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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消费者从多家门店共购买了35盒“南京冠生园礼悦中秋”月饼,总计消费7629.82元。回家后他发现,每盒月饼的外包装盒上的生产日期喷码下都有一层显示生产日期为2024年的喷码痕迹。
南京冠生园厂家表示,该批月饼外包装确实使用了去年商场退货的外包装,此举属于“环保行为”,但其中月饼是今年生产的,现已和消费者达成和解。
对于此事,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修改包装生产日期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正常情况下,这种做法是不被允许的,相关规定非常严格。”工作人员说道。他们将把相关情况移交至对应部门进行处理,“我们会进行移交,要求加急处理,并核实具体情况。” 9月22日,上海冠生园发表声明,表示其与南京冠生园无任何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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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冠生园官方网站
1915年,冠生园在上海老城厢九亩地露香园路诞生。1928年,创始人冼冠生先生将冠生园开到上海最繁华的南京路,并陆续在南京、天津、武昌、汉口等地创设分店或分公司。1934年,冠生园举办“冠生园月饼展览会”,邀请著名影星胡蝶为展销会剪彩,并配词“唯中国有此明星,唯冠生园有此月饼”,轰动上海滩。冠生园月饼自此家喻户晓,成为几代人的记忆。历史上冠生园曾在多地设立分店,各地分店早已独立运营,仅保留字号名称。中华老字号“冠生园”商标及品牌所有权归属上海冠生园。
据了解,“冠生园”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冠生园驰名商标图案由“冠生园”商标和“生”字商标组合而成。其中“生”字商标最早注册时间为1924年,“冠生园”商标最早使用时间为1918年5月,“冠生园”商标最早注册时间为1986年3月。“冠生园”驰名商标原由上海冠生园食品总厂于1986年12月申请注册,2000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并于1998年6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转让给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已许可给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原上海冠生园食品总厂)使用。
经查询,截至目前已经核准有效的“冠生园”商标,大多掌握在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手中。但是,在部分类别上的“冠生园”商标仍旁落他人。
正是因为在全国市场中存在太多的“冠生园”,所以极易引起广大消费者的混淆。如此也就导致,一旦出现类似上述负面新闻,同样被称为“冠生园”的品牌就会“受到牵连”。
商标是消费者区别品牌产品的标识。不只是食品行业,一旦商标同时被多方使用,或是存在权属纠纷,皆会导致类似情况的发生。
综上,高沃建议广大品牌经营者,务必要在创建之初就申请商标注册,牢牢掌握商标权,以获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商标侵权纠纷等问题,作为商标权人,我们就可以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发生品牌损耗,甚至经济损失。高沃拥有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为您提供从申请到诉讼一站式服务。
来源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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