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查看往期 ·
女子已婚
却还以单身身份相亲恋爱
不仅欺骗感情
更以各种借口骗取钱财
“伤害人你是真有一套”
![]()
在婚恋交友过程中,不少人因急于寻找伴侣而放松警惕,忽视其中可能隐藏的法律与情感风险,因轻信他人而导致的婚恋财产纠纷时有发生。那么在相关案件中,责任应如何认定?又该如何防范相关风险?
案情简介
2022年7月,1999年出生的宁夏籍女子李某隐瞒已婚事实,谎称单身,经朋友介绍在定边与孙某相亲并确立恋爱关系。期间,李某虚构“亲人生病”等理由,诱骗孙某多次转账,前后骗取10.8万余元,均用于其个人日常消费。案发后,李某主动退赔全部损失,取得孙某谅解,并主动投案自首。
![]()
定边法院结合司法行政机关评估意见,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等,最终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每逢佳节,“催婚”压力随之而来。不少单身男女急于在短时间内解决终身大事,却容易因此落入婚恋诈骗的陷阱。不论多么渴望爱情,相亲过程中务必多了解对方背景,涉及钱财往来更需谨慎。切莫被一时的“甜蜜”蒙蔽双眼,别让所谓的“爱情”,掏空你的钱包!
供稿丨定边法院
指导单位丨榆林中院刑二庭
编辑丨马欣
审核丨张建磊
榆林中院宣教处制作出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