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患者医疗信息分类分级管理制度(附分类分级目录)

分享至

患者医疗信息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 导语:根据《医疗机构患者医疗信息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3部门联合发布,2025年6月23日)要求,医疗机构要严格实施电子病历系统分级分类访问控制与权限管理,规范各类人员使用权限、时限和行为。而规范患者医疗信息分类分级是实现该措施的前提条件,故,杏林职苑特编制《患者医疗信息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包括总则、信息分类规则、分级规则、分类分级流程、信息目录应用、附则等内容,并附《患者医疗信息分类分级目录》等附件,可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考。
目录

一、总则

二、信息分类规则

(一)分类标准

(二)分类依据

三、信息分级规则

(一)分级标准

(二)分级依据

四、信息分类分级流程

五、信息目录应用

六、附则

附件1:患者医疗信息分类分级及敏感程度一览表

附件2:患者医疗信息分级目录(1)-普通门(急)诊患者

附件3:患者医疗信息分级目录(2)-普通住院患者

附件4:患者医疗信息分级目录(3)-特殊门(急)诊患者

附件5:患者医疗信息分级目录(4)-特殊住院患者



一、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医院患者医疗信息的分类、分级管理,确保患者医疗信息的合法性、安全性、保密性,提升医疗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定义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患者医疗信息:也称患者诊疗信息,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以及其他与医疗卫生服务有关的信息,包括患者的个人基本信息、挂号信息、就诊信息、住院医嘱信息、费用信息、影像资料和检验结果等各种临床和相关内容组成的患者信息群集。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门(急)诊、住院治疗各个环节、各种场景的所有涉及患者医疗信息的分类、分级管理。

二、信息分类规则

(一)分类标准

1.根据信息主体和属性,将患者医疗信息分为以下四大类:

(1)个人属性信息:包括人口统计信息、个人身份信息、个人通讯信息、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个人健康监测设备信息等。

(2)医疗健康信息:包括健康状况信息、医疗应用信息等。

(3)医疗支付信息:包括医疗交易信息、保险信息等。

(4)医院服务信息:包括医院基本信息、工作人员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

2.根据患者身份,将患者医疗信息分为以下两大类:

(1)特殊患者医疗信息:包括特殊病种患者(包括性生殖相关疾病、传染性疾病、心理疾病、恶性肿瘤、遗传性疾病、肛门疾病、罕见病、其他不治之症等8类疾病的患者)的医疗信息,和特殊就诊身份患者(包括婴幼儿、儿童(14周岁以下)、孕产妇、残障人士、不适宜公开的职业身份者等)的医疗信息。

(2)普通患者医疗信息:指除特殊患者之外的患者的医疗信息。

3.根据门(急)诊病历内容,将患者医疗信息分为以下五大类:

(1)病历首页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本专《医疗机构患者医疗信息规范管理指引》包括“患者医疗信息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患者医疗信息管理制度,电子病历系统分级授权与权限管理规定,患者医疗信息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处理与发布规范”等内容。欢迎将本专栏加入收藏。



付费解锁全篇
购买本篇
《购买须知》  支付遇到问题 提交反馈
相关推荐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