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小龙虾今日分享第1305期,欢迎关注!
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公务员群体与企业职工一样,需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
但“工资收入”并非“拿到手的所有钱”,而是由国家明确划定范围、与退休待遇直接挂钩的“结构性工资”。
一、缴费基数的政策边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规定,缴费基数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核定,且该“工资收入”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 属于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工资、津贴、奖金项目;
2. 项目原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基数。
同时,基数实行“双限”管理:不得超过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也不得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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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入缴费基数的四大类项目
1. 基本工资: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之和,是工资结构的核心(全国统一)。
2. 国家统一津贴补贴: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凡由国家统一发文设立并明确纳入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全额计入。
3. 规范后的地区附加津贴:省级政府按国家标准统筹设置、统一发放的水平性津贴,俗称“生活补贴”或“绩效外津贴”。
4. 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单位发放的13个月工资(或年终绩效奖金),按实际发放额计入当年收入。
三、不计入缴费基数的常见项目
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助、工会福利、节日慰问金、临时性奖励、高出绩效工资部分(事业单位)以及任何未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收入,均不进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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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定流程与计算示例
年度核定通常由人事工资部门在每年第一季度完成:
第一步:汇总上年度“基本工资+国家统一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应发合计;
第二步:将合计额除以12,得到月平均收入;
第三步:用月平均收入对照本省公布的社平工资60%—300%区间,低于下限按下限、高于上限按上限,最终确定本人月缴费基数。
示例:某正科级公务员上年度收入构成
基本工资76,000元
国家统一津贴20,000元
地区附加津贴18,000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10,000元
住房补贴12,000元(不计入)
可计入总额:124,000元
月缴费基数:124,000÷12=10,333元
若本省上年社平工资为8,500元/月,则60%为5,100元、300%为25,500元,10,333元落在区间内,可直接采用。
可见,公务员想要300%缴纳,还是非常困难的!职务职级必须很高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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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策效果与导向
通过“项目清单+区间限制”的双控模式,既防止了高收入者无限抬升基数、加重财政和单位负担,也避免了低收入者因基数过低而损害退休待遇,体现了“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制度设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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