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盱眙5家娱乐中心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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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娱乐场所管理,规范文化经营场所的经营行为,盱眙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盱眙县流星岁月娱乐中心、盱眙麦嘟歌舞娱乐中心、盱眙好酒不见练歌房中心、盱眙县爱唱就唱练歌房、盱眙天上人间量贩式练歌房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19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19-2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20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20-2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21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21-2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22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22-2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23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23-2号),以上5家经营主体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已被依法吊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款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我局决定依法对盱眙县流星岁月娱乐中心(许可证号码320830160059)、盱眙麦嘟歌舞娱乐中心(许可证号码320830160044)、盱眙好酒不见练歌房中心(许可证号码320830160050)、盱眙县爱唱就唱练歌房(许可证号码苏淮盱320830026)、盱眙天上人间量贩式练歌房(许可证号码320830160039)的《娱乐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并函告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另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上5家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涉及的负责人倪海雷、陈晨、曾凡丽、曾凡礼、丁永娇、王胜兰、梁东风、范广建、曹培亮等9人自娱乐经营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公告。
盱眙县数据局
2025年9月23日
来源:盱眙县人民政府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部署要求
9月13日至14日
淮安公安
全警动员、尽锐出战
深入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
第三次集中统一行动
为城市平安“加码”
为百姓夜晚“点灯”
加强重点部位巡查
点亮平安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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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显性用警
组织巡特警、派出所民警
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力量
在夜间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开展
“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行动
着力营造守护身边安全的良好氛围
加强重点场所清查
净化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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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点娱乐服务场所
治安复杂区域等
采用“突击式”“地毯式”
“拉网式”清查活动
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业场所
清除一批治安死角盲区
严厉打击黄、赌、毒等
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重点路段临查
守护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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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城乡酒驾、醉驾
违法犯罪规律特点
科学设置执勤点位
加大警力和装备投入
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载
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
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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