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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年 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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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联合打造的《热案大家谈》节目正式开播!

作为福建电视台《现场》栏目的专题板块,一年来,记者深入八闽大地,与各地法官一起挖掘典型案例,深入解读法律条文,传递法治力量,并携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各界人士,以案释法,传播法治精神,敲响法治警钟。一个个民生小案、一桩桩典型热案,不仅让老百姓看到了法律的威严,也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



每一个典型案例

不只是一次简单的司法裁判

更是人民法官通过以案释法

让法律走进群众,深入民心

不断推动新时代的法治进程

一起来回顾一下

一年来我们共同关注的热案重点选题

在开播一周年之际

《热案大家谈》制作了一期特别节目

邀请来了参与案例新闻

拍摄的记者、法院的法官

还有全国人大代表

一起分享典型案例背后的故事

嘉宾访谈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范宁宇

问:《热案大家谈》已经播出一周年了。这期间,我们法院遴选了一批典型案例,比如,加装电梯、混同用工、网红账号归属等,通过节目中案件回顾、专家访谈等形式,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达到了以案释法目的。我们刚刚播出的短片,也对这些案例进行了简要介绍。我们想请教下省法院研究室主任范宁宇,这些案例具有哪些特点,向社会传递了怎么样的价值导向?

答:《热案大家谈》已经上线播出一周年了,26个案例是福建法院牢牢坚持依法公正办案的生动缩影。这些案例的选取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

第一,案件虽小,但社会关注度高,案情贴近百姓生产生活。节目选取的案例都不是那种标的额巨大、法律关系极其复杂的“惊天大案”,而多是诸如消费维权、劳动纠纷、邻里矛盾等“小案”,但这些“小案”恰恰是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最高频遇到、最感同身受的纠纷,案件处理的结果也和人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有“热度”,所以受关注。比如“老旧楼房加装电梯”“新能源汽车充电安桩安装”等案例让观众一看就觉得“这事我也可能碰上”,瞬间拉近了法律与普通百姓的距离。

第二,案件虽小,但其承载的社会意义重大。有的案例聚焦于法律规定的模糊地带或社会观念的新旧冲突中,案件办理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如首播的“胚胎移植之争”案子,我国目前尚无关于胚胎保护的法律规定,法院是依据医疗服务合同支持了原告移植胚胎请求。但案件讲述中,已经延伸到了对胚胎中体现的生命价值、生命尊严的认定,和对人的生育权的保护,审理过程兼顾法理道理情理的统一,判决结果充分展示法律规则背后的法理和人情,不仅于法有据,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案件虽小,但具有很强的故事性与传播度。作为一档电视节目,它兼具普法和传媒的双重属性。选取的案例通常情节相对清晰,矛盾冲突比较集中,人物关系明确,具有很强的故事性。比如“网红账号之争”案件,诠释了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账号已经成为重要的虚拟财产,法律对其中包含的人身属性和经济属性予以保护。讲述一个案例,就相当于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通过这些案例,提醒我们在社会生活中要树立和强化了三种至关重要的现代公民意识:一是权利意识,既要敢于和擅于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又要充分尊重他人的权利。节目中案例的剖析过程就是示范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依法维权,鼓励人们从沉默的受害者变成勇敢的维权者;二是规则意识,规则的核心就是法律。要遵守和敬畏规则,破坏规则的后果,将导致或触犯刑律构成犯罪,或者失去信用,寸步难行;三是风险意识。要树立对自身行为负责的审慎态度,学会识别和避免各种潜在风险,克服冲动和侥幸心理。总之,权利意识提升,让我们善于同这个世界打交道;规则意识的建立,让我们明白了权利的边界和底线;风险意识的培养,让我们预见和规避各种陷阱。三种意识共同导向一个更加诚信法治安全理性的和谐社会,这也是我们法治建设所追求的核心价值目标。

总之,“热案大家谈”栏目用“小案例”诠释了“大法治”,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一次非常成功的创新实践。期待节目未来能推出更多更好的案例,继续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问:《热案大家谈》是通过案例说法的形式,深入浅出地为观众讲案例、讲法律。您觉得《热案大家谈》用案例传播法治、弘扬法治,这种普法方式的社会意义是什么?我们法院在案例普法方面还进行了哪些创新实践?

答:普法是人民法院工作重要的内容,案例是连接司法与社会、理论与实践的桥梁。案例在司法审判中具有统一法律适用、提升司法能力、弘扬核心价值观等独特作用和价值。“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通过案例普法,具有以下社会意义:

第一,可以凝聚社会共识。案例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学习法律、观察法治现状、监督司法工作的权威平台,也是人民法院重要的普法宣传方式。通过身边鲜活的案例,让大家明白了法律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知道了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权利受到侵害时该如何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很多潜在的社会矛盾,在观众看了节目后就能自我对照、引以为戒,从而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比如,看了借贷纠纷的案子,就知道打借条要注意什么;看了装修漏水的案子,就知道邻里之间该如何提前沟通规避风险。

第二,可以增强司法公信。法院通过案例将裁判理由和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审视。节目中的释法说理,让群众看到法官是如何权衡情理法、最终作出公正判决的。这个过程拆除了司法神秘感,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信任,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得以实现,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第三,可以培育社会理性。这些来源于司法实践的“活”的案例,反映了社会发展的最新动态和司法面临的新挑战,为专家学者们的理论研究提供了宝贵的样本,也能反哺我们的司法实践,推动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人民法院通过个案司法,向社会提供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司法产品,进而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转型。

谈到案例普法工作的创新实践,借此机会,向观众朋友们推介一下“人民法院案例库”。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一裁判标准,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导建设了“人民法院案例库”。在全国四级法院共同努力下,至今年6月30日,入库案例数量已突破5000件。每个入库的参考案例,都需经历严格的筛选流程和遵循统一的体例格式,确保了其高质量和规范性。案例是活的法律。这些司法案例清晰传递法律所倡导与禁止的行为边界,为公众提供明确的行为预期,有助于个体对自身行为进行合法合规性预判,促进理性行为选择,最终在全社会培育起尊崇法律、理解法律、遵守法律的文明风尚。人民法院案例库在运行与特色上,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变化和司法实践发展,持续对案例进行补充、更新与清理。而且开创性地向社会各界(包括专家学者、律师乃至普通公民)征集参考案例,并设有线上推荐通道,推动案例库的共建共享,也能更好地服务司法审判工作目标的实现。

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宣传是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手段。我们知道,每年全国各相关单位都会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很多场次的普法活动,普法的形式丰富多样。除了《热案大家谈》这样的宣传平台外,全省法院还有哪些普法方式和渠道?请跟大家介绍下。

答:今年“八五”普法收官之年。八五普法期间,全省法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打造更加鲜活、立体、多元的普法宣传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通过聚焦执法办案开展普法宣传。全省法院公正高效地办理好年均百余万件各类案件,就是最好的普法方式。在此基础上,深入总结刑事、民商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等领域开展的生动司法实践,通过公开审理或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发布白皮书等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福建高院先后发布“数助治理”白皮书、行政审判白皮书,创新建立行政审判“五位一体”以庭代训机制,得到了最高法院和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是突出关键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每年部署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通过举行法官宣誓、青少年模拟法庭、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参观等方式,让社会公众“沉浸式”走进法律、走进法院、走近法官。年末岁初,积极开展打击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集中发放执行款,及时为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4·26”知识产权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谋划相关主题活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三是面向重点群体开展普法宣传。围绕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实现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全覆盖,全省共有1116名法官在千余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部署“法护成长”“拒绝校园暴力 护航少年成长”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聚焦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专题普法,福建高院专题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

四是打造更接地气的普法宣传。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最美法庭”创建活动,“海岛模式”“背包法庭”“茶乡法庭”等多项经验做法入选全国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部署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法律六进”活动。高标准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为涉诉群众提供“点单式”“互动式”“体验式”法律服务。

五是融入八闽文化开展普法宣传。萃取闽都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和朱子文化、妈祖文化、海丝文化精华,打造“一院一品”法治文化。立足福建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的独特优势,建设并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馆、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永泰嵩口法庭文化陈列馆、“法映刺桐”宋元法律文化展馆“四馆”独特载体,赓续法治传承,弘扬法治精神。

通过以上活动,扎实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和重点普法任务,全方位展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现场》记者 卓孟妤

问:一年以来,栏目派出多路记者,奔赴全省各地,与当地法院密切配合,梳理典型案例脉搏,展现案例法治内涵。对于我们记者来说,这既是采访工作,也是一次学法普法的历程。在你采访的这么多期节目中,哪一期让你印象最深刻,跟大家分享下采访心得。

答:要说印象最深的应该是《三明泰宁非法采伐案》。因为我觉得通常印象里的案件都是说人与人之间的一些纠纷,但是这期比较特别,是人与树,人与自然,所以说这期案件可以说是展现了司法对生态保护的创新实践。

这个案件最大的亮点在于,先予执行的突破性。法院在判决前裁定被告人抢抓春季补种树苗,确保生态修复时效性。这种“司法时钟追赶自然节气”的紧迫感,让我看到法律对生态生命周期的尊重,也实现了司法与生态的“双修复”。而且在判决中还同步追偿了碳汇损失,用具体数字诠释“生态有价”,也是判决中的点睛之笔。

那在拍摄和写稿的过程中,为了让案件能够生动、立体起来,我在文稿中也是运用了大量的拟人化手法,让树像人一样去表达它所受到的伤害。比如将专业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恢复性司法”等术语,转化为“森林的呼吸被截断”“用春泥缝合斧痕”等具象表达,提升传播感染力。

这期采访也让我意识到,优秀的普法新闻应当像一份“立体判决书”,以这个案件为例,这个案件首先“有刚性”,明确了“越界砍伐=犯罪+修复+赔偿”的法律红线;其次“有温度”,展现了“以劳代偿”背后司法的人性化设计;最后是“有回响”,除了先予执行之外,还推动《生态修复监督人制度》出台,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正如案件中的经办法官所说:“绿水青山间的斧痕,终将成为违法者的法治烙印。”作为记者,能记录这样的烙印如何转化为新生的年轮,也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

问:在采访过程中,你会接触到大量的基层一线法官,也会了解到法院的工作日常。作为一般民众,其实很少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到法官,你所接触到的法官和法院,跟你最初的想象一样吗?他们的工作,最令你佩服的一点是什么?

答:其实在参与《热案大家谈》制作前,我和法院就有比较多的接触了,也拍过案件,拍摄过执行行动。那在和法院、法官接触之前,其实我和许多观众一样,对法官的认知可能停留在“法袍之下不苟言笑”的形象。但深入了解后发现,他们既是法律的捍卫者,更是矛盾的“解扣人”。我们看到的判决可能是冰冷的那几页文字,但其实每一位法官在写下这些判决书之前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方面是案头工作,调查、取证、核实等等,非常多的文字材料,我印象很深,每当拍摄要拍到法官办公室的时候,每一位法官都会不约而同说出一句话,“啊,我的工位很乱,不好看!”,因为他们工作量真的很大,桌上都是摞着高高的文字材料,确实也很辛苦,那除了这些案头工作外,法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其实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沟通,与申请执行人,与被告人之间的沟通,他们做出的判决在符合法律条文的基础上,还会尽最大程度去理解当事双方的诉求和难处,最终做出“在规则中守护温度”的判决。这些细节让我看到,法院的权威不仅来自法槌的重量,更源于对“人”的理解,处处都体现司法为民的智慧,这也是我非常佩服的一个点。

问:作为一名《现场》记者做过很多民生类的新闻,而现在,参与《热案大家谈》的案例拍摄,应该是一种很不一样的体验。你觉得拍这种案例新闻跟平常做的民生新闻,不同点有哪些,有哪些不一样的体验?

答:我觉得民生新闻更多是发现痛点、传递呼声,比如报道小区停水、道路塌陷,重在推动具体问题的解决。而《热案大家谈》的拍摄,则是透过案件看见法治运行的逻辑。

我觉得有两点是不同的,第一是从“现象记录”到“法理溯源”。民生新闻中,很多纠纷报道侧重的是当事人的经历,最终的结果也可能就止于道歉、赔偿,但在《热案大家谈》的节目中,我们会跟随法官一起提炼出一些“重要规则”,比如遇到那些事,有哪些法律条文可以依据,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是如何适用的等等,这种由个案到规则的提炼,能让群众理解法律不仅是惩处,更是预防的深层价值。

第二是从“解决一事”到“治理一类”。民生新闻有时候更多的是帮助老百姓去解决他们遇到的一个又一个困难,但《热案大家谈》会通过一个案件进行深入的普法教育,层层剖析案件中的法律点,也通过一个又一个的案件,让大家在法律这方面长知识,比如之前拍的“口水油”案件,我印象很深,节目播出后,我身边从事餐饮工作的朋友就有跟我说,“原来使用老油不是道德问题,而是犯罪”,这种司法裁判与行业治理的联动,其实就很生动地诠释了“办理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意义。

我觉得正是这些不同,让《热案大家谈》成为法治意识的“播种机”,也让很多的观众从“看热闹”转向“看门道”,这也是法治意识最扎实的成长。

问:接下来,你还会拍摄更多的《热案大家谈》节目,你希望会有哪些新元素的注入?另外对于这个栏目,您有哪些更好的想法和期待。

答:从拍摄的这几期案件中,有时候会发现案件本身的素材其实不多,所以未来也会争取通过更多的手法把每个案件尽可能的生动还原,比如情景演绎、动画展示等等,让观众以更轻松的方式去看懂案件。在未来的拍摄中,我觉得还是注重于每一个案件的讲述,深入浅出的去展现案件中的每个法律点,让判决书“活”起来,把法律条文转化成老百姓听得懂的大白话,用真实案例告诉观众,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守护生活的盾牌。其实说到底,普法节目不是法典的复读机,而是生活的翻译器。让规则从纸面走进烟火,让判决书不仅写在纸上,更写在生活褶皱里。未来我依旧期待与所有观众共同见证这份“法的温度”。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 于宁杰

问:典型案例再加上一线法官,以及各界专业人士的解读,这是《热案大家谈》节目的一大特色,节目不仅阐释了案件背后的法理依据,增强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度,也提升了公众的法治意识。在法治宣传中,您觉得《热案大家谈》起到了怎样的积极作用?

答:案例普法通过鲜活案件将抽象法律转化为生动教材,具有多重意义。一是以案释法,提升公众法律意识。节目选取“胚胎移植”、“充电桩安装”等社会关注度高、贴近生活的案例,将法律原理融入百姓日常认知,让观众直观感知法律如何解决现实纠纷,理解权利边界与行为规范,有效促进法律思维形成。二是通过裁判彰显公正,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司法案例如“加装电梯”、“环境保护”等,具体诠释了如何平衡多方权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个案例的判决比一打文件更能明确是非对错,引领社会明确法律保护什么、惩戒什么,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创新形式增强参与感,促进司法公正。节目邀请专业人士与各界代表共同点评,让专业观点与大众视角碰撞。这既增进了公众对司法过程的理解与尊重,也通过多元声音的审视倒逼裁判标准统一与法官责任提升,使司法结果更经得起考验。案例普法让法律从文本走向生活,是推动法治精神入脑人心的重要途径。

问:普法宣传,除了形式要创新,内容更要精准,作为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可以说是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法律工作者,您认为群众最需要的是哪些方面的法律知识?

答:要实现普法的真正“精准”,关键在于从人民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出发,采取分类施策的方法,而非追求对庞大法律体系的全面掌握。当前,我国法律法规数量庞大,普法工作的核心目标应该是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培养对法律的尊崇和自觉守法的主动性,而非要求每位公民都成为法律专家。因此,有效的普法宣传需要精准区分对象。对于企业经营者,应侧重讲解《公司法》《合同法》等商事规则;面向普通民众,则需聚焦《民法典》中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邻里关系等内容,以及新型就业形态下的权益保障和常见违法行为警示。这种基于受众需求的“分类普法”和“按需供给”,通过针对性的案例解读,使普法宣传更加有的放矢,从而有效提升公民的法治素养。

问:《热案大家谈》节目的普法内容与群众的实际需求之间,有哪些需要改进和提升的空间?

答:我们应在节目中更聚焦保障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关注与人民群众日常联系紧密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应涵盖民事权利保护、行政管理及刑法等领域,核心是让普法内容更贴近民生、更接地气。

问:普法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传播,更是法治精神的培育,所以青少年是普法的重要群体。从《热案大家谈》播出的案例中,可以发现司法部门对青少年权益保护的重视。那么,对于青少年群体的普法,应该有哪些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举措?另外,在全社会如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有什么好的建议?

答:普法工作的核心在于培育法律意识与法治精神,使尊崇法律成为社会共识。提升个体“法商”(即法治商数)——对法律的认知、遵守及运用能力,需从青少年基础教育抓起,强化中小学法治课程,并将法律素养纳入社会评价体系,比如招聘考核。同时,法治环境本身至关重要。“良法善治”是基础,立法须契合善良公众的合理预期,执法司法应公正透明,通过典型案例树立行为导向,让守法成为自觉选择。普法不仅是知识传播,更是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各环节的示范,推动全社会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与文明风尚。

《热案大家谈》的制作和播出

最希望的是通过以案说法

让法治的种子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

接下来,一起跟随镜头去听听

各行各业的观众朋友们

对《热案大家谈》的看法和期待

法治征程,步履铿锵;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回望这一年,《热案大家谈》以案例为笔,以法理为墨,书写了司法为民的生动篇章。每一个案件的深度剖析,每一次法理的透彻解读,都是法治精神的传递,都是公平正义的抵达。我们见证了法律的威严,更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我们记录了社会的变迁,更参与了法治的进步。

站在新的起点

《热案大家谈》将继续

秉持专业与温度并重

案例与法理交融的理念

深耕司法实践,倾听群众呼声

架起法律与公众的桥梁

以更鲜活的案例、更深刻的解读、

更创新的表达

继续奏响普法宣传最强音

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注入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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