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据悉,经过前期的宣传辅导、系统调试等工作,目前税务部门和各大平台围绕涉税信息首次报送的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此前,国务院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记者了解到,目前有的平台内经营者实际开展了互联网销售业务,但并未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也未依法进行纳税申报。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等法定情形外,均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黄立新介绍,按照《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同一经营者在同一平台或者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的,需将各网店交易额合并进行计算。
在市场看来,《规定》的实施将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履行市场主体登记以及“亮证经营”义务,促进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合规经营、依法纳税,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此外,对于假平台、假业务等违法行为,专家表示,《规定》落地后,平台企业需常态化报送涉税信息,这会促进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的显性化,有利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促进线上线下税收公平、竞争公平,有效遏制平台“内卷”,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编辑:朱会珊 审核:张荣旺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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