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大轰炸”民间对日
诉讼法理斗争的回顾
![]()
1939年8月20日,日本《东京日日新闻》刊载轰炸乐山图片。
![]()
2007年土屋公献、一濑敬一郎律师和乐山大轰炸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杨追奔(右一)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也是乐山“大轰炸”民间对日索赔诉讼提起19周年。为铭记历史,便于大家了解乐山民间对日诉讼长达13年法理斗争的情况,笔者作为这场对日法理斗争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之一,根据日本东京一濑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以及我们实际参加的情况,就这场斗争中对日诉讼所展开的活动作一回顾,重点介绍“第一审”(基础审理)的情况和乐山的情况。
![]()
日本律师土屋公献(左)、一濑敬一郎(右)在乐山市人防办未爆炸弹前合影。
一、乐山“大轰炸”案作为“重庆大轰炸”的组成部分,在三年半时间内我们分四次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诉“重庆大轰炸”案(含乐山“大轰炸”案)
第一次提起诉讼是在2006年3月,其后有三次追加起诉,第二次至第四次分别为:2008年7月12日、2008年12月3日、2009年10月5日。上述四次提诉分别称为第一案件、第二案件、第三案件、第四案件。上述的四个案件,最终都合并为一个案件审理和判决,四个案件统称“重庆大轰炸”案。我们乐山原告和其他原告在各个案件诉讼的内容都是一致的:一是要求日本政府向原告谢罪,二是对每名原告支付1000万日元(约合6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
土屋公献律师在乐山市档案馆查询日军轰炸乐山历史档案
在第一案件中,总共有原告40名,其中重庆市34名、乐山市5名(胡仲文、赵树信、吴绍武、罗保清、荣树清,被害地在乐山)、自贡市1名。
在第二案件中,原告总共22名,被轰炸受害地在四川成都市。
在第三案件中,总共有原告45名,其中重庆市1名、乐山市42名、自贡市1名、合江县1名。
在第四案件中,总共有原告81名,其中重庆市50名、成都市17名、乐山市3名、自贡市5名、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6名。
以上合计原告188名,被轰炸受害地为6处,即重庆市、成都市、乐山市、自贡市、松潘县、合江县。
从上述统计情况可以看出,有关“重庆大轰炸”原告团是在一个阶段时间内不断增加原告,不断收集罪证,不断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并立案,而最后整合成一个案件的。
二、“一审”过程
一审过程分为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
第一期从2006年3月至2010年10月,第一次起诉有5名乐山原告参加。其间,日本律师团接受了重庆市、乐山市、自贡市的被轰炸受害者的第一次提诉委托,之后又接受了成都市、松潘县等地被轰炸受害者的委托,分三次写成诉讼,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乐山原告们的起诉书共150页,于2008年12月3日提起。原告诉讼代理律师是:土屋公献、田代博之、小野坂弘、中山武敏、内田雅般、鬼束忠则、萱野一树、获野淳、后藤玲子、村上一也、长谷川亘彦、一濑敬一郎,共12位律师。原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罗汉镇双庙村11组刘国珍等44人,被告为日本国法务大臣森英介,请求判决谢罪及赔偿4.5亿日元。
由于是在日本法院初次提起诉讼,对于日军实施乐山大轰炸的加害事实和原告方的受害事实,都必须基于证据而谨慎地提出主张,进行辩论和提交证据。
在各次审判时,都需原告从乐山轮流到日本,每人在法庭上就其因轰炸而受害的痛苦经历,进行40分钟的意见陈述(现场翻译为日语),每次旁听50—70人。为此,乐山“8·19”大轰炸史实研究为乐山受害者准备了55份个人申诉材料,其中有8份是受害人直接在法庭上陈述的材料(即起诉书附件)。
![]()
2007年1月,乐山大轰炸诉讼团、声援团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大门前。
第二期是从2010年11月到2013年9月。
这次日本律师一濑敬一郎先生为了举证原告对事实和原告方关系的主张,委托日本和中国的研究学者(合计13人)撰写鉴定意见书(包括译成日文的中国研究者所写的鉴定意见书),提交给法院。乐山市“8·19”大轰炸史实研究会常务理事、乐山市文史专家魏奕雄所写的长达2万字的鉴定意见书,也同时作为正式文件提交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并被采信。
第三期是从2013年10月到2015年2月。
其间,经过激烈斗争,法院同意从申请证据调查的中日两国人证中,邀请研究者和受害者地区的原告代表,到法庭实际进行个人证据调查,经过最终辩论,宣布一审判决。乐山市“8·19”大轰炸史实研究会常务理事、乐山市文史专家魏奕雄出庭举证。
![]()
土屋公献律师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开庭前步入法庭
在上述过程中,日本律师团同日本法院进行了激烈斗争。首先是2013年10月与法院商议时,法院方面发言认为人证没有必要。律师认为,法院这一发言是完全粗暴地否定原告的正当权益,律师绝对不能承认。因此,日本律师一濑敬一郎先生发起了原告团、辩护律师团和支援团体反击法院,采用明信片、传真向法院要求采用人证,在日本和中国各地开展广泛的签名活动。乐山市“8·19”大轰炸史实研究会在乐山组织各界人士、群众共50余人参加签名活动。此举,日本律师在日、中两地共征得数千人的签名,对法院形成了巨大压力,成功地打退了法院的攻击。同年11月再行商议时,法院同意从提出申请的人证名单中,采用中国研究学者5名(含乐山魏奕雄)、日本研究学者4名,加上原告6名,合计15名,分批分期到法庭陈述意见。从2014年4月到6月底,共有5次在法庭上与日本法院人员进行了全天的口头辩论。
![]()
大轰炸案ᅳ审判决前,乐山声援团团长杨追奔(右一)在东京地方法院前宣传。
日本律师团将所有的主张和举证活动的全部成果,整理成“最终准备文件”,向法院提交,在2014年10月的法庭上,律师口头陈述了其要旨。而另一方面,法院也拟定了判决书,在2015年2月25日的本案第32次庭审时宣布了这一判决。这一判决,从第一案件提起诉讼算起,9年后才下达,我们感慨地说:“比我国全面抗战到胜利的时间(8年)还要长。”由于我们的诉讼案审理,前后经过三次追加起诉,增加了原告人数和被轰炸受害地,加之与法院方发生很多激烈争议,因此比日本的普通诉讼时间长得多。在这几年中,有22名原告相继去世(乐山原告团团长胡仲文、赵树信等好几位原告去世)。
一审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如下:
原告方向法院提交的书证。
1.实施轰炸当时的日本军队的命令书等。(1)大陆令、大海令;(2)大陆命、大陆指;(3)陆海军中央协定;(4)《海战要务令续编(航空战之部)草案》;(5)海军年度作战计划;(6)帝国国防方针等。
2.实施轰炸当时的日本海军的报告书。(1)战斗详报;(2)战斗概报;(3)《帝国海军在支那(中国)事变中的行动》等;
3.实施轰炸当时的日本陆军的报告书。(1)第三飞行集团的战斗要报;(2)第三飞行集团日报等。
4.实施轰炸当时日本报纸的报道。(1)《东京朝日新闻》;(2)《东京日日新闻》等。
5.战后由日本军人基于史料而编辑的战史资料。(1)战史丛书;(2)海军航空史;(3)《井上成美》等记录;(4)自传等。
6.被轰炸当时的中国行政军事机关的报告书。(1)重庆防空司令部调查表;(2)重庆卫戍总司令部调查表;(3)地方政府的各种电报、公文;(4)受害情况统计表;(5)四川省防空司令部的成都市、乐山县受害情况调查表,空袭受害位置图;(6)自贡市盐场被炸受害情况调查表以及乐山县有关乐山“8·19”“8·23”大轰炸中各种历史照片、历史档案等。
7.被轰炸当时的中国报纸及美国刊物的报道等。(1)《国民公报》;(2)《新华日报》;(3)《中央日报》;(4)《新新新闻》;(5)LIFE(美国);(6)照片等。
8.原告受害经历的报告书。(1)陈述书;(2)照片;(3)受害地点图;(4)X光检查报告书。
9.中日两国的研究人员的研究论文。
10.中日两国专家证人的鉴定意见书(共13份),15名证人出庭举证(2014年4月至6月共5次)。如重庆市档案馆编研处处长、研究馆员唐润明撰写的《重庆大轰炸的档案分析》;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乐山分院研究员魏奕雄撰写的《乐山大轰炸的受害情况分析》;乐山市原告罗保清(88岁)撰写的《1939年乐山轰炸的受害情况》等。
以上在31次庭审的口头辩论中,合计31名原告(重庆市16名,成都市5名,乐山市7名,自贡市1名,松潘县2名)作了法庭意见陈述,6名原告在人证调查时做了陈述。
关于重庆大轰炸诉讼案(含乐山)一审判决。
日本东京地方法院2015年2月25日的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要求“谢罪和赔偿”的诉状。但在一审判决中,法院认定了“乐山大轰炸”的加害事实和受害事实。我们可以确定,日本法院认定乐山“大轰炸”的事实确为首次,一审判决以书面形式承认“乐山大轰炸”的历史事实是划时代的,因为日方在之前所有官方文字中均没有承认过。
但是这个判决仍是一个错误的不当判决:一是判决违背正确的历史事实,回避通过轰炸迫使中国投降这一战争基本事实;二是违背国际法习惯法禁止对不设防城市乐山轰炸而夺去了一般市民的生命,毁灭了其财产、房屋及生活来源,使其生活无着、终身贫困交加,是违反国际法的明明确确的无差别轰炸。
关于1939年8月19日乐山县轰炸,一审法院认定:“被轰炸毁灭了乐山县街道12条,半毁街道3条,2050户被炸,3000多栋房屋被毁,由于当天的轰炸,至少有死者838名,伤者660名。”
关于1941年8月23日对乐山县城区的轰炸,一审判决认定的受害事实是:“县城内死者14人,伤者101人,近郊的苏稽场有68人死亡,70人受伤。”一审判决还具体认定了原告50人的受害事实。
但是,日本法院以“三大法律障碍”为由,驳回了国际法准则个人对赔偿的请求权,驳回了基于日本民法准则的个人请求。我们“重庆大轰炸案”(含乐山)对日诉讼案以中方败诉裁定而告终。
![]()
大轰炸案一审判决后,中方民间代表和日本律师、社会活动家在日本国会集会抗议。
三、关于“二审”
随后,重庆“大轰炸”民间对日索赔团(含乐山),在日本律师团、日本社会各界支援人士、中国声援团大力支持下,又向日本东京高等法院提出要求二审的请求。经过各地大量艰苦细致的各种准备之后,克服日本法院方面设置的种种障碍,并经过两次法庭审理(2016年11月18日一次,2017年3月17日第二次,这次庭审乐山方有原告、声援人士7人参加出庭),2017年12月14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对重庆大轰炸案(含乐山)进行了二审判决。
![]()
2017年3月16日,二审判决前乐山诉讼团、声援团在东京高等法院前抗议。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案二审判决,中方原告和声援人士共32人(其中重庆16人、成都10人、乐山5人、上海1人)参加。
2017年12月14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等第五民事部在法院101法庭,面对8名重庆大轰炸民间索赔诉讼控诉人代表(包括乐山原告雷时仁),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了控诉人全部上诉请求,其理由仍是中国政府已经放弃战争赔偿;根据相关法律,个人无权就战争损害向日本国提出赔偿诉求,同时还援引了国家无责的理由,拒绝了个人索赔权。
随后,重庆“大轰炸”民间对日索赔团(含乐山)开始了抗议重庆大轰炸民间对日索赔诉讼二审不当判决的示威游行。下午,本次判决报告会在日本国众议院第2议员会馆第一会议室召开,日本国众议院和参议院部分议员或其秘书参加了会议。社民党党首福岛瑞惠(女)参议员发言声援我们的正义行为。一濑律师介绍了判决情况,发表了中方日本律师团声明,谴责和抗议了这份不当二审判决。日本社会活动家前田哲男作了本案11年对日索赔诉讼的意义的专题报告,受害人代表栗远魁、中方首席律师林刚都针对日本法院二审不当判决发表抗议声明。乐山市“8·19”大轰炸史实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乐山“大轰炸”民间对日索赔声援团团长杨追奔,在东京地方法院大门发表了“关于败诉的声明(文字)”,并请日本律师转交日本法院。
![]()
2017年3月16日二审判决后,“重庆大轰炸”案索赔团团长粟远魁(前右一)、乐山诉讼团、声援团代表在东京高等法院前接受新华社采访。
四、关于“三审”
围绕继续开展“三审”而进行各种准备,争取在“三审”时由日本最高法院作出公正判决,乐山“8·19”大轰炸史实研究会和乐山“8·19”大轰炸民间对日索赔团积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2017年12月31日,在乐山嘉州宾馆召开日本律师团“乐山大轰炸”对日诉讼二审判决情况报告会。日本律师访乐团一濑敬一郎、田代博之、久米、罗建忠(翻译、常德市外办工作人员)一行4人,与乐山市抗日战争文史研究联合会的各位专家、学者进行有关“三审”法理斗争的交流活动。
(二)2018年12月31日,日本律师访乐团田代博之、一濑敬一郎一行4人,再次访问乐山,与乐山市抗日战争文史研究联合会进行交流座谈,同时召开“乐山大轰炸对日诉讼三审”有关原告提诉法律工作磋商会。
(三)2018年7月16日,日本精神科医师野田正彰夫妇来到乐山,为乐山“8·19”大轰炸对日诉讼原告罗保清、李本泽、先茂秋(女)进行精神医学诊断,确认以上3位原告受到严重精神伤害,并完成了“四川省成都、乐山大轰炸被害者精神医学的诊断”,作为“三审”罪证材料,于2019年1月10日递交日本最高法院。
(四)2019年3月29日,日本精神科医师野田正彰先生再次率“日本民间教师、学生访乐团”一行9人来到乐山,乐山市抗日战争文史研究联合会组织了接待和座谈,会议主题是:“日本教师、学生与乐山‘8·19’大轰炸受害者交流战争创伤”,坚定“三审”诉讼斗争的信心与努力。
(五)配合“三审”准备工作,完成了状告日本国首相安倍晋三参拜靖国神社违宪起诉,完成乐山原告的签名委托书41人(份)。
(六)为“三审”上诉补充情况,完成了申请上诉的乐山原告55人家庭生活状况和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并按时寄往日本东京一濑律师事务所。
(七)根据一濑律师事务所的要求,完成了以下3份补充材料并按时寄往日本东京一濑律师事务所。(1)原告“罗保清”的3个被害现场视频;(2)乐山市专家、学者魏奕雄先生新撰写的《关于乐山二次大轰炸情况》的专家证人证词(2万字);(3)乐山市收藏家张旭东先生“关于新近发现的日本飞机轰炸乐山照片、文字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约20件)。以上3份补充材料均由野田正彰先生带回日本转交一濑律师事务所。
为配合“三审”,2018年11月27日至30日,乐山市抗日战争文史研究联合会在乐山市市中区文化馆举办了“乐山市‘8·19’”大轰炸史实图片展。
2019年5月21日,日本最高法院即将对“三审”宣判,日本东京一濑律师事务所向乐山原告方面发出以下通知:目前,“重庆大轰炸”诉讼已进入“三审”阶段,由东京最高法院审理。毋庸置疑,最高法院的审理,是对东京地裁、东京高裁的错误判决纠正的最后审理,极为重要。但是,受理“三审”的最高法院基本上是从来不开庭的。即使在这种不予开庭的情况下,日本连结会与“重庆大轰炸”原告团,仍千方百计与最高法院展开斗争。
2019年6月21日,“重庆大轰炸”原告团4人,在栗远奎团长带领下,率领9人赴日小组,造访最高法院,采取“向最高法院的请愿行动”。在请愿行动中,“三审”上诉人在最高法院会议室,通过朗读“请愿书”,向在场的最高法院工作人员传达希望监督法官公正判决的呼声。
2019年6月22日,“重庆大轰炸”原告暨赴日代表团与东京“与重庆大轰炸受害者连结会”一起召开年会,第53次讲习会同日召开,主题是“重庆大轰炸80周年、中日两国市民共叙避免战争死灰复燃通往和平的道路”。在年会与讲习会上,“重庆大轰炸”原告团团长栗远奎、日本历史学者内田知行教授发表讲话。
![]()
2019年8月19日,乐山“8·19”大轰炸80周年纪念活动时原告罗保清(93岁)与参会者合影。
2019年12月25日,中国民间“重庆大轰炸”对日索赔案(含乐山)日本东京最高法院“三审”在东京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宣判:维持二审原判,主文:1.本件上告败诉;2.上告费用由上告人负担。审判长:三浦导。审判员:菅野博之、草野耕一、冈村和美。审判厅书记官:山田亮裕。
至此,长达13年的中国民间“重庆大轰炸”(含乐山)对日索赔案以中国原告败诉终结。但是,乐山民间“8·19”大轰炸原告团和乐山“8·19”大轰炸史实研究会的支持者们,仍持续开展了一系列不屈不挠的对日法理斗争,运用各种纪念活动、报告会、出版物等方式继续呼吁和要求日本政府正视历史、承认罪行并赔偿。近年来,继续参与和声援由“中国民间重庆大轰炸对日索赔原告团”和日本辩护律师团队发起的一系列的活动和斗争。其中包括:1.要求日本政府归还于中日甲午战争后,日本从中国辽宁海城三学寺掠走,并安放在日本东京靖国神社大门口的一对石狮(中国文物)的约二百人签名请愿活动。2.由“重庆大轰炸”对日诉讼日本代理律师团发起的状告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以公务员身份参拜靖国神社“违宪”,并参加追究其法律责任诉讼的约二百人签名活动。3.2025年,由日本冲绳雕塑家金城实与日本律师一濑敬一郎、中国民间重庆大轰炸诉讼团(含乐山)合作,在日本冲绳县安放“重庆大轰炸死难者雕像”,以示战争危害,促进中日和平的活动。
本文内容系原创
转载请注明:“来源:方志四川”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文/图:杨追奔(乐山特约史志研究员,原乐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乐山市“8·19”大轰炸史实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乐山市“8·19”大轰炸民间对日诉讼声援团团长)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