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合各地统计部门发布的赔偿标准相关数据,2025年9月30日,我们再次整理、更新了全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最新标准汇编,欢迎收藏、转发、分享。
【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公众号转载】
建议收藏!2025年全国各省市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汇编
31个省市行政区划最新标准汇编(2025.9)
LOADING...
交通事故人伤处理实务问题(五)
问题1:伤残鉴定和伤情鉴定有什么不同?
答:伤残鉴定,是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的鉴定,是指依据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损伤(疾病)后遗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所对应的等级划分,对后遗症的严重程度及其相关的劳动能力等事项进行鉴定。伤情鉴定,又称损伤程度鉴定,是指依据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致伤因素所致人身损害的等级划分,对损伤伤情的严重程度进行鉴定,评判是否构成重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他们的不同之处在于:(1)适用范围不同伤情鉴定,适用于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伤情鉴定结论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伤残鉴定则适用于民事案件,伤残鉴定结论多用于确定民事赔偿责任。(2)鉴定机构不同伤情鉴定是由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伤残鉴定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或申请法院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3)鉴定时机不同伤情鉴定的鉴定时机: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2)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伤残鉴定的鉴定时机:伤残程度鉴定需被鉴定人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进行(根据不同损伤类型来确定鉴定时机,普通案件一般为伤后3-6个月)。(4)依据的技术标准不同伤情鉴定所依据的技术标准为《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伤残鉴定所依据的技术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该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5)等级划分不同损伤程度分级:重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致残程度分级: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问题2: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答:流程如下:1. 被鉴定人(伤者)携带鉴定所需资料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等相关项目的鉴定;2. 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亲自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3. 关于鉴定收费,各省价格都不一样,省内的机构基本一致,收费标准也体现地区差异;4. 等待鉴定结果。鉴定实务中,每个省份或城市的鉴定机构与流程、评估程序与结论未必完全一样,根据不同区域的司法鉴定行业惯例与评判结果可能出现一定差异。
问题3:什么时候能做伤残鉴定?(做伤残鉴定的时机)
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在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但一般都是治疗终结后,或出院后伤情已稳定时。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规定,评定的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具体一点来讲,鉴定一般应当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其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已难以继续恢复。标准中有规定的依据标准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下列情形掌握。【可在损伤后3个月内进行鉴定】适用于以原发损伤后果作为鉴定依据的案件,如肢体、脏器缺失,内脏切除、修补,颅骨和颌骨缺损,肋骨骨折,肋骨缺损,牙齿脱落等。【至少在损伤3个月后进行鉴定】适用于椎体压缩性或爆裂性骨折(不含脊髓损伤),如心、肺挫伤,肋骨骨折引起的胸膜粘连,肢体骨折未手术且不涉及功能障碍等。【至少在损伤6个月后进行鉴定】适用于以损伤并发症或后遗症作为鉴定依据的案件,如中枢或周围神经损伤引起的肢体瘫痪,视、听觉功能障碍,肢体骨折或软组织等损伤后涉及关节功能障碍(含手、足功能),颅脑损伤后涉及智力缺损、精神障碍、大小便失禁、语言功能障碍,脏器损伤后的功能障碍等。伤后间隔较长时间手术的,鉴定时间需相应地延长。【内固定在位伤残程度鉴定的时机选择】内固定物不影响伤残等级评定的,可按骨折愈合标准选择鉴定时机。
问题4:侵权人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额中应否扣减保险机构赔付的款项?
答: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合同关系和侵权民事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受害人提起的是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给甲造成的医疗费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受害人获得保险赔付不应成为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理由。侵权人赔偿后,受害人与保险机构的关系可以另行处理。
问题5:死亡赔偿金能否视为遗产?
答: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时遗留”,意味着“遗产”应当是死者生前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包括财产权利。遗产虽然不一定是现实权利,但它却是被继承人依法享有的固有利益。而“逸失利益”既非现实权利,也非固有利益,而是向后发生的未来可预期的收人损失。因此,仅仅从字面上将民法理论上的“继承丧失说”作望文生义的理解,将“死亡赔偿金”解释为“遗产”,是不正确的。从赔偿请求权的角度分析,“死亡赔偿金”既然是对具有“经济性同一体”性质的受害人家庭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前提当然是受害人因侵权事件而死亡。从时间顺序来看,应当是死亡事件发生在先,对由此产生的各项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在后。按照《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和民法理论,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受害人一旦死亡,其权利能力即行终止,不再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当然也不能以主体资格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通俗地说,“死亡赔偿金”并非“赔命钱”,也不是赔给死者的,死者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不能享有或者行使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尽管人类基于感性直观,会将“死亡赔偿金”与死亡事实联系起来,在感情上把它理解为“赔命钱”,但这与“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及其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毕竟是两回事。“死亡赔偿金”在内容上是对构成“经济性同一体”的受害人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法律性质为财产损害赔偿,其赔偿请求权人为具有“钱袋共同”关系的近亲属,是受害人近亲属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法定赔偿金。因此,“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死亡受害人的债权人也不能主张受害人近亲属在获赔死亡赔偿金的范围内清偿受害人生前所欠债务。
机动车保险最新执行标准表格版更新
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人身损害赔偿金标准(2025.9)
省市
2023伤残标准
2024伤残标准
2025伤残标准
最新被抚标准
最新丧葬费标准
增幅
4.12%
4.07%
河北
4.34%
山西
3.97%
内蒙古
4.35%
辽宁
4.35%
吉林
4.22%
黑龙江
4.50%
3.89%
江苏
4.48%
浙江
4.16%
宁波
3.57%
安徽
4.22%
福建
4.44%
江西
4.13%
山东
4.61%
青岛
4.45%
河南
4.27%
湖北
4.25%
湖南
3.90%
广东
3.77%
汕头
3.10%
深圳
5.19%
珠海
3.90%
广西
4.08%
3.71%
4.71%
四川
4.46%
贵州
4.01%
云南
3.86%
陕西
4.50%
甘肃
4.80%
青海
4.23%
宁夏
4.62%
新疆
5.24%
2025年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通用版
2025年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通用版)
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费
包括抢救费、医药费、住院费等,根据实际支出进行赔偿。例如,与本次伤情相关的全部住院、门诊医疗发票共计5万元
续医费
在事故解决当时仍未完成的的医疗手段所需花费的统称,必须满足可医学预见可费用量化,如1年后取内固定费用1万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例如,每日伙食补助标准为100元,住院30天,则伙食补助费为3000元
营养费
一般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及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例如,营养费用共计1500元
误工费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误工损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例如,受害人每月收入1万元,因事故误工3个月,则误工费为3万元
护理费
受害人需要护理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期限确定。例如,护理人员每月收入4000元,护理期限为2个月,则护理费为8000元。
交通费
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转院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例如,交通费用共计1000元
住宿费
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转院等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例如,住宿费用共计2000元
鉴定费
受害人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等发生的费用。例如,鉴定费用共计2000元
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例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为50000元,伤残系数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不同(如一级伤残系数为1,二级为0.9,以此类推),赔偿年限为20年,则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
受害人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例如,辅助器具费用共计10000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受害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或者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的生活费确定。例如,每个被扶养人每月生活费为2000元,一年为24000元
死亡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例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为50000元,赔偿年限为20年,则死亡赔偿金为1000000元
丧葬费
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职平工资水平标准计算。例如,丧葬费标准为7000元/月,计算6个月,则丧葬费为42000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痛苦程度等因素确定。例如,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
车辆维修费用
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需要维修的费用,按照实际支出赔偿。例如,维修费用共计10000元
车载物品损失
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载物品损失,按照物品的实际价值赔偿。例如,车载物品损失共计2000元
车辆施救费用
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需要施救的费用,按照实际支出赔偿。例如,施救费用共计500元
车辆重置费用
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时,赔偿购买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例如,车辆重置费用为150000元
经营性车辆停运损失
经营性车辆因交通事故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例如,停运损失为每月10000元,共计3个月,则停运损失为30000元
非经营性车辆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
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例如,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为每月2000元,共计2个月,则费用为4000元
间接财产损失
如经营性车辆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等,需要综合考虑相关证据进行认定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