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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子刘某因多年债务纠纷,竟将借钱给自己的小叔子苏某杀害。更令人唏嘘的是,这起悲剧源于15年前的一笔178万元借款,兄弟亲情在金钱纠纷中逐渐变质,最终以生命为代价画上句号。
时光倒回2008年,苏某的哥哥和嫂子刘某因需要资金周转,向苏某借了178万元,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笔巨款,但出于对亲哥嫂的信任,苏某答应了这笔借款。
当时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而且苏某甚至没有要求哥嫂支付利息。
随着约定还款期限的到来,苏某的期待逐渐落空。哥嫂并没有如约归还借款,而且这一拖就是好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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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哥嫂的一再推脱,苏某多次尝试沟通催要,但都无果而终。
在五六年的时间里,苏某自己也有资金需求,但哥嫂一分钱都未偿还。
更让苏某感到心寒的是,嫂子刘某不仅没有感激之情,反而对他心生怨恨。在刘某看来,苏某明明经济状况不错,却紧紧相逼,丝毫不顾及亲情。
随着时间推移,曾经的亲属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 忍无可忍的苏某最终选择将哥嫂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起持续多年的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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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2月,东胜区院作出判决,要求刘某夫妇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本金以及产生的利息。
即使法院作出了判决,苏某的哥嫂依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漫长的强制执行过程持续了多年,直到去年,刘某名下的一套房产被法院拍卖,获得了90余万元用于偿还部分借款。
但这笔钱还不足借款的一半,双方对于剩余债务的还款金额和方式仍然存在分歧,矛盾在一次次协商中不断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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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的一天,这场持续15年的债务纠纷以最极端的方式告终,刘某事先准备了尖刀,并用帽子、口罩遮掩面部特征,来到苏某居住的小区。
刘某本身就不是来协商的,而是早有准备,双方立即发生了冲突,冲突中,刘某掏出事先准备的尖刀,多次向苏某的胸部、腹部和胳膊等要害部位捅刺,致苏某倒地。
令人痛心的是,刘某见小叔子倒地不起,鲜血直流,立即关上防盗门逃离现场。
由于苏某独自居住,直到3天后,家人们才发现他已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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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们立即向其他亲属报丧,并报警展开调查,刘某自知有罪,便承认了罪行,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公安局投案自首。
刘某到案后,经过审问供认不讳,于是警方依法发起公诉,法院认为,这是十分典型的故意杀人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应从重判决。
一审法院也考虑到了一些从轻因素:刘某主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还有个不能忽视的问题,刘某家属当然也是被害人苏某的家属,他们立即签署了谅解书,请求法院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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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表示谅解,那么这确实在酌情轻判的范围之内,于是经过综合考量,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5年。
原本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当地检察院提出了抗诉。检察院认为,刘某作案前有预谋,作案中多次捅刺要害,致人死亡,还试图毁灭证据,未抢救被害人,也没有求救,并无悔罪表现,不能让她逃脱法律的制裁。
检察院还指出,被害人亲属谅解刘某是基于亲属关系,并非因为刘某积极赔偿、真诚悔罪,因此不适合对其酌情轻判。
内蒙高院在二审中审理了此案,二审法院查明,刘某夫妇向苏某借款已经长达十余年未还清,双方为此发生过多次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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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辩护人提出“刘某去被害人家中的主要目的是协商清偿债务,并非杀害被害人”的辩护意见,二审法院认为与查明的事实不符。
二审法院认为,刘某事前购买尖刀,在被害人受伤倒地后,将被害人独自留在封闭房间内,明知亲戚电话联系不到被害人,仍未告知被害人的情况,犯意坚决。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对刘某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作废。
这起悲剧引发了许多关于亲属间借贷关系的思考,一方面,亲属之间的借贷往往基于信任,缺乏完备的法律手续,一旦发生纠纷,不仅难以解决,还可能伤害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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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中,苏某的遭遇特别令人唏嘘。他出于亲情借出巨款,不仅多年未能收回,还因此丢了性命,而嫂子刘某因一时冲动,最终面临终身监禁的后果。
从法律角度看,这起案件也展示了司法系统对于不同情节的综合考量。刘某有自首、获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从轻情节,但同时存在有预谋、手段残忍、主观恶性大等从重情节。
二审法院的改判,体现了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要考虑形式上的从轻情节,更要探究其实质,确保量刑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匹配。
这场因债务纠纷导致的悲剧,摧毁了两个家庭。苏某失去了生命,而刘某也将面对漫长的牢狱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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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警示我们,亲属间的经济往来需要更加谨慎,明确的协议和及时沟通或许能避免矛盾升级。当纠纷难以解决时,依靠法律途径远比采取极端手段更有智慧。
还有个有意思的细节,就是明明被害人亲属已经提出了谅解,但检察院还是提出了抗诉,引发二审改判,可见法律在应用时灵活多变,总以伸张正义为要,并不拘泥于教条。
生命无价,即使是最激烈的纠纷,也不应让暴力成为解决方式。对于这起案件,或许最令人痛心的不仅是生命的逝去,还有那份再也无法挽回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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