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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程氏传》
第二十九卦:坎为水《坎卦》卦
习“坎”,序卦: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理无过而不已,过极则必陷,“坎”所以次“大过”也。
“习”谓重习。他卦虽重,不加其名,独“坎”加“习”者,见其重险,险中复有险,其义大也。卦中一阳,上下二阴,阳实阴虚,上下无据,一阳陷于二阴之中,故为“坎陷”之义。阳居阴中,则为“陷”,阴居阳中,则为“丽”。凡阳在上者,止之象;在中,陷之象;在下,动之象。阴在上,说之象;在中,丽之象;在下,“巽”之象。陷则为险。“习”,重也。如学习、温习,皆重复之义也。“坎”,陷也。卦之所言,处险难之道。“坎”,水也。一始于中,有生之最先者也,故为“水”。“陷”,水之体也。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阳实在中,为中有孚信。“维心亨”,维其心诚一,故能亨通。至诚可以通金石,蹈水火,何险难之不可亨也?“行有尚”,谓以诚一而行,则能出险,有可嘉尚,谓有功也。不行,则常在险中矣。彖曰:“习坎”,重险也,
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
“习坎”者,谓重险也。上下皆“坎”,两险相重也。初六云“坎窞”,是“坎”中之“坎”,重险也。“水流而不盈”,阳动于险中,而未出于险,乃水性之流行,而未盈于“坎”,既盈则出乎“坎”矣。“行险而不失其信”,阳刚中实,居险之中,行险而不失其信者也。坎中实,水就下,皆为信义,“有孚”也。
“维心亨”,乃以刚中也。
维其心可以亨通者,乃以其刚中也。中实为“有孚”之象。至诚之道,何所不通?以刚中之道而行,则可以济险难而亨通也。“行有尚”,往有功也。
以其刚中之才而往,则有功,故可嘉尚。若止而不行,则常在险中矣。“坎”以能行为功。
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
高不可升者,天之险也。山川丘陵,地之险也。王公,君人者。观“坎”之象,知险之不可陵也,故设为城郭沟池之险,以守其国,保其民人,是有用险之时,其用甚大,故赞其“大矣哉”!山河城池,设险之大端也。若夫尊卑之辨,贵贱之分,明等威,异物采,凡所以杜绝陵僭,限隔上下者,皆体险之用也。
象曰:水瀳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坎”为水,水流仍瀳而至。两“坎”相习,水流仍瀳之象也。水自涓滴至于寻丈,至于江海,瀳习而不骤者也。其因势就下,信而有常。故君子观坎水之象,取其有常,则常久其德行。人之德行不常则伪也,故当如水之有常,取其瀳习相受,则以习熟其教令之事。夫发政行教,必使民熟于闻听,然后能从,故三令五申之。若骤告未喻,遽责其从,虽严刑以驱之,不能也,故当如水之瀳习。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初以阴柔居坎险之下,柔弱无援,而处不得当,非能出乎险也,唯益陷于湥险耳。“窞”,坎中之陷处。已在“习坎”中,更入坎窞,其凶可知。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由“习坎”而更入坎窞,失道也,是以“凶”。能出于险,乃不失道也。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二当坎险之时,陷上下二阴之中,乃至险之地,是“有险”也。然其刚中之才,虽未能出乎险中,亦可小自济,不至如初益陷入于湥险,是所求小得也。君子处险难而自能保者,刚中而已。刚则才足自卫,中则动不失宜。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方为二阴所陷,在险之地,以刚中之才,不至陷于湥险,是所求小得,然未能出坎中之险也。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六三在坎陷之时,以阴柔而居不中正,其处不善,进退与居,皆不可者也。来下则入于险之中,之上则重险也。退来与进之皆险,故云“来之坎坎”。既进退皆险,而居亦险。枕谓支倚。居险而支倚以处,不安之甚也。所处如此,唯益入于湥险耳,故云“入于坎窞”。如三所处之道,不可用也,故戒“勿用”。
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进退皆险,处又不安,若用此道,当益入于险,终岂能有功乎?以阴柔处不中正,虽平易之地,尚致悔咎,况处险乎?险者,人之所欲出也,必得其道,乃能去之。求去而失其道,益困穷耳。故圣人戒如三所处,不可用也。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六四阴柔而下无助,非能济天下之险者。以其在高位,故言为臣处险之道。大臣当险难之时,唯至诚见信于君,其交固而不可间,又能开明君心,则可保无咎矣。夫欲上之笃信,唯当尽其质实而已。多仪而尚饰,莫如燕亨之礼,故以燕享喻之。言当不尚浮饰,唯以质实。所用一樽之酒,二簋之食,复以瓦缶为器,质之至也。其质实如此,又须“纳约自牖”。“纳约”,谓进结于君之道。牖,开通之义。室之暗也,故设牖所以通明。自牖,言自通明之处,以况君心所明处。诗云:“天之牖民,如埙如篪。”毛公训“牖”为道,亦开通之谓。人臣以忠信善道结于君心,必自其所明处乃能入也。人心有所蔽,有所通。所蔽者,暗处也,所通者,明处也。当就其明处而告之,求信则易也,故云“纳约自牖”。能如是,则虽艰险之时,终得无咎也。且如君心蔽于荒乐,唯其蔽也故尔,虽力诋其荒乐之非,如其不省何?必于所不蔽之事,推而及之,则能悟其心矣。
自古能谏其君者,未有不因其所明者也。故讦直强劲者,率多取忤,而温厚明辩者其说多行。且如汉祖爱戚姬,将易太子,是其所蔽也,群臣争之者众矣。嫡庶之义,长幼之序,非不明也,如其蔽而不察何?
四老者,高祖素知其贤而重之,此其不蔽之明心也。故因其所明而及其事,则悟之如反手。且四老人之力,孰与张良群公卿及天下之士?其言之切,孰与周昌、叔孙通?然而不从彼而从此者,由攻其蔽与就其明之异耳。又如赵王太后爱其少子长安君,不肯使质于齐,此其蔽于私爱也。大臣谏之虽强,既曰蔽矣,其能听乎?爱其子而欲使之长久富贵者,其心之所明也。故左师触龙因其明而导之以长久之计,故其听也如响。非惟告于君者如此,为教者亦然。夫教必就人之所长,所长者,心之所明也。从其心之所明而入,然后推及其余,孟子所谓“成德达才”是也。
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象只举首句,如此比多矣。“樽酒簋贰”,质实之至。刚柔相际,接之道能如此,则可终保无咎。君臣之交,能固而常者,在诚实而已。“刚柔”,指四与五,谓君臣之交际也。
九五,坎不盈,袛既平,元咎。
九五在坎之中,是不盈也,盈则乎而出矣。袛,宜音柢,抵也。复卦云:“无袛悔,必抵于己。”平则无咎。既曰不盈,则是未平而尚在险中,未得无咎也。以九五刚中之才,居尊位,宜可以济于险,然下无助也。二陷于险中未能出,余皆阴柔,无济险之才。人君虽才,安能独济天下之险?居君位而不能致天下出于险,则为有咎。必袛既平,乃得“无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九五刚中之才,而得尊位,当济天下之险难,而坎尚不盈,乃未能平乎险难,是其刚中之道未光大也。险难之时,非君臣恊力,其能济乎?五之道未大,以无臣也。人君之道,不能济天下之险难,则为未大,不称其位也。
上六:系用徽,置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上六以阴柔而居险之极,其陷之湥者也。以其陷之湥,取牢狱为喻。如系缚之以徽,因置于丛棘之中,阴柔而陷之湥,其不能出矣。故云至于三岁之久,不得免也,其凶可知。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以阴柔而自处极险之地,是其“失道”也,故其凶至于三岁也。三岁之久,而不得免焉,终凶之辞也。言久,有曰十,有曰三,随其事也。“陷于狱,至于三岁”,久之极也。他卦以年数言者,亦各以其事也。如“三岁不兴”,“十年乃字”是也。
来源:《周易程氏传》北宋·程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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