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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辽宁绥中通报,10月6日一起重大刑案的凶嫌高大友已落网。同时宣布他是酒后和王某发生争执,将王某伤害致死后逃走。
此前通报时没说是什么事,只提到高大友是嫌疑人在逃,悬赏2到5万追凶。20月8日又提高到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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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第一份通报时,根据高大友逃跑时穿着短袖上衣和拖鞋,就断定他不是蓄谋已久,应该是一时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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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晚上7点左右犯案,杀人后高大友逃跑了。他属于一时冲动,身上最多有手机,不会带身份证,带了也没敢用。手机也不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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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就断定他逃不了多远,要么是跑到偏僻的地方躲起来,要么就是找个地方自感走投无路自尽。老天也不容他躲多久,这几天绥中气温降低,又下雨,他穿个短袖拖鞋坚持不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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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通告一发,就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对杀人凶嫌不用客气,抓住了还能有2到6万视情况给予的奖赏。这种情况下,谁见了类似高大友模样的人不多看一眼?
至于之前有网友习惯性猜测高大友是被死者伤害很久或者如何忍无可忍下手伤人,也算“为民除害”之说,真是只能想象了。从他逃跑时穿着拖鞋这个细节多半能判断是一时冲动的,不像是积压多久的被欺负的怨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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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王某酒后发生争执到伤害对方,这个细节可能会影响最后的判刑。如果以酒醉为借口去辩护,还真不好说会不会判极刑。可是他又逃跑了,这又是加罪的行为。
冲动真的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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