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3月28日早上,成都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东郊的热电厂冲沙闸前的水面捞起一具无头、无手、无脚、上至颈椎、下至肚脐的人体躯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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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 80年代的成都市公安局
经法医尸检判断,死者生前是一名体格健壮的男性,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躯干表面没有任何抵抗伤,其残留的凝血分解结果和呼吸器官的异变程度的检查结果排除了中毒或者窒息的情况,死因很可能是头部遭到重击的机械性损伤。根据胃内食物消化程度和肠道遗留物看,死者遇害时间距离饭后至少6个小时,结合正常的一日三餐的时间,判断死者遇害时间在午夜到凌晨之间。从皮肤浸泡程度和镜检表明,这只躯干入水约有两天,罪犯应该是行凶之后的当天午夜或者第二天凌晨之间将受害人碎尸并抛入水中。
残肢的创口数量和长度、深度表明:死者至少被肢解成五块,为三种不同的利器造成,因此分析作案者可能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且必须拥有充裕的作案时间和隐蔽的作案环境,肯定是在室内作案,且作案地点距离水边不会很远。
根据尸检结果,亲自出任专案组长侦办此案的成都市公安局局长冯思平立即做出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查找三天前失踪且体格健壮的中年男子,并且对他失踪前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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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插图
布置下去后,冯思平并没有在办公室里坐等,而是驱车前往东郊热电厂,以热电厂阻拦漂浮物用的冲沙闸为起点,沿着沙河两岸逆流而上,以确定大致的抛尸地的范围。最后根据沙河水流流速和躯干的推断入水时间,将抛尸范围划定在一段长48公里的沙河河段,随布置这段河段所属的灌县、郫县、新都县三个县的公安局和东城分局看招其余残肢的打捞和调查抛尸点的工作。
忙至4月1日,在东城分局辖区内的长约13公里沙河河段内陆续捞起了死者除头部以外的其余肢体。
4月4日,市局刑警大队的技术人员在检查死者的一段已经腐败的胳膊时通过技术手段发现了这条胳膊上有一块面积较大的月牙形胎记,于是立即将这一特点加入到排查先决条件当中,最终确定了死者的身份——时年34岁的个体饭馆经营户周福生,家住外西新二村十二幢三单元X号。
走访得知,周福生在3月24日深夜喝得酩酊大醉回到家中,此后就再也没人见过他。
3月25日8时30分,有人看见一个戴眼镜的瘦高男青年慌里慌张地走出周家下楼离去,半小时后这人又和一个戴眼镜的矮个子男青年一同返回周家后不久,邻居就隐约听到周家室内传出断断续续地异样响声。
下午的时候,周福生的妻子——四川省糖业烟酒公司成都站201仓库职工蒋晓蓉在阳台上晒洗过的蚊帐、床单、枕套和衣服,隔壁阳台同样在晒衣服的邻居和往常一样和她搭话的时候她却神色慌乱,对邻居的搭话爱答不理。
当夜,有人看到上午出现的两个“眼镜男”开着一辆上海581货运机动三轮车来到楼下,进入周家后不久,蒋晓蓉打着手电筒开路,那两个人分别提着三个胀鼓鼓的包袱一起下楼,放上三轮车后一同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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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581货运机动三轮车
3月28日9时,有人看到蒋晓蓉在街上拦住一个骑着嘉陵摩托的中年男子,交给对方一个沉甸甸的提包,两人又耳语了几句后各奔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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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摩托
周福生的弟弟说,他在4月2日和4月4日两次去哥哥家找周福生,蒋晓蓉都声称周福生在十多天前去汕头出差,到现在都没回来。
综合以上的调查结果,冯思平认为蒋晓蓉和那两个“眼镜男”有重大作案嫌疑,因此在4月5日晚下令将蒋晓蓉传唤到刑警大队正面询问,然而蒋晓蓉一口咬定周福生还在汕头出差未归。
蒋晓蓉嘴硬冯思平也不急,而是命人对周家进行仔细搜查,结果在墙壁上发现明显用刀刮过的痕迹,并且在几处不起眼的角落里发现了微量的喷溅状血点,经现场化验血型,和周福生的血型一致。
此时那两个“眼镜男”的身份也查清楚了,矮个子“眼镜男”叫宋道生,时年29岁,曾经是某国营饭店服务员,因为长期旷工和挪用公款于1983年10月被单位开除,同年12月初在周福生的饭馆里帮工不到一个月就和“老板娘”蒋晓蓉勾搭成奸;瘦高个“眼镜男”叫薛常华,时年28岁,1975年因打架斗殴致人终生残疾被判八年有期徒刑,1983年6月刚刚刑满释放。
干警们沿着这三个人近期到过的地方一处一处的仔细查访和搜查,在努力了一整天后终于获得一条重要线索:3月26日凌晨,一辆581三轮车来到金华街的一个下水道窨井旁停下,上面下来两男一女,合力掀开窨井盖后将一个东西丢了进去!
随即,4月6日凌晨,侦查员们在金华街的那个下水道窨井的深处捞起来一颗人头,经周福生的家人辨认,就是周福生的头颅。
4月6日,宋道生在家中被抓获;4月7日,薛常华回家时被守候在他家附近的侦查员抓获。在一轮“刑违艺术”后,两人的心理防线相继崩溃,承认周福生是他们和蒋晓蓉合谋杀害并分尸抛尸的,蒋晓蓉是主谋。
在宋道生和薛常华招供后,蒋晓蓉独木难支,最终长叹一声:“唉,终究是瞒不住了噻!”
原来,蒋晓蓉和周福生双方都有外遇:时年26岁的蒋晓蓉还没成年的时候就和小流氓鬼混,19岁的时候勾搭上了有妇之夫周福生,并且成功挤掉了周福生的原配后“上位”。周福生更是吃喝嫖赌五毒俱全,每晚都是狂嫖滥赌并且喝得酩酊大醉回家,也根本不管蒋晓蓉去勾搭别的男人,一副“与我无关”的模样。
要是他们学约瑟夫·弗朗茨(奥匈帝国皇帝)和茜茜公主那样“各玩各的”(当时弗朗茨在维也纳和女演员“快乐”,茜茜公主则在布达佩斯和安德拉希伯爵“快乐”,互不干扰,但是在人前两人还是竭力营造“恩爱夫妻”的人设)倒也可以“和平共处”下去,但是蒋晓蓉生性泼辣蛮横,完全就是一副“我可以,你不行”的“双标嘴脸”,见不得周福生和别的女人鬼混,于是就在1983年12月下旬将杀掉周福生的想法告知其姘夫之一的宋道生,要求宋道生帮她想办法。
几天后,两人又约在天回镇的一家茶铺见面,约定由蒋晓蓉出1000元钱,让宋道生帮忙出面物色“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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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 80年代的一家成都茶铺
1984年1月下旬,宋道生在说服了刑满释放人员薛常华“入伙”后告知蒋晓蓉“交易已成,刺客选定”,随后蒋晓蓉就以筹集经商本钱为由向娘家筹得1000元后在1月30日深夜将钱给了宋道生,宋道生连夜将其中的780元给了薛常华,并承诺剩下的220元事成之后再给。
春节期间,蒋晓蓉特意陪周福生看了两场电影,而宋道生带着薛常华特意买了边上座位的票并借此让薛常华记住了周福生的脸。接着,三人密谋在周福生喝醉深夜回家时在路上下手,伪造一个拦路抢劫杀人的现场。
可是,由于薛常华有夜盲症,虽然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先后四次怀揣凶器埋伏在周福生的必经之路伺机下手,但都因为夜盲认不清人而没有下手。破了大防的蒋晓蓉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在周福生回家后开门放宋道生和薛常华入室,趁周福生熟睡之际动手。
3月25日清晨6时,蒋晓蓉将房门虚掩后准备好了行凶的斧子,半小时后薛常华按约骑车来到周家,用斧子对着躺在床上面朝墙壁呼呼大睡的周福生头部猛砍几下将他当场杀死。随后薛常华又下楼骑车将负责接应的宋道生带到现场,三人分别用斧子、菜刀和剔骨刀将周福生碎尸并分装三包后薛常华和宋道生离开,蒋晓蓉则独自留在家中清洗了现场。
当天深夜,宋道生和薛常华借来一辆581三轮车,将三袋尸块装上后先到金华街将头颅丢进窨井,然后到横跨沙河的三洞桥处,将其余尸块丢入沙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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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 成都沙河三洞桥
事后,蒋晓蓉将斧子、菜刀和剔骨刀装入一个提包,找到自己同单位的大集体负责人——时年33岁的杨元富——就是那个骑嘉陵摩托的中年男人,要其帮忙销毁。由于蒋晓蓉也是杨元富的姘头,因此杨元富一口答应,将这些凶器的木柄卸下丢入炉中烧毁,而金属部分则丢入沙河中。
于是侦查员火速控制了杨元富,在他的指认下找到了丢弃凶器的河段,然后花了一天时间下河去摸,总算将凶器捞了起来。
在审讯过程中,令冯思平惊讶的是,这四个罪犯表现出惊人的对法律的无知或者无所谓:蒋晓蓉在被问及为什么要杀周福生的时候表示“因为他太讨厌了噻,他不是个好人,糟蹋了多少女同志,我这是为女同志们除害了噻!”
而薛常华声称:“我和周福生又没有仇恨,不过是帮朋友一个忙,帮忙还帮出错了噻?”
宋道生则大喊冤枉:“人又不是我杀的,我砍下去的时候周福生已经是个死人了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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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出席成都市公安局成立70周年大会的冯思平(此时他已经91岁,身上穿着的是第一代公安制服50式警服)
1984年5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蒋晓蓉、宋道生和薛常华死刑,以包庇罪判处杨元富有期徒刑七年,杨元富当庭表示:“这次就当我赌输了,为了蒋晓蓉蹲几年班房我认了(他原本就嗜赌如命,干什么事都抱着赌徒心态)。”
而蒋晓蓉、宋道生和薛常华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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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法院开庭场面
1984年7月10日,蒋晓蓉、宋道生和薛常华被执行枪决。临被枪决时,蒋晓蓉一言不发;宋道生还在声称“人不是我杀的噻,我动手的时候人已经死了嗦”;薛常华则还在喊冤:“我不过是帮朋友一个忙,这都要枪毙嗦,冤死了噻……”
结案后,冯思平在给四川省公安厅的结案报告中这样写道:“这起凶案的几名罪犯的罪行,反映了从根本上解决犯罪因素的迫切性。劣迹很多、或被劳改、劳教,或被开除清洗而又拒不悔改的这类分子,就是当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要潜在因素。他们仇恨社会,具有强烈的犯罪欲念,偶有触发、甚至一句玩笑话就可能干出杀人越货的勾当。因此对这些人只进行一般的法制宣传是很不够的,需要动员整个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重点教育,切实瓦解其犯罪思想……”
“3.28专案”作为成都市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第一起雇凶杀人碎尸抛尸案,在成都市的刑事侦察史上留有浓墨重彩的一笔。
参考资料:重庆出版社《黑三角的秘密》1985年版——P1~12页,一网收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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