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电子烟不是‘无害玩具’,里面藏着这么多有害物质!”……在鹿寨县实验高级中学的操场上,一场别开生面的“送法进校园 普法助成长”主题宣传活动正在热闹开展。广西柳州市鹿寨县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鹿寨烟草)为学校师生带来一堂融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及电子烟危害科普的“法治课”,现场师生踊跃提问、积极互动,法治知识在轻松的氛围中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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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人员校门调研普法需求。陈志连摄
提前摸底,让普法内容“精准对接”需求
“我们这次普法活动,要真正解决学生们的一些疑惑才行。”普法活动筹备会上,普法人员陈志连与同事韦善新讨论说道。
为了摸清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知情况,普法人员提前两周在放学高峰期到中学校门口采取发放问卷、个别访谈等方式收集信息。
“那要是看到有人向你的同学卖烟,你会怎么做呀?”普法人员继续追问。
“可能会告诉老师,但不知道还能做什么。”该学生的回答,道出了不少学生的困惑。
经调研了解,大部分学生不清楚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法律后果以及对电子烟的危害一知半解。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得把法律知识拆成一个个小故事、一个个小案例,让学生们听得懂、用得上。”普法人员韦善新在筹备会上明确了宣传方向。
随后,烟草普法团队制作了图文并茂的校园普法宣传资料,制作了以电子烟危害为主题的短视频,为校园普法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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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人员向未成年学生普及法律知识。覃仕隆摄
互动答疑,让法律知识“活”起来
“同学们先看一段视频。”活动现场普法人员陈志连拿出手机向未成年学生展示道。
“这是因为电子烟液加热后会产生尼古丁、甲醛等有害物质,对我们的大脑和肺部伤害特别大。”陈志连向学生们解释道。
“老师,我之前看到有人在网上卖五颜六色的电子烟,说没有危害,这是真的吗?”一学生提出疑问。
“当然是假的!” 陈志连立刻回应,“不管电子烟的外观多好看,只要含有烟油,加热后就会产生有害物质。而且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仅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网上也不能向未成年人推送电子烟广告。如果你们看到了,可以拨打12313向烟草部门举报。”
烟草普法工作人员化身老师,以卷烟实物、宣传资料重点围绕电子烟的危害及“上头电子烟”的识别与防范知识进行宣讲,通过案例讲述烟草对青少年成长带来的危害。
“同学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认识,自觉抵制卷烟和电子烟,同时还要积极宣传,让身边的同学、青少年朋友远离香烟和拒绝吸烟。”陈志连在普法活动最后说道。
让学生意识到吸烟既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又有害身体健康,教育引导学生遇到有人诱导、推销电子烟时,应及时摆手说“不”!切忌因跟风、好奇心理而吸食电子烟,引导其形成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
长效守护,让法治种子“生根发芽”
“今天的普法活动很有意思,我们很感兴趣,也学到了法律知识,以后我不仅自己不能碰电子烟,还要提醒身边的同学远离烟草。”活动结束后,一位拿着宣传资料对烟草普法人员说道,“我还知道了,如果看到有人向未成年人售烟,除了告诉老师,还可以打电话举报,这太有用了!”
“这样的普法活动特别符合学生的需求,通过互动的方式,让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学生们接受度很高。”一位参加普法活动的老师说道,“希望以后能定期开展这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帮助学生们树立法治意识。”
据悉,今年以来,鹿寨烟草联合多部门入校普法12次、覆盖2000余人次师生,发了5000余份宣传单,有效守护校园净土和青少年健康成长。
同时,鹿寨烟草积极落实烟草监管责任,持续以“监管+服务”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合市场监管局加大联合检查频率和监管力度,指导零售户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要求零售户对疑似未成年人购烟行为履行身份查验义务,恪守规范经营底线。定期开展校园周边市场清理整治行动,全力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的行为,做到打击及时、整治到位,管控的高压态势,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下一步,鹿寨烟草将继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拉紧电子烟监管网,全面开展电子烟危害宣传和规范管理,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全方位、强有力地打击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电子烟的违法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全力呵护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努力构建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制品的良好环境。(覃仕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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