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王保平的贪腐案中,“90后”情妇游某并非一个简单的“情感附庸”,而是一个在权力与利益交织的网络中,主动选择并深度参与的“合作者”。
她为什么愿意成为一个年长自己二十余岁官员的“小三”呢?
这背后不仅是情感的扭曲,更是对权力资源的利用,以及对非法利益的主动追逐。
22岁的游某大学毕业后,与时年44岁、手握实权的王保平建立不正当关系;最初或许带有对权力光环的崇拜,以及对物质生活的向往。然而,随着关系深入,她逐渐从“被动的依附者”转变为“积极的参与者”。
王保平不仅为她提供奢侈品、现金,还能通过权力为她“铺路”,通过空壳公司,接收大额贿赂。在这种关系中,游某获得的不仅是物质享受,更是一种“靠近权力中心”的虚幻安全感与社会地位的提升。
游某在王保平的腐败链条中,扮演着“中端收纳员”的角色,但她并非被动执行指令。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接收的每一笔钱、每一件奢侈品,都是权力变现的产物。
她与王某司机合开广告公司,将300万元贿赂款以“投资”名义洗白,再通过“股东分红”逐步转移;这一过程中,她已从“收钱工具”升级为“洗钱共犯”。她对非法所得的接收、转移与掩饰,体现出了明确的主动性与行为意图。
游某之所以敢于长期参与腐败活动,很大程度上源于她对“情感关系”这一保护伞的依赖。她认为,与王保平的不正当关系,可作为“防火墙”,即使事发,也可以辩解为“私人赠与”或“情感纠纷”。
在案件调查初期,她曾试图以“恋爱关系”为由否认参与腐败,正是这种心理的体现。她低估了司法机关对“特定关系人”受贿行为的打击力度,也高估了“情感伪装”对法律边界的模糊能力。
游某的堕落轨迹,折射出部分年轻女性在权力与利益面前的价值观扭曲。她从一名大学毕业生,逐步沦为腐败链条中的关键一环,不仅失去了道德底线,也丧失了法律意识。她或许曾以为自己是“权力的分享者”,但实际上,她只是王保平用来规避监管、转移赃款的“白手套”。
当她最终站上被告席,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时,她才真正意识到:依附于非法权力的“捷径”,终将通向法律的审判台。
而她,收受的10个爱马仕包、珠宝首饰及高档酒水等物品,已被扣押,将通过司法拍卖进行处置。
游某之所以愿意成为“小三”,并非单纯出于情感或物质需求,而是在权力与利益的合谋中,选择了一条看似轻松实则危险的“捷径”。
她的案例警示我们:在权力腐败的体系中,没有真正的“受益者”,只有不同程度的“共犯”。
任何试图通过依附权力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代价。唯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才能在人生命途中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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