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任库伦旗库伦镇皂户沁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的刘彩茹,同时也是一位深耕社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十余年的婚调员。她始终以严谨的态度钻研法律法规,以饱满的热忱投身社区治理,凭借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业务能力,多次获评市级先进个人、旗级优秀共产党员,成为居民心中化解矛盾、守护和谐的“主心骨”。
在长期的社区调解实践中,刘彩茹针对邻里纠纷、婚姻矛盾等不同类型问题,摸索出一套“走心”的调解思路。面对邻里间的琐事争执,她坚持“实地走访+耐心倾听”,先摸清矛盾根源,再用“情理结合法”疏导情绪、化解对立;处理婚姻家庭矛盾时,她善用“共情沟通法”,精准捕捉当事人心理需求,以自身经验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面对困难群众求助,她则以“政策帮扶+情感关怀”双管齐下,既解决实际难题,又给予精神慰藉,用行动筑牢社区温暖防线。
2024年,社区内一对夫妻因生活琐事积累矛盾,加上育儿观念差异,爆发激烈争吵,甚至提出离婚,家庭关系濒临破裂。刘彩茹接到求助后,第一时间与夫妻双方分别沟通,一边安抚两人激动情绪,一边耐心倾听各自的委屈与诉求。她先单独与丈夫交流,引导其理解妻子照顾家庭的辛劳;再与妻子谈心,帮助其看到丈夫为家庭付出的努力。随后,她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运用“共情沟通法”引导两人换位思考,回忆过往温情,最终促使夫妻双方放下隔阂,达成和解,成功挽回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除了化解纠纷,刘彩茹更是维护家庭和谐的“热心人”。十余年来,凭借丰富的经验,经她辅导和好的夫妻,婚姻关系更加稳固;即便最终选择离婚的夫妻,也在她的引导下学会了理性相处的技巧,为未来生活打下基础。在她的带动下,20余人主动加入社区婚姻家庭调解队伍,共同为守护家庭幸福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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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刘彩茹还是社区里的“法治宣传员”。调解工作之余,她主动组织普法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居民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意识。扎根基层十余载,刘彩茹用真情弥合邻里裂痕,用责任守护社区安宁,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为民服务”的初心。
库伦旗库伦镇皂户沁社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地址:通辽市库伦旗库伦镇皂户沁社区居委会服务大厅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妇联权益部
供稿:孙娟
编辑:刘海林
审核: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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