下,既不寒酸,也绝不出挑。



负责写礼单的人抬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满是陌生和敷衍,然后低下头,在礼簿上草草写下了他的名字。

陈默,陈林,陈可……对于他们来说,这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名字,引不起任何人的联想。

宴会厅里早已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像一个巨大的、烧开了的水壶。

空气中混合着饭菜的香气、酒精的味道和人们的喧闹声。

水晶吊灯散发着耀眼的光芒,每一张铺着金色桌布的圆桌上,都坐满了人。

陈默被一个服务员引导到了靠近角落的一张桌子,桌牌上写着“新郎新娘老同学”。

桌上已经稀稀拉拉地坐了五六个人,都是些有些印象,但又叫不出全名的面孔。

大家看到他,只是短暂地抬起头,露出一个社交性的、略显尴尬的微笑,算是打了招呼,随即又各自低头,继续玩着自己的手机。

曾经在球场上勾肩搭背、在课堂上互传纸条的青春情谊,似乎早已被岁月和现实冲刷得一干二净。

彼此之间,只剩下了一层薄薄的、客气的隔膜。

陈默安静地在空位上坐下,没有主动找谁搭话,只是默默地打量着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环境。

突然,全场的灯光暗了下来,一束追光灯打向了宴会厅的入口。

婚礼仪式开始了。

在激昂的婚礼进行曲中,当身披洁白婚纱的王晓,挽着她父亲的手,在干冰营造的缭绕雾气中缓缓走出时,陈默的心,还是被看不见的针,轻轻地刺了一下。

她化着精致的妆,依旧美丽动人。

只是那张他曾无比熟悉的脸上,那种独属于少女的、不谙世事的纯真,已经被一种更为成熟、精致,甚至带着一丝精明和现实的妆容所彻底覆盖。

她脸上的笑容很标准,很完美,像是经过了千百次的练习。

陈默远远地看着,像一个闯错了片场的局外人,沉默地观看着一场与自己无关,却又与自己息息相关的盛大演出。

在某个瞬间,当王晓按照司仪的指示,微笑着面向来宾挥手致意时,她的目光,不经意间扫过了陈默所在的这个偏僻角落。

在那万分之一秒的对视中,陈默清晰地看到,她脸上的笑容,出现了瞬间的凝滞。

她的瞳孔微微收缩,那里面闪过了一丝无法掩饰的惊讶,错愕,还夹杂着一缕他读不懂的、极其复杂的情绪。

但仅仅一秒之后,那丝情绪就被她完美地掩饰了过去。

她不动声色地移开目光,继续保持着那无懈可击的微笑,仿佛刚才看到的,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普通宾客。

陈默端起面前的酒杯,将杯中橙黄色的饮料一饮而尽。

那冰凉甜腻的液体滑过喉咙,却让他那颗有些混乱的心,慢慢清醒和平静了下来。

冗长而俗套的仪式终于结束,宴会正式开始。

气氛再次变得热烈起来。

新郎李伟换了一身红色的中式礼服,满面红光,带着新娘王晓,开始一桌一桌地敬酒。

他显然喝了不少,走路的步伐都有些飘。

每到一桌,他都以一种主宰者的姿态,高声嚷嚷,和宾客们勾肩搭背,享受着全场的焦点和奉承。

终于,他们来到了老同学这一桌。

“哎呀呀,同学们!今天哥们儿我大喜的日子,你们能来,就是给我李伟天大的面子!啥也别说了,都在酒里,大家一定要吃好喝好!”他大着舌头,高声嚷道,引来一片善意的哄笑。

然后,他的目光在桌子上扫了一圈,最终,像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样,牢牢地锁在了角落里的陈默身上。

“哟!我当是谁呢,这不是咱们当年大名鼎鼎的大学霸,陈默吗?”李伟的语调夸张地扬了起来,带着一种刻意的、戏剧性的惊奇。

唰的一下,全桌,甚至邻桌的一些人的目光,都瞬间聚焦到了陈默的身上。

“真是稀客啊!毕业这么多年,除了同学群里,就没见你冒过泡,今天怎么想起来回来了?”李伟搂着王晓的腰,将她往自己身边又拉了拉,一步步走到陈默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王晓的脸色微微有些不自然,她白皙的手指在李伟的胳膊上轻轻碰了一下,似乎是想提醒他什么,却被李伟毫不在意地忽视了。

陈默平静地站起身,脸上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客气的微笑,举起酒杯:“恭喜你,李伟。祝你和王晓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他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晰。

“哎,光说恭喜多没意思啊,”李伟却完全没有放过他的意思,他那双带着酒气的眼睛,肆无忌惮地上下打量着陈默那身普通的休闲装,眼中的轻蔑几乎要化为实质溢出来。

“这么多年没见,跟同学们说说,现在在哪儿发大财呢?我可一直记得,当年老师们都说你前途无量,现在肯定混得相当不错吧?”

这番话看似是老同学间的寻常问候,实则每一个字都充满了不怀好意的陷阱。

不等陈默回答,李伟便仿佛是怕他抢了风头一般,自顾自地开启了他的个人表演。

“不像我啊,我这个人,读书不行,脑子笨,不是那块料。”

他嘴上说着自谦的话,下巴却抬得老高,充满了炫耀的意味。

“没办法,只能回家继承我爸那个半死不活的小破厂子。谁知道这几年运气好,赶上政策了,生意还行,也就勉强混口饭吃。去年刚把那辆开了几年的宝马给换了,弄了辆保时捷开开,哎,也就是个代步工具,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同桌的几个早已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的同学,立刻心领神会地开始随声附和。

“伟哥你这就太谦虚了!谁不知道你的‘伟业建材’现在是咱们县的纳税大户,县里好几个大工程都是你供的料!”一个戴着眼镜的男同学谄媚地笑道。

“就是就是,伟哥现在可是咱们同学里混得最好的了!晓晓嫁给你,那真是掉进福窝里了,有福气!”另一个女同学也赶紧补充道。

李伟听着这些奉承,脸上的得意之色更浓了,他甚至伸出手,重重地拍了拍陈默的肩膀,那力气大得让陈默的身体微微晃了一下。

“陈默,你怎么不说话啊?别谦虚啊,跟大家伙儿分享分享你的成功经验嘛。是不是在哪里当大老板了?还是进了什么国家单位,当上处长、局长了?”

他的每一个问题,都像是一把软刀子,看似无形,却刀刀扎向要害。

陈默只是淡淡地笑了笑,重新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轻声说道:“我就是个普通人,做点普通的工作,没什么好说的,今天你是主角,大家多敬你才是。”

他不想,也觉得没必要,在王晓的婚礼上,和这样一个醉醺醺的人,争辩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

这份超乎寻常的沉默与退让,在李伟和众人看来,却成了窘迫、落魄与无言以对的最好证明。

李伟的胆子更大了,他感觉自己已经完全掌控了局面,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他要在王晓面前,在所有老同学面前,彻底地、毫无悬念地碾压这个曾经的情敌。

他端起酒杯,用一种过来人的、充满说教意味的口吻,对着同桌的其他人说道:

“你们看,我跟你们说,读书好真的不一定有用!这年头,脑子活、会抓机遇才是关键!你们想想,想当年,陈默可是咱们班的第一名,每次考试都甩我八条街,我呢,万年吊车尾。可结果呢?”

他故意停顿了一下,摊开双手,仿佛在展示一件他最得意的战利品。

“结果,他现在默默无闻,连自己做什么都不好意思说。而我老婆,却是他当年费尽心思都追不到的班花!”



“哄”的一声,满桌的人都爆发出了一阵哄堂大笑。

这笑声尖锐而刺耳,有的是真心觉得好笑,有的则是为了迎合李伟,但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这笑声都像无数根钢针,狠狠地刺向陈默的耳膜。

王晓的脸上血色尽褪,她用力地拽着李伟的衣袖,声音里已经带上了一丝无法掩饰的哀求和羞恼:“李伟,你喝多了,别说了!同学都看着呢!”

“看着怎么了?我说的不是事实吗?”李伟被酒精和长久以来埋藏在心底的嫉妒彻底冲昏了头脑,他一把甩开王晓的手,声音更大了,“我今天就是要让某些人看清楚,癞蛤蟆就是癞蛤蟆,就算读再多书,也永远别想吃上天鹅肉!”

他越说越兴奋,甚至开始绘声绘色地向众人描述当年陈默家境如何贫寒,为了省钱一天只吃两个馒头就白开水,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外套穿了整整一个冬天。

那些被岁月尘封的,带着屈辱和心酸的过往,被他当成一个个精彩的笑话,添油加醋地抖落出来,供全场人取乐。

陈默一直低着头,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面前那个盛着橙汁的玻璃杯。

杯壁上凝结着细小的水珠,正缓缓地滑落,像一滴无声的眼泪。

他能感觉到全桌,甚至邻桌投来的那些幸灾乐祸、同情、鄙夷的目光。

他也能感觉到王晓那带着愧疚与不安的、灼人的视线。

但他没有抬头,也没有反驳。

因为他知道,任何反驳在此时都只会显得更加苍白无力,只会让李伟更加得意。

他的内心,出奇的没有愤怒。

那股年少时的屈辱感,在经历过这么多年的风浪后,早已被磨平。

此刻占据他心头的,是一种深深的悲哀和厌倦。

为王晓感到悲哀,她选择的,就是这样一个浅薄、虚荣、毫无尊重的男人。

也为他自己那段曾经视若珍宝的青春感到悲哀,原来在别人眼中,不过是一场笑料。

他觉得,够了。

再待下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这个句号,他已经亲手画下,虽然过程并不美好,但终究是结束了。

03

于是,在李伟的又一轮高谈阔论中,他平静地放下只喝了半杯的酒,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站起了身,准备离开。

他的动作很轻,没有发出太大声响,却像是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了一颗石子,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李伟正说到兴头上,见他要走,以为他是终于承受不住羞辱,要“落荒而逃”了,脸上的笑容瞬间变得更加张狂和得意。

“哎,哎,怎么了这是?这就走了?”他故意高声喊道,那音量大得足以让邻近几桌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别急着走啊,喜酒还没喝完呢!我这儿还有几条好烟,一般人我都不给的,你带上路上抽!”

他说着,真的从他那昂贵的西装口袋里掏出两包包装精美的香烟,像是在打发一个上门乞讨的叫花子一样,不由分说地就要往陈默的手里塞。

那轻蔑的姿态,那施舍般的语气,将这场羞辱推向了最高潮。

整个宴会厅的目光,都像是被磁石吸引的铁屑,牢牢地聚焦在这极具戏剧性的一幕上。

所有人都等着看陈默要如何接下这最后的、带着滚烫羞辱的“赏赐”。

陈默没有伸手去接,也没有躲闪,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李伟,眼神里没有愤怒,也没有屈辱,只有一种深不见底的平静,平静得让人心慌。



他转身,不再看任何人一眼,一步一步,沉稳地,走向那扇隔绝着两个世界的宴会厅大门。

他的每一步,都像是踩在众人嘲弄的心跳和期待的鼓点上。

他走到那扇沉重的、雕着繁复花纹的木门前,正要伸出手去拉开。

就在这时,那扇门却从外面被一股轻柔而果断的力量推开了。

一个身影出现在门口,逆着走廊的光,轮廓显得格外清晰。

那是一个穿着一身合体得体的深色西装,戴着一副金边眼镜,气质干练而沉稳的年轻人。

他不是宾客,因为他的脸上没有任何参加宴会的轻松与喜悦,只有一种职业性的严肃和专注。

年轻人的目光在喧闹的大厅里迅速扫了一圈,像一台精准的雷达,立刻就锁定了站在门口的陈默,他脸上露出一丝如释重负的表情。

他没有理会周围投来的好奇目光,快步走到陈默身边。

他先是看了一眼手腕上那块并不起眼但价值不菲的手表,然后微微欠身,用一种清、沉稳、但又足以让周围几桌人听得一清二楚的音量,恭敬地,一字一句地说道:

“市长,时间差不多了,省里和几个重要投资商的视频会议九点准时开始,我们得动身回市里了。”

“市长”?!

这两个字,像一颗平地惊雷,毫无征兆地在喧闹的宴会厅里轰然炸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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