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声明:本文根据资料改编创作,情节均为虚构故事。
所有人物、地点和事件均为艺术加工,与现实无关,图片仅用叙事呈现。
本文旨在宣扬人间正义、杜绝犯罪发生!
01
1992年12月,雪花纷飞的郑州监狱大门外,32岁的李永提着一个破旧的帆布包,缓缓走向自由。
九年前,他因为参与犯罪被判刑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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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因为表现良好,先后两次减刑,终于可以回家了。
但是,九年的牢狱生活并没有真正改变这个男人。
李永出生在郑州市须水镇白寨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
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指望着几亩薄田养活一大家子人。
可惜的是,李永从小就不是个安分的孩子。
「这孩子从小就野,管不住。」村里的老人们总是这样议论。
确实如此。李永小学没读完就辍学了,整天和一帮无所事事的小混混厮混在一起。
那时候正是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上各种新鲜事物涌现,但同时也有一些不良风气在暗中传播。
李永的那些朋友经常给他讲一些不堪入耳的故事,还带他看一些违禁录像。
年轻气盛的李永很快就被这些东西吸引住了,内心开始躁动不安。
「咱们去找点刺激的事干干。」有一天,一个所谓的朋友这样提议。
就这样,李永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那一年,他参与了一起严重的案件,被法院判刑九年。
进了监狱,李永表面上表现很好,积极参加劳动改造,按时参加学习,监狱管教也觉得他是个可以改造好的人。
但是,真正的改变并没有发生在他的内心深处。
九年的监狱生活,让他学会了伪装,学会了如何在表面上做一个「好人」,但那些扭曲的欲望依然在他心底暗流涌动。
出狱后,李永面临着重新融入社会的巨大挑战。
有前科的人很难找到正当工作,邻居们也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
即便是最亲近的家人,也对他半信半疑。
「你可得好好做人,别再让我们丢脸了。」母亲流着眼泪对他说。
李永点头答应了,他确实想要一个正常的生活。
经人介绍,他找了一个对象,很快就结婚了。
妻子是个老实的农村女人,不嫌弃他的过去,愿意和他一起过日子。
不久,他们有了两个孩子。
从表面上看,李永的改造是成功的。
他有了家庭,有了孩子,似乎真的洗心革面了。
但是,现实生活的压力和内心欲望的煎熬,让他感到窒息。
养家糊口需要钱,而他一个有前科的人,能找到的工作都是最底层、收入最微薄的。
更要命的是,那些在监狱里被压抑的欲望,开始重新抬头。
正常的家庭生活并不能满足他扭曲的心理需求。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经常被一些邪恶的想法折磨得睡不着觉。
他知道这样不对,但就是无法控制自己。
1995年初,李永做出了一个决定:他要离开郑州,去外地寻找新的机会。
他告诉家人,自己要出去找活干,赚钱养家。
但实际上,他心里有着更阴暗的盘算。
在郑州,有太多人认识他,知道他的过去,这让他感到束缚。
而在外地,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他可以重新开始——以他自己的方式。
2月的一个夜晚,李永开着拖拉机拉砖回来,经过西岗加油站附近时,看到了一个年轻女子独自走在路上。
那一刻,内心深处的恶魔彻底苏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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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1995年春天,李永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离开了郑州,来到了濮阳市。
他告诉家人这是为了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但实际上,他是在逃避——逃避那个犯罪现场,
逃避可能的追查,也逃避自己内心的谴责。
在濮阳,李永找到了他的连襟梁红喜。
梁红喜在这里开出租车,生意还算不错。看到李永来了,梁红喜很高兴地接待了他。
「来濮阳正好,这里生意好做,咱们一起干。」梁红喜拍着李永的肩膀说。
李永点头同意了。
开出租车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不需要什么技术,也不需要太多资本,最重要的是,可以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人,特别是那些夜晚独自出行的女性。
刚开始的时候,李永还能控制住自己。
白天正常拉客赚钱,晚上回到住处休息。
1997年6月的一个夜晚,命运的转折点到来了。
那天晚上,李永像往常一样在街上候客。
大约晚上11点多,一个年轻女子摇摇晃晃地走向他的车。
李永一看,这女子明显喝多了,走路都不太稳。
「师傅,去开发区。」女子上车后说道,声音有些含糊。
李永应了一声,启动了车子。
但是,看着后视镜里这个毫无防备的女子,他内心的恶魔又开始躁动了。
车子开到半路,他突然改变了方向。
从那一晚开始,李永彻底堕落了。
他发现,利用出租车司机的身份作案,简直是得天独厚的条件。
夜晚的濮阳街头,总有一些独自出行的女性需要打车。
她们对司机毫无防备,一旦上了车,就完全处于被动地位。
更可怕的是,90年代的治安管理还不够完善。
出租车行业刚刚兴起,管理制度不健全。
跨地区的信息沟通也不畅通,这给李永这样的流窜作案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李永很快总结出了一套「经验」:选择夜晚独自出行的女性,特别是那些看起来比较弱小的;
利用职业便利,在她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下手;
作案后迅速处理痕迹,然后继续正常营业,装作什么都没发生。
1997年6月30日晚,一个叫张某的女青年在与男友约会后回家的路上失踪了。
7天后,她的尸体在一个窨井里被发现。
1997年12月16日,又一具女尸在窨井中被发现。
1998年8月18日,一个怀有9个月身孕的孕妇赵某在回家路上被害。
1998年9月14日,又一具女尸……
1998年10月1日,本应是幸福新婚日的女幼师杨丽丽,永远消失在了那个凌晨……
每一起案件,都让濮阳市民感到恐慌。
大家开始不敢让女性家属夜晚独自出行,出租车司机这个职业也开始被人怀疑。
但是,李永依然逍遥法外。
在这个过程中,李永遇到了各种「困难」:
首先是心理上的。刚开始作案时,他还会感到恐惧和后悔,但渐渐地,这种感觉越来越淡。
犯罪成了他发泄欲望的方式,甚至让他产生了一种扭曲的满足感。
其次是技术上的。
如何选择目标,如何控制现场,如何处理后续,这些都需要「经验」的积累。
李永在一次次犯罪中变得越来越「熟练」。
最后是环境上的。
90年代的濮阳,治安管理相对薄弱,监控设备稀少,警力有限。
这客观上为他提供了作案的机会。
面对这些「困难」,李永的「解决方案」充分暴露了人性的邪恶:
他选择麻木自己的良知,用各种借口为自己开脱。
「反正她们也不是什么好女人」「如果不是我,也会有别人」。
这样的念头在他脑海里反复出现。
他不断「改进」作案手法,总结经验教训,让自己变得更加危险。
他充分利用环境的漏洞,在不同地区之间游走,避开警方的追查。
更可怕的是,李永还拉拢了梁红喜参与犯罪。
在他的影响下,原本只是普通出租车司机的梁红喜也堕落了,成了他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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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1998年11月,李永听说自己的表弟孙超俊在郑州偷了一辆红色昌河汽车,心中顿时起了贪念。
在濮阳作案这么久,他觉得有些腻了,而且最近风声也有些紧,不如回郑州把这辆车弄到手,开到濮阳去销赃。
11月11日,李永悄悄潜回了郑州。他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去找表弟。拿到车后,他本打算立即返回濮阳,但夜色撩人,他又起了邪念。
第二天晚上,闲不住的李永骑着自行车来到郑上路一带,寻找新的目标。
很快,他就盯上了一个下夜班回家的女工——董玉萍。
董玉萍26岁,是须水镇小付庄村人,在一家家具厂当油漆工。
那天晚上下夜班后,她像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回家。可惜的是,她遇到了李永。
案发后,李永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继续潜伏在郑州。
但是,1999年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七,眼看就要过春节了。
李永实在忍不住想家的情绪,决定偷偷回家看看年迈的母亲。
「就看一眼,看完就走。」他这样安慰自己。
但是,世界上最怕的就是「巧合」两个字。
就在李永回到须水镇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