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那个在外面发了大财的侄子,回来了!”
当这个消息在小镇的早餐店里被津津乐道时,周明正平静地喝着碗里的粥,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
十五年了,他从那个生他却也毁了他童年的小镇里逃离,在繁华的深圳白手起家,成为了人人称羡的成功人士。
他本以为,财富和时间能将过去的一切彻底埋葬。
然而,一通来自故乡的电话,却将他生生地拽回了那片充满痛苦回忆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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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叫周明,今年三十五岁。
十五年来,我再也没回过那个生我养我的小镇。
我在深圳有一家不大不小的科技公司,住在能俯瞰整个深圳湾的公寓里,每晚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感觉自己像一座被隔绝的孤岛。
旁人眼中的我,是白手起家的励志典范,是那个从穷乡僻壤里飞出来的金凤凰。
他们说得都对,但也不全对。
他们看到了我窗外的万家灯火,却看不到我内心那盏,早已熄灭了十五年的,家的孤灯。
他们看到了我手腕上价值不菲的名表,却看不到我手腕内侧,那道因为年少时干活不利索,而被滚烫的铁锅烙下的月牙形的丑陋伤疤。
我很有钱,但我活得更像一个被困在财富堡垒里的孤魂。
我不相信任何人,也从不让任何人真正地走进我的内心。
我的生活被工作和健身安排得严丝合缝,精确到了每一分钟。
因为我知道,只要我一停下来,那些被我死死压在心底的、来自过去的梦魇,就会像潮水一样,将我彻底淹没。
那个所谓的“过去”,就是我那个生我、却也毁了我童年的小小的故乡。
直到半个月前,一通来自故乡的、陌生的电话,将我从这座安全的堡垒里,硬生生地拽了出来。
电话是镇政府打来的,说我父母留下的那间老屋,因为片区改造,马上要被拆迁,我是唯一的继承人,必须亲自回去签字,领取补偿款。
挂了电话,我给自己倒了一杯冰冷的威士忌。
酒液辛辣,划过喉咙,却压不住心底翻涌上来的、那股夹杂着恨意的恶心。
我不想回去。
我一辈子都不想再踏上那片土地,不想再见到那家人的嘴脸。
可我又必须回去。
那间老屋,是我父母留给我最后的一点念想,是那个曾经温暖过的、如今只剩下残垣断壁的家的最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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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让它,不明不白地,消失在一片瓦砾之中。
于是,在十五年后,我开着一辆低调的黑色轿车,重新驶上了那条,我曾发誓永不回头的路。
02
我十岁那年,天塌了。
我父母在镇上的国营纺织厂上班,他们善良,正直,是那个年代里最普通,也最体面的工人。
他们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省吃俭用,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了我。
可一场突如其来的工厂瓦斯爆炸,将这一切都撕得粉碎。
那一天,我成了孤儿。
我们家,也成了各路亲戚眼中的一块“肥肉”。
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在父母那简陋的葬礼上,那些平日里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叔伯姑姨们,是如何像一群闻到了血腥味的秃鹫,盘旋在我家的上空。
他们的脸上挂着程式化的悲伤,眼神里却闪烁着贪婪的精光。
他们没有几个人关心我这个缩在角落里,哭得喘不上气的孩子。
他们关心的,是工厂赔付给爹娘的那笔,在当时看来是天文数字的,两万块钱的抚恤金。
他们为了该由谁来“收养”我这个“拖油瓶”,也为了该由谁来“保管”这笔抚恤金,在灵堂上就吵得不可开交。
“大哥大嫂走得早,留下这么个孩子,怪可怜的。”我那个嗜赌成性的亲叔叔,第一个站了出来,说得大义凛然,“我是他亲叔,理应由我来养。”
“你?”我姑姑立刻尖酸地反驳,“你连自己都养不活,还养孩子?别是为了那笔钱吧!”
就在他们快要为了这笔钱的“保管权”而打起来的时候,我的表叔,王建军,也就是我母亲的表哥,站了出来。
他一锤定音。
“都别吵了!”他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我姐就留下这么一根独苗,我作为他唯一的表叔,这个责任,我来担!”
“至于这笔钱,”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就先由我来替孩子存着,等他将来长大了娶媳妇用。”
“我王建军,对着我姐的在天之灵发誓,这笔钱,我一分都不会动!”
他那番话说得掷地有声,感人肺腑。
当时所有的人,包括年幼的我,都以为他是个有情有义的好人。
可我做梦也没想到,那才是我长达八年,地狱般生活的开始。
我住进了表叔家,那笔用我父母的命换来的抚恤金,也顺理成章地落入了他的口袋。
从我踏进他家门槛的那一天起,我就不再是那个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的周明,我成了一个可以被随意使唤的、免费的长工。
家里最脏、最累的活都是我的。
每天天不亮我就要起床,为他们一家人烧水做饭,然后还要去割猪草、喂鸡、打扫猪圈。
吃饭的时候,他们一家人围着桌子,吃着香喷喷的白米饭和红烧肉,而我只能端着一碗能照出人影的稀粥和一块干硬的咸菜,蹲在门槛上吃。
表叔的儿子,我的表弟王浩,比我小两岁。
他穿着崭新的的确良衬衫和雪白的回力球鞋,而我身上穿的,永远是他淘汰下来的、早已洗得发白还带着补丁的旧衣服。
王浩总是耀武扬威地骑着他那辆崭新的凤凰牌自行车在我面前晃悠,那车子,就是用我爹娘的钱买的。
“喂,没爹妈的野种,要不要我带你一程啊?”他会故意停在我面前,轻蔑地笑道。
记忆中最深刻的一次,是那年冬天,天很冷,下着大雪。
表婶炖了一锅热气腾腾的白菜猪肉炖粉条,那香味,馋得我直流口水。
我一整天都在外面砍柴,冻得手脚都快没了知觉。
当我怯生生地准备上桌,喝一口热汤暖暖身子时,表叔却一脚把我踹开。
“谁让你上桌的?滚到灶房里去!这里没你的位置!”他瞪着眼睛呵斥道。
我踉跄着后退,正好撞到了端着菜锅的表婶。
一锅滚烫的菜汤,不偏不倚地,正好泼在了我的手腕上。
那钻心的疼痛,和我手腕上那个至今仍清晰可见的月牙形伤疤,成了我那八年生活最真实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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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躲在柴房里,一边疼得浑身发抖,一边听着堂屋里,他们一家人那开心的笑声。
我发誓,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冰冷,也最屈辱的一顿“年夜饭”。
而这样的生活,我过了整整八年。
03
十八岁生日那天,我离开了那个所谓的“家”。
我走的时候,身无分文。
我没有去向表叔讨要那笔本该属于我的抚恤金,因为我知道,那笔钱早就被他用来盖了新房、买了拖拉机,变成了他在镇上炫耀的资本。
我去讨要,不仅要不回来,还会招来一顿毒打。
我一个人去了深圳。
我睡过天桥,也啃过别人扔掉的馒头。
我在建筑工地上扛过水泥,也在餐馆的后厨洗过盘子。
我把所有的苦都咽进了肚子里,因为我心里憋着一股火,一股要活出个人样来,要让我表叔那一家人都看看的冲天怒火。
那股火,支撑着我度过了所有难熬的岁月。
后来,我靠着自己攒下的第一笔钱和朋友合伙,做起了小小的建材生意。
再后来,我的生意越做越大。
我终于成了别人口中那个成功的“周总”。
我开着车,在镇上那条既熟悉又陌生的街道上缓缓行驶。
十五年了,这里变化很大,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我最终还是把车停在了我表叔家那栋如今已经显得有些气派的二层小楼前。
开门的是我那个同样变得富态而又陌生的表婶。
她看到我,先是愣了一下,随即那张保养得还算不错的脸上便堆满了虚假的、热情的笑容。
“哎哟!这不是大明吗?我的天哪,真是大明回来了!快!快进屋!你表叔,你表弟,快出来看谁回来了!”
很快,我的表叔王建军,和我那个早已娶妻生子,却依旧游手好闲的表弟王浩,都迎了出来。
王建军的肚子比十五年前大了好几圈,头发也秃了,那张曾经还算硬朗的脸上,如今写满了酒色过度的油腻。
他像见了亲爹一样,热情地冲上来,一把抓住了我的手,那力道大得像是怕我跑了。
“我的好大侄子!你可算是回来了!想死表叔了!”
他那副热情得近乎谄媚的嘴脸,让我感到一阵生理性的恶心。
我不动声色地抽回了手。
那天中午,他准备了一桌极其丰盛的酒菜。
他一家三口轮番地向我敬酒,满嘴都是对我如今“成就”的夸张吹捧,仿佛我今天能有这一切,都是他当年“悉心栽培”的结果。
酒过三巡,王建军终于图穷匕见了。
“那个……大明啊,”他搓着手,一脸为难地开了口,“你看,你现在也是当大老板的人了。”
“表叔这里,最近遇到点小麻烦,你看,能不能……帮衬一下?”
我放下筷子,看着他。
“说吧,什么麻烦?”
“也不是什么大事。”他嘿嘿一笑,露出一口被烟熏得焦黄的牙,“我最近跟朋友合伙,在县里谈了个大项目,前景非常好!”
“就是,前期的启动资金,还差那么一点点。”
“我想,从你这,先借五十万周转一下。”
“你放心,等项目一启动,钱马上就还你!到时候,利息绝对让你满意!”
五十万。
他可真敢开口啊。
我看着他那张写满了贪婪的脸,又看了看他家院子里停着的那辆崭新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宝马牌小汽车。
我笑了。
“表叔,”我缓缓地开口,声音很轻,也很冷,“我爹娘当年那笔抚恤金,总共是两万块钱,对吧?”
他愣了一下,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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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这个,过去那么多年的事,谁还记得清啊……”
“我记得。”我说,“我替你记着呢。”
“那两万块钱,你一分没动地给我‘存’着。”
“我在你家那八年,吃你家的,住你家的,算我欠你的。”
“这些年,通货膨胀,再加上你对我那八年的‘养育之恩’,这样吧,我也不跟你计较那么多了。”
“那两万块钱,就当我孝敬你老的。”
“至于再借钱,”我站起身,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道,“没有了。”
“一分,都没有了。”
说完,我没有再看他那张由红转青、再转黑的脸。
转身,离开了那个让我作呕的地方。
04
我没有在镇上多做停留。
在祖屋拆迁的协议上签完字后,我便回了县城,住进了县里最好的酒店。
我本来打算第二天一早,就直接飞回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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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分钟都不想在这个充满了压抑回忆的地方多待。
可我低估了我拒绝借钱给王建军这件事,在那个小小的镇上所引起的舆论风暴。
第二天,我下楼吃早餐时,就听到邻桌的几个人在唾沫横飞地议论着。
“你们听说了吗?老王家那个王建军,他那个在外面发了大财的侄子,回来了!”
“就是那个叫周明的?听说可有钱了!开着几百万的豪车呢!”
“那可不!但是啊,有钱也没用,是个白眼狼!”一个看起来消息很灵通的男人,压低了声音,绘声绘色地说道,“王建军辛辛苦苦把他拉扯大,现在人家发达了,王建军就想跟他借点钱周转一下生意。”
“你们猜怎么着?”
“怎么着?”
“人家一分钱都不肯借!还把他那个表叔给当众羞辱了一顿!说是早就两清了!”
“我的天哪!这……这也太不是个东西了吧!简直是忘恩负义的畜生啊!”
我默默地喝完碗里最后一口粥,然后在他们那充满了鄙夷和不屑的目光中,平静地走出了餐厅。
我早已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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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酒店房间,我有些心烦意乱。
我打开了电视,想用那些吵闹的娱乐节目的声音,来驱散我心里的那份烦躁。
电视里,正在播放着本地的新闻。
我正准备换台,突然,一条紧急插播的新闻快讯,吸引了我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