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昭平县市监局某副主任,去年在周日值班中猝死,但人社局说不算工伤。家属不服,多次申诉,但一审二审均输了,均不支持工伤。
事情大概这样:吴某被安排周日值班,但其单位值班挺灵活,不用去单位坐着,一般电话转接就行,工作主要是接电话,解决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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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为要下雨,主任口头安排他回单位抓防汛工作。当天,吴某先去了单位停车,后又去了一家店,中午在店里突然就不行了,最后没救过来,诊断就是心梗猝死。
据传当时他在店里看别人打麻将,在这个节点上死去的,最终人社局认为不算工伤,说不符合工伤要件。
家属不服,告到县政府复议,维持;再告到法院,仍维持。理由嘛,也很简单:虽说有防汛安排,但他死在他人的店内,不算工作岗位,也非工作时间。
但老夫看来,这事也有争议:一是安排他值班,虽说不是工作岗位,但意味着他一天都处于工作状态。如果反过来问——如果当天单位出了事,他要不要负责,这是肯定的,这叫权责同等。二是他在商店内也提醒了店主注意防汛,这也是在履行本职工作,只是死亡的时间节点不太光彩而已。三是最应该说得过去的是,吴某如果不被安排值班,他就不必去单位,也不会去店里,也就即使要死也是死在家里,甚至也许这结局就不会是这样……
所以虽说吴某死得不太好听,但毕竟是在值班期间,所以政府也好,人社局也好,不认定工伤,有点太不近人情!
要知道,现在开车在路上如果按一下喇叭,别人死伤都得负点责呢,何况这吴某死的值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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