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轻信兄弟,轻信嫂子,结果到头来却被害得一无所有……”
6月28日凌晨,浙江天台,53岁的电工许某,在家中自缢身亡,身旁只留下一封绝望的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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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当地人怎么都想不到,这个老实了一辈子的电路工人,竟会因哥嫂背上400万债务。
更诡异的是,那笔200万的贷款明明已经打进了银行,却凭空消失了。
许某究竟是如何背上债务?消失的200万背后,又藏着怎样的惊天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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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许某结束生命的前两天,他收到了来自浙江天台县法院的支付令和判决书。
上面清楚的写到,作为三笔借款的担保人,许某要偿还共计400多万的借款和利息。
这个数字对于月薪不多的电工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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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许某,他是儿子的好爸爸,是领导的好员工,是最孝敬父母的好孩子,在外人一看也是个性格内向的老实人。
他总以为好人有好报,便为人和善,却不想,这样的性格成了哥嫂眼中最好“拿捏”的担保人选。
事情的问题发生在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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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他已经是前嫂子徐某在泰隆银行两笔贷款的担保人,分别是50万和150万。
至于为什么要帮前嫂子,只能怪他心太软了。
哥嫂离婚后还有利益上的纠纷,徐某因为生意资金周转的问题找到了哥哥。
哥哥想着许某老实,工作又稳定便请求他去给徐某做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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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一开始也挺犹豫的,毕竟不少钱呢,一旦徐某还不上自己还要替她还。
但哥嫂老说“都是一家人”,哥哥也说徐某肯定能还上的,于是许某听了哥哥的话给前嫂子做了担保人。
可是自从成了担保人后许某心里就像有块巨石似的,后面他也多次向哥哥提出不想继续做担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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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年3月份他又提了一次,本以为哥哥会再次拒绝,但没想到银行的客户经理金先生给出了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
原来徐某的那笔150万的贷款即将到期,必须还完本金才能续贷,但当时的徐某还拿不出这么多钱。
随后金先生就表示可以找过桥资金先还上,等银行续贷后,徐某不仅可以和她妹妹互相担保,许某也能彻底摆脱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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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下过桥贷款,就是找别人借150万把银行的钱还上,之后再重新贷款,银行给了钱后再立马还给别人。
但唯一的缺点就是利息特别高,借150万的话,这一天利息就高达22500元。
但为了能继续贷款以及把许某的担保身份换下来,他们还是答应了这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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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徐某联系了专门从事高息借款的潘某,借款150万,期限是一天。
然而在签署借条时,许某却发现自己的角色不再是担保人,而是“共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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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中顿时充满了疑惑,这时的他还想再细问一下是不是写错了,可徐某和金先生却一直在催促他。
许某又想着自己很快就能彻底解脱了,最后还是没问出口,直接签下了名字。
可就是这个签名,成了一切噩梦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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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徐某在去前往银行办理手续的路上,金先生突然说150万不够,需要200万。
说是可以和徐某妹妹欠下的50万一起解决了,后面再一起成为彼此的担保人也会简单点。
只是要把钱先转到其妹妹的银行卡上,但金先生也承诺这笔钱银行“过一下就会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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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听了感觉可以,便又转头借了潘某50万,所以是一共借了200万,利息也跟着涨到了3万。
徐某根据金某意通过发送的卡号,将200万元转入了妹妹徐某霞的账户。
然而,资金进入账户后,并未如预期般用于续贷,而是被银行直接划扣,用于偿还徐某妹妹尚未到期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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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徐某、许某和潘某在银行苦等一周,得知续贷毫无消息后,才知道自己被金某骗了。
这下好了,不仅没还上银行的150万,还背上了200万的债务以及高额利息。
与此同时潘某也急坏了,于是在5月27日,潘某把许某、徐某和其妹妹一起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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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徐某姐妹俩各种推脱,而许某需作为共同借款人也有义务偿还潘某的147万元本金及利息的还款责任。
同时,他还需对徐某在泰隆银行的两笔合计265万贷款的担保责任。
短短两天,这个普通电工名下需要承担的责任债务总额超过了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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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中,许某曾辩解自己是被潘某、徐某群、徐某霞和金某意“合伙欺骗”,并指出潘某是“职业放贷人”,借款合同应属无效。
然而,法院认为他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些主张,最终没有采纳他的抗辩理由。
6月26日晚上,在留下“我什么都没有了”的绝望遗言后,许某选择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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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许某死后,事件背后的诸多疑点也浮出水面。
银行为何能未经本人同意,划扣未到期贷款?为什么金某能轻易的操控这一切?
针对这些疑问,相关部门展开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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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出具了一份《违法线索意见书》,确认泰隆银行在此业务办理中存在“明显疏漏”。
包括提前归还贷款未确认借款人意愿、续贷办理未告知相关条件,以及在客户信息保护方面存在短板。
但对于家属举报的“金某意违规诱导还贷、推荐过桥垫资、银行欺骗性收贷”等行为,意见书说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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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的悲剧,是一个沉痛的警示,尤其给那些重情重义、容易心软的普通人敲响了警钟。
大家要知道“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差异巨大,签字时一定要看清楚,但最好的还是不要轻易给任何人做担保。
其次就是不要轻信任何关于“过桥贷”无风险的口头承诺,而银行客户经理的“热心”帮助,也未必是出于专业和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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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令人觉得讽刺的还是在许某去世后,放贷人潘某的态度也有所软化,最终与徐某达成和解,徐某支付了68万元了结了此事,剩下的债务他也不会对徐某姐妹进行强制执行。
然而,这一切的“和解”对于许某来说,都为时已晚。
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53岁,成为了亲情与金融陷阱交织下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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