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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问:外卖骑手交个税后,他的收入会变少吗?
这是一个小话题,大事件。也同样可以问:税收结构转向增加个税占比后,居民的收入会减少吗?也同样可以问:为什么董明珠要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
理论上这不是个问题,收入中的一部分变成了税,收入当然会减少,实际场景中大多数人很可能一分也不会减少;个税会转嫁给企业:或者提高工资(含税),或者企业代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财政、企业、个人三者的大分配中,蛋糕又切下去了一块分给了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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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个税,老板与员工重新议价,说好的税后净收入总要坚守,否则就等于降薪了。
中国经济的问题说到底是分配的问题,税收是分配的重要调节工具,中国的税制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主要是企业税 —— 以增值税的形式,妥妥地保证了财政的收入,不管企业盈亏,只要你经营,财政的增值税已经在商品销售前预收了,市场风险交给了企业,增值税始终是压在中国企业背上的一座大山。
2025 年前 8 个月,全国税收收入 121085 亿元。增值税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例约为 48.86%,而发达国家一般不超过 20%;个税的占比近两年在增加,2012 年全国税收收入中,个人所得税占比为 5.8%,2025 年前八个月上升到 8.71%,还是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30%。
中国经济中的很多结构都是倒挂的。
正因为个税占比过低,不适合大规模发钞票刺激经济:美国可以大手笔 “直升机撒钱”,钱直接流向居民口袋;中国不行,因为在 “三驾马车” 中,投资占比高、消费占比低。同样是拉动经济,算来算去还是钱流向投资可以立即见效 ——GDP 数据进入九月不理想,最简单粗暴的做法就是加征国债,政策是这么干的,专家们的方案也是这么写的。短期有效,能完美实现 GDP 增速 5% 的计划目标,但效率与分配才是经济真正的驱动力,否则就是在积聚长期风险,等待物极必反的 “雷霆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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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因为如此,宏观文件的目标是在 2035 年完成从投资型到消费型的转型,而税制改革的目标是提高个税占比,转向消费型国家的税制。
这又是一个矛盾。
因为提高个税占比的前提是提高居民收入,反之,税率再高也没用 —— 税基下来了。
问题出在增值税:个税在月收入5000 元到 10000 元的群体中,实际上是摊给企业了。企业一方面不能降低员工的净收入,另一方面又不想让个税挤压成本,发放薪酬时会以各种名目避税;但在大数据背景下,金税四期独具慧眼,大规模逃税是零可能,等于找死。企业的负担越来越重,问题之一还是在增值税:工资不能抵扣,对企业来说,个税就成了 “成本”。如果是以所得税制为主,“有赚就收,无赚就不收”,那么,企业没有必要躲避个税 —— 成本摊高后,最终由消费者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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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行。同样是增值税,中国不是在销售终端收取,而是在流转过程中已经收取了;如果商品卖不出去,进项税抵扣沉淀,不仅占用流动资金,即便企业破产也无法全部退税 —— 一分钱没赚,却给财政交了 “增值” 税。这就是董明珠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提高个税起征点:因为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个税本质上是一种 “额外税”。
经济高增长时,这不过是 “你多我少” 的分配问题;到了经济下行期,它就是压垮企业的 “最后一根稻草”。
在某种意义上,以所得税为主要征收税种,是一种开放与共享的思维,代表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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