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期间
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在这阖家团圆、举国欢庆的美好时刻,为共同营造更加清新、安宁、祥和的城市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我县禁放区内居民小区禁放和非禁放区少放、不放烟花爆竹,特发出如下倡议:
做遵规守法的
模范“倡导者”
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响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地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规定要求,自觉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放,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和影响家里人、身边人,争做文明公民、守法公民。
做文明风尚的
积极"践行者"
希望广大居民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于环境污染和人身安全的危害,积极传播文明新风,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更安全、更健康的方式替代,持续擦亮“盐城好空气”生态名片,有效保障居民朋友的生命财产安全。
做禁燃禁放的
有力“监督者”
发扬城市主人翁精神,如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行为,主动进行劝导和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可及时向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举报,共同营造人人监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维护城市宁静与安全。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支持参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养成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为改善空气质量、创建宜居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祝大家中秋团圆、国庆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响水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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