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失足女子为逃避警方上门检查,爬出窗外不慎坠楼身亡。
谁也没想到,这场突如其来的死亡,会在三年后仍让网友吵得面红耳赤 —— 家属索赔 121 万,法院却只判赔 5 万,这背后到底藏着怎样的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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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得从一个好吃懒做的男人说起。山西男子王某没正经工作,听狐朋狗友说介绍 “特殊服务” 能赚快钱,就动了歪心思。2022 年 8 月 5 日,他从房东陈某手里租下小区 6 楼的房子,明面上说是自住,实则当成了容留卖淫的窝点,自己做起了 “皮条客”,靠抽成过活。
32 岁的张某就是王某联系的 “失足女”。她已婚,家里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不知道是为了生计还是别的原因,走上了这条见不得光的路。9 月 12 日那天,王某接到客人需求,一个电话打给张某,让她赶紧到那间 6 楼出租屋来。张某打扮一番后匆匆赶来,可客人还没到,门外就传来了急促的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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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开门接受检查!” 响亮的喊话声让屋里两人瞬间慌了神。原来有人早就察觉这房子不对劲,悄悄报了警。王某心里有鬼,第一反应不是配合,而是冲过去反锁房门,还用身子死死抵着门,妄图拖延时间。
这一举动彻底吓坏了张某。她是本地人,家里还有孩子,要是被警察抓现行,脸面丢尽不说,还得留案底。慌乱中,她瞥见了窗户,脑子里冒出个极端的念头 —— 跳窗逃跑。她拽过床上的床单,胡乱撕成条绑在窗框上,又缠到外面的排水管上,手脚并用地爬出了窗外。
6 楼的高度,光是往下看都让人腿软。可此时的张某早已被恐惧冲昏了头,抓着单薄的床单就往楼下滑。没滑几下,床单突然松脱,她尖叫着坠了下去,重重砸在地面。王某在屋里听到声响,透过窗户往下一看,吓得腿都软了,紧接着民警就冲破房门将他控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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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人命没了,最伤心的是张某的家人。丈夫抱着两个年幼的孩子,看着空荡荡的家,决定为妻子讨个说法。他把王某和房东陈某一起告上了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一共 121 万元。在他看来,王某是始作俑者,房东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可法院的判决却让所有人都愣住了。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自己要负主要责任。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道卖淫是违法的还主动去做,面对警察检查,完全可以配合调查,却偏偏选了爬 6 楼窗户这种玩命的方式,风险是个人都能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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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房东陈某,法院也给出了说法:从租房到出事才一个多月,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他知道王某租房子是用来干违法勾当的,房子的设施也没问题,张某的死和他没关系,所以不用担责。最终,法院只判王某赔偿 5 万元。
一审判决后,张某的丈夫不服又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判。二审判决后,张某丈夫仍表示不服,又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没想到还是被驳回了。高院明确表示,王某反锁房门阻碍检查确实有过失,但 5 万元的赔偿已经合理,张某的主要责任没法推卸。
这起案子,王某因为容留、介绍卖淫罪已经坐了牢,又赔了 5 万块钱,算是既担了刑责又担了民事责任。法院的判决其实很明确:谁的过错谁担责,不能因为出了人命就随便找替罪羊。
有人说,法律归法律,人情归人情,5 万块钱确实对不起一条人命;也有人说,违法的事就不该同情,要是赔多了,反而会让人觉得 “违法出事能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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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这起悲剧的根源还是 “贪” 和 “懒”。王某想赚违法的快钱,张某想走 “轻松” 的捷径,最后一个坐牢赔钱,一个付出生命代价。就像有网友说的,违法的 “捷径”,从来都是死路。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这 5 万赔偿合理吗?如果王某没有反锁房门,张某还会爬窗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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