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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花费6.5万元买了个抖音账号
结果账号“货不对版”
这桩看似简单的买卖
背后却是一次次的信任失控和风险隐患
基本案情
2025年7月,付某与刘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刘某以65000元的价格向付某出售一个“66级未认证账号非蓝改号”的抖音账号。付某当日全额支付款项后,登录账号时发现,该账号已被实名认证,且为带有蓝V标识的企业号,与合同中“未认证、非蓝V”的约定完全不符。付某提出书面异议未获回应,遂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退款并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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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
分期条款+违约金条款保障履行
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解除原合同,并达成还款协议:刘某当庭向付某退还5000元,剩余60000元则在两个月内付清。调解书同时约定,若刘某未按期退款,则需额外支付15000元违约金。协议签署后,刘某已当庭退还5000元,并在一周内将余款60000元全部付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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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折射出虚拟财产交易中常见的“描述不符”“权属不清”等问题。抖音账号作为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财产,其转让虽日益普遍,但交易双方往往忽视合同细节与账号实际状态的核实,易引发纠纷。从平台规则来看,抖音的《用户服务协议》和《社区自律公约》中通常有明确规定,禁止用户出租、转让、出售、借用或以其他方式交易账号。因账号涉及实名认证、企业资质等敏感信息,为防止虚假流量和诈骗、身份冒用和侵权等情况,平台可能对账号进行限制或者封禁等。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粉丝量、内容价值和商业变现能力的抖音账号,被普遍认为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当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时,法院并不会因为平台禁止交易就直接认定买卖合同无效,而是会依据《民法典》合同编来处理双方的纠纷。
在此提醒,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网络虚拟财产亦有价,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同样受法律保护,虚拟财产交易要依法依约、诚实守信,切莫丢弃诚信、因小失大。
供稿:柏杨法庭
来源:利川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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