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28日,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光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嵩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康为民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康为民被实施留置措施。
新光光电称,在康为民留置期间,由公司副董事长王玉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以及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职责;由公司副总经理曲波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
新光光电表示,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会运作正常,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正稳步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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