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发布
国庆、中秋假期到来,返乡探亲、外出旅游的出行需求大,火车票抢购“大战”再次上演。据12306平台显示,当前10月1日从北京出发到热门城市,以及10月7日、8日从热门城市抵京的车票,很多都已售罄。面对“一票难求”的困境,不少消费者寄希望于“抢票加速包”“专人代购”等服务,或者打算“买短乘长”。这些途径真的靠谱吗?是否涉嫌违法?
提问1:加速包、代抢靠谱吗
长假火车票难抢,个别第三方软件抓住了消费者的焦虑心理,推出各种名目的加速包、助力包、加速卡⋯⋯“优先出票”“加速抢票”的宣传让人心动,似乎加速包越贵、助力的人越多,抢到票的概率就越大。2024年中秋假期前夕,北京工作的张女士在某抢票App上花100元购买了“VIP加速包”,平台承诺“加速抢票成功率提升80%”,但直到发车前,张女士仍未抢到票。随后,张女士要求退款,平台却以“加速服务已提供”为由拒绝。类似案例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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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五里坨人民法庭法官毛婧表示,12306官方早就发布了声明,称其从未与任何第三方平台开展合作,也从未提供加速包或者加价抢票的服务。
而第三方平台的加速抢票的技术,其实就是通过重复多次访问购票网站,在没有余票放出的情形下,访问再多次也无济于事,反倒是重复多次的访问给12306服务器造成巨大压力,消费者购票体验更加恶劣。那么,购买了加速包但最终没有抢到票,这种情形是否存在消费欺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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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法官称,我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即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也明确提出,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其中包括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可见,平台宣称“成功率提升80%”的承诺缺乏依据,极易涉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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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平台未兑现承诺,先联系客服要求退款。若对方拒绝,可援引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和第五十五条与平台沟通。若平台拒不退款,可通过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数额较大的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除了五花八门的加速包,还有一种抢票形式更加令人心动,那就是“专人代抢”,并且承诺“抢不到退款”。这种行为真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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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性质上看,“代别人买票”可以视为双方形成“委托合同关系”,即实际的购票人委托“专人”代替自己抢票,此时提供“代抢服务”的一方即受托人收取的是委托费用,而不是对车票加价后赚取的差额。此种行为与“黄牛”倒卖车票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收取的费用有没有超过合理范围,但二者界限并不清晰。换言之,“专人代为抢票”有涉嫌构成倒卖车票这一违法行为的可能。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等行为,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若情节严重,如涉案金额大、组织化运作,还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倒卖车票罪”。
提问2:火车票“买短乘长”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随着国庆、中秋假期临近,铁路出行迎来高峰,“买短乘长”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旅客因购票困难或节省费用,采用购买短途车票后在越站乘车时再通过补票的方式继续搭乘列车,这一模式本意是为了方便旅客出行,但部分旅客将“买短乘长”当作了逃票的手段,在购买短途车票后强行延长乘车区间,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正常购票出行旅客的合法权益,也对运输安全造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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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法官提示,《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如旅客超程乘坐的,应当支付票款,承运人可以根据规定加收票款。如果因恶意“买短乘长”导致列车超负荷运行,旅客有可能面临被承运人拒绝继续乘坐的风险。上海铁路公安处也曾经查处过一起因恶意“买短乘长”400余次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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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规划行程时,建议选择铁路官方授权渠道购买与行程完全匹配的车票,以确保出行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确因突发情况需越站乘车时,旅客应主动向列车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及时办理补票手续并遵守乘车管理规定。
来源:北京发布 据北京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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