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00后女孩网售5盒二类精神药品思诺思被判贩毒案”有了最新进展。
据澎湃新闻9月24日报道,记者从涉事女生马琳琳(化名)及其辩护律师廖建勋处获悉,当日,浙江海盐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撤回对马琳琳的起诉。
7月25日,浙江嘉兴中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将此案发回重审。
据了解,马琳琳出生于2002年。2024年1月,她被确诊患上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性脑病,后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先后开具了8盒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用于治疗失眠。
同年6月,马琳琳病情趋于稳定,逐渐停药,在整理药品后,她发现有很多剩余的药品,就在小红书发帖出售药品。
马琳琳称,当时,她觉得思诺思就是安眠药,没有意识到不能出售。
![]()
2024年7月初,有民警找上马琳琳,她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被告知,其在网上出售的药品属精神管控药物,售卖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
值得注意的是,案件之所以案发,是因为浙江嘉兴市海盐县的买家董某在收到快递后向警方举报。购买药品时,董某曾主动强调该药品"有瘾",并暗示自己"有瘾"。
马琳琳回忆称,当时自己精神状态不佳,因此对董某提到"有瘾"一事并未过多在意。
资料显示,前述买家董某出生于1994年,初中文化。看到马琳琳寄出的快递到了后,董某直接向浙江海盐县公安局西塘派出所举报,让民警跟他一起去取快递。后来马琳琳被取保候审。
2024年10月,海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马琳琳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该案在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判决书显示,海盐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
马琳琳违反国家精神病药品管制法规,通过快递邮寄方式向2人2次贩卖、运输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马琳琳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从宽处罚。被告退出全部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等,可适用缓刑。马琳琳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依法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思诺思3板系违禁品,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销毁。
一审宣判后,马琳琳选择了上诉。
今年3月31日,此案二审在浙江嘉兴中院开庭审理。
据马琳琳的辩护律师廖建勋介绍,二审中,马琳琳有无贩卖毒品的故意等是庭审辩论的重点。马琳琳称,她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也未造成严重后果,自己不是“毒贩”,应该无罪。
7月25日,浙江嘉兴中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将此案发回重审。
![]()
9月24日,浙江海盐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称,经海盐县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马琳琳不起诉。(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中国青年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