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出行中
时常会有电动车驶入高架桥、快速路
在车流中穿梭
感受“速度与激情”
殊不知
这种行为
危险且违法
典型案例
上海,一辆电动自行车在高架道路上逆向骑行,一辆白色小轿车避让不及,与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立即展开调查,确定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存在违反禁令标志驶入高架道路、逆向行驶、超速这3项交通违法行为,白色小轿车驾驶人不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据此,警方作出了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电动自行车骑车人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小轿车驾驶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非机动车违法上高架的危害
01
危害个人生命安全
非机动车等违禁车辆在高架桥道路通行时车速快,稳定性差,易失去平衡,遇突发情况,极有可能导致车辆失控,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同时,非机动车车辆安全防护能力较低,高架路上车辆车速较快,非机动车稍不留意可能遭遇剐碰,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自身安全得不到较好保障,易引发二次事故加重事故后果,甚至可能造成伤亡。
02
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非机动车擅自闯入高架路段,除了威胁自身安全外,更是危害了整个道路交通的通行秩序和通行安全。当车辆紧急避让时,极易诱发擦碰、拥堵等事故,更有甚者可能出现连环追尾,从而加大正常行驶车辆的通行压力。
非机动车在高架行驶时,如果旁边有机动车经过,就会造成狭管效应,当车辆紧急避让时,容易造成非机动车驾驶控制方向不稳,极易诱发擦碰、拥堵等继而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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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一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的,处五十元罚款。
《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禁止非机动车在高架路和立交桥上通行。
《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上跨桥梁、下穿隧道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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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州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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